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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这是一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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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00: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看到一则新闻,说海内外150多人联名上书社科院,要求调查方舟子之妻刘菊花硕士论涉嫌抄袭一事。而记者更是满腔热情地跑前跑后、东采西访,要向社科院研究生院讨个满意的说法。

150多人,海内海外,阵营应该说不小了。为什么会对十多年前的一篇硕士论文如此热心?大家一看便知:因为那是方舟子之妻的硕士论文。

是不是岀现了什么事故,引得诸路豪杰竞折腰?具体还不是很清楚,但并不让人疑惑的是:这150多号人马能“联名”,其中必有串联,怎么一下子冒出来这么一拔儿?

在记者的来访中,著名学者、某大学教授铿锵有力的话语怎么觉得不对味儿?要么是这些专家们太咸了,要么是他们太淡了。

不清楚刘氏的论文是否有抄袭之嫌疑,也没有人真的知道甚至想知道,但号召起来的做法,本身是一种行为艺术。行为艺术要的是这种行为,而不关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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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01: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内”恐怕都清楚,这种作法已经变成迫害了。

可以肯定的说,十几年前的学位论文,90%以上都不规范。对此,不存在“打假”的可能。

举个例子:若干年前,乒乓球比赛时,是允许发球遮挡的,但今天已经不允许了。难道因此就要追回当年那些使用遮挡发球者的冠军称号吗?

老瓦、刘国梁的冠军,都要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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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08: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潜规则的作用。老方破坏了潜规则,所以就有可能被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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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11: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引用第1楼muntzer于2012-03-02 01:35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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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11: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查查这150多都是什么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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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12: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方得罪了不少文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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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16: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不能去干点好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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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19: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小兵于2012-03-02 11:53发表的 :

扯,从哪里来的90%的数据?
周森峰的硕士论文比刘菊花晚不了几年,方舟子不照样亢奋的打假

不能因为她是方的老婆,抄袭就不算抄袭了,被揭发就是迫害了
.......

我说90%,那是客气的,实际上接近100%。这数据很容易得到,有空就去翻硕士论文好了。十本里保证有九本是不规范的。

“晚不了几年”,是几年?我国学位论文的规范化,也就是三五年期间迅速确立的。有些事,哪怕相隔一年,结论都完全相反。去年的“优秀”论文,今年可能就成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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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 00: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蛋疼。。。。闲的,干点有意义的事不行吗?

成天吵来吵去,整成明朝的御史了,只知道吵架,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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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 02: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现在到“团结”了,恐怕是怕方的下一棒子落到自己头上,主动出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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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 15: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方舟子老婆抄袭怎么能叫抄袭呢,那叫“不规范”,如果刘菊花的不规范,那么别人的也百分之百不规范

刘菊花也不容易,初中文凭,给原社科院副院长于光远当了几年保姆,好容易保姆直升个硕士,不抄袭怎么能毕业?

方教徒们可以自行搜索“原社科院副院长于光远的保姆”

配合新语丝文章
“莫辜负了满头白发”——记于光远在家中与方舟子的一次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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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 15: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muntzer于2012-03-02 19:19发表的 :


我说90%,那是客气的,实际上接近100%。这数据很容易得到,有空就去翻硕士论文好了。十本里保证有九本是不规范的。

“晚不了几年”,是几年?我国学位论文的规范化,也就是三五年期间迅速确立的。有些事,哪怕相隔一年,结论都完全相反。去年的“优秀”论文,今年可能就成了不规范。
又开始胡扯了,刘菊花的问题是抄袭,重复率高,而不是你偷换概念的“不规范”

08还是09年全国就统一查重复率了,不存在你说的什么去年“优秀”今年“不规范”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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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4 23: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小兵于2012-03-03 15:51发表的 :

又开始胡扯了,刘菊花的问题是抄袭,重复率高,而不是你偷换概念的“不规范”

08还是09年全国就统一查重复率了,不存在你说的什么去年“优秀”今年“不规范”的话题

我看这里就你在这里胡扯。“重复率高”这个结论是谁下的?你?

另外,08年还是09年全国统一查重了,怎么就不存在“去年的优秀,今年成了不规范”的情况?这两件事是怎么扯一块的,又是怎么用一个否定另一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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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5 22: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150人,具体是那些人,有名单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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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00: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肖鹰:我为何绝不会签署《关于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问题的公开信》?


[肖鹰按:《公开信》发布的“海内外156位学人”名单中,3月2日已有天津刘利祥(@欢乐使者律师 )和廉立(@天津廉律师)两人公开发表(微博)声明称他们是“被签名”,两人均公开声明:“本人从未亲笔签名或表态支持,也未通过委托书、电话、短信、电邮、微博等任何形式授权委托任何人代我表示支持并参与联名。本人将保留追究侵犯姓名权法律责任的权利。”故,下文只称“海内外154位学人”。]




3月2日,海外学者李剑芒曾微博称我签署了杨玉圣、亦明等人发起的《关于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问题的公开信》(后称《公开信》)。

见此信息,我即在微博发表公开声明:“我没有,也绝不会签署杨玉圣、亦明等人发起的《关于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问题的公开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月29日,读到学者吴稼祥微博一则:“@吴稼祥 :[公开信]就方舟子夫人刘菊花女士硕士论文涉嫌严重抄袭一事,海内外部分学者要致信有关部门,问我是否署名,我同意了。”

当晚我发表博客文章《肖鹰:“韩寒代笔事件”致部分学者公…》表示:“ 我没有看到这封《公开信》,具体内容不知,亦不知发起此举的‘海内外部分学者’名号来头,但就吴稼祥所提示‘就方舟子夫人刘菊花女士硕士论文涉嫌严重抄袭一事,海内外部分学者要致信有关部门’主题而言,我赞成‘海内外部分学者’这个行动。”

我还表示:“我在赞同并支持‘海内外部分学者’发起‘就方舟子夫人刘菊花女士硕士论文涉嫌严重抄袭一事,海内外部分学者要致信有关部门’的同时,也强烈呼吁学者吴稼祥敦请‘海内外部分学者’同时发起‘就韩寒作品涉嫌严重代笔致信有关部门、呼吁查处’的《公开信》联署活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读了《公开信》,我认为它有如下严重问题:

其一,《公开信》缺少学术举报的学术性。作为一封“海内外154位学人”联署的公开信,指控被举报人“涉嫌严重抄袭”,它首先应当呈示确凿证据,表现出学术的严谨。《公开信》称:“据媒体报道,刘菊花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陈力丹教授(原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研究员),在阅过有关举报材料后,业已指出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得算抄袭’。根据对网上公布的‘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资料大全’的仔细阅读和认真分析,我们完全同意陈力丹教授的上述判断,即该硕士学位论文涉嫌严重抄袭。”这是《公开信》唯一一处提供指控“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严重抄袭”的依据的文字。请看,签名的“海内外154位学人”没有一位表明自己对刘菊花硕士论文做过实证考察,所谓依据只是其“答辩委员会主席认为得算”和“阅读网上材料”。这“海内外154位学人”就这样轻易把自己的独立判断和学术声誉抵押在这两条有待证实的依据上。这样的举报,是基于这“海内外154位学人”的学术判断,还是基于打群架示威?

其二,《公开信》表现了夸大事实、混淆视听的恶劣文风。《公开信》称:“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报道了该事件,网络媒体对此事件的转载和传播更是不计其数。不仅如此,《中国日报》对该事件的英文报道还将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此言有谎,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并没有报道此事。更重要的是,多年来,无数教授论文、博士论文被暴光抄袭,更有上至大学校长、院士和省市高官的学术造假和腐败丑闻,对于国内外都已经不是“新闻”了,2010年甚至还出现了多数不懂中文的“80余位海外学者”联名为某教授的中文博士论文涉嫌抄袭担保背书的闹剧。现在称一位记者10年前的一篇未公开发表的硕士论文“涉嫌抄袭”,“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在举报信中如此说法,是不是太抒情一点了?《公开信》后文称:“因此,依法对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案加以查处,不仅事关刘菊花本人,而且关系到贵院、中国研究生与学位教育质量、人文社会科学界乃至整个中国学术界在海内外的学术信誉。” 我想写这句话的“学人”,一定是在火星上写的,因为他竟然认定中国教育质量和学术界在海内外的学术信誉都系于“刘菊花硕士论文”。在“海内外154位学人”中,有没有人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心不会跳动了?

其三,《公开信》表现了对被举报人自行定罪设刑的文革斗争意识。《公开信》称:“如果说我们已经对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严重抄袭行为深感遗憾的话,那么,我们对作为当事人的刘菊花对待此问题的态度则尤为感到震惊。2011年4月28日,亦即抄袭案被媒体披露的次日,刘以‘方舟子妻’之名,在新语丝等网站发表了《问心无愧》一文。正如该文章题目所示,她不仅对其涉嫌剽窃行为没有丝毫的忏悔和羞愧之意,而且还对揭发者和检举人进行了恶意的嘲讽和谩骂,甚至连她自己的老师陈力丹教授也不放过。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抄袭剽窃者业已猖狂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问心无愧 》一文,今天还挂在方舟子新浪博客上,《公开信》称该文“对揭发者和检举人进行了恶意的嘲讽和谩骂”,如果“海内外154位学人”不是“恶意”误读,就是将某些被打假人过去对方舟子的回应方式移栽给刘菊花女士了。既然《公开信》还声称刘菊花硕士论文只是“涉嫌抄袭”,为什么就要求她“忏悔和羞愧”,说一句“问心无愧”,就表现了令这“海内外154位学人”“尤为感到震惊”的“态度”?难道“海内外154位学人”握了天权神法,要嫌疑犯没有判刑就要伏法?方舟子打假,尤其是这次质疑韩寒代笔,许多人(包括“海内外154位学人”部分人),一再抨击方舟子私设公堂,对韩寒则是“私设道德祭坛、杀一儆百”。然而,诸位连方舟子夫人只是回应了一句“问心无愧”都要罪加一等!此情何堪,于心何忍?

我阅读了签名《公开信》的“海内外156位学人”名单(已有两位声明“被签名”),我知道,其中为数不少的“学人”是被方舟子打过假的,还有多数是这次南方系“保卫韩寒”的中坚――坦率讲,《公开信》就是江湖所谓“方黑”和“挺韩”的大联动。这没有问题,正如2010年坚持半年不懈在南方系发文讨伐汪晖抄袭的郑也夫先生《贼辩》一文论证过的,贼也有捉贼的权利,何况被方舟子质疑、打假的,并不都是“贼”。但是,既然以“海内外154位学人”之众,把目标定位到了中国的教育和国际学术声誉,是不是应当把事情做得实在一点,名实相近一点,扮相优雅一点?以《公开信》现在“海内外154位学人”展示给公众的面目,尤其是与方舟子今天在对“人造韩寒”中进行的打假行为相比,恐怕得到的不是“打假”,而是“假打”的看法。

在回应《公开信》的诸多回应中,方舟子有一这段话:

@方舟子:“海内外学人”(有人说应该叫“海河内外学人”,因为有三分之一是天津的)不为汪晖剽窃案上书,不为朱学勤剽窃案上书,不为徐友渔剽窃案上书,不为最年轻市长剽窃案上书,却上书要求调查处理一个不搞学术的记者没发表过的10年前的硕士论文,称之为学术界最大新闻,仅仅因为她是方舟子妻子,好不威武!3月1日23:21



  如果“海内外154位学人”尚存公正和责任,是否应当考虑一下《公开信》把“败坏教育和中国学术”之罪压在方舟子夫人刘菊花10年前撰写并且至今未公开发表的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上,是否有点用力过猛了?难道就是因为这位刘菊花是方舟子的妻子,就有了上你们的“道德祭坛”的原罪,就必做“杀一儆百”的牺牲?你们的追求究竟什么?难道不是学术打假、净化学术空气吗?方舟子做的不是比任何人都多,都更有实效吗?

刘菊花的硕士论文是有问题,这一点,她本人和方舟子都有一定程度的说明、承认。但是,我们大家都知道,学术泡沫化和研究生教育走水,学位论文失范,是近20年来,中国教育跨跃式发展(大跃进)和学术、教育严重功利化的普遍结果。今天我们来清理、甚至依法规处理学位论文失范和不端,是应当的,必要的。但必须是公正、客观的,如果是官方查处,就必须有统一的标准、规则和尺度。

如果“海内外154位学人”要表现公心,就应当首先呼吁有关部门:第一,确立清理、处治既往学位论文不端行为的规则、标准和尺度;第二,查处既有的学位论文不端,就影响力和严重性而言,应当先查教授后查学生、先查博士后查硕士。“海内外154位学人”诸位强调学术不端的国际影响,以诸位的国际视野,难道不知道汪晖、朱学勤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的国际影响远远大于仅有一篇《中国日报》英文版报道的“方舟子夫人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吗?你们中不少人拼力“捍卫韩寒”,难道不知道“人造韩寒”的影响是“中国所有的教授加起来都比不上”的吗?

方舟子自去年面对妻子被众多人士动用多家媒体“集体打假”以来,多次悲愤地声称“我连累了妻子”。“海内外154位学人”,如果诚如你们的《公开信》宣称的以“打假”为匡扶学术正义的必须,甚至不惜以一位普通记者10前未公开发表的硕士论文“祭刀”,那么,你们内心真对方舟子没有一点同情和怜悯吗?你们的《公开信》究竟是要挺进学术打假,还是要正全力对“人造韩寒”打假的方舟子就此住手?“海内外154位学人”,方舟子声称,你们是“打不过方舟子,就打方舟子妻子”,对此,你们真的问心无愧吗?

我不反对呼吁官方审查包括方舟子妻子刘菊花在内的任何人士的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但是,既然是官方审查,就必须有统一的标准、规则和尺度。不能因为刘菊花是方舟子的妻子,她就要比别人受到更苛刻、更残酷的对待――实际上,她已经承受了太多!你们看看网络上,经年持久的实名、马甲和水军攻讦、污辱,甚至连他们夫妇的未成年女儿都不放过――这是一个正常的社会,还是一个邪恶的社会?

坦率说,我在《公开信》中,看到的不仅不是学术正义,不是学术良知,而是邪恶!如果我参与签署,我不仅是自取其辱,而且是促长邪恶

因此,我绝不会签署《公开信》,而且我收回曾发表的肯定、支持《公开信》的言论。

作为一个男人,我呼吁“海内外154位学人”放过方舟子妻子刘菊花女士!

作为一个学者,我呼吁“海内外154位学人”至少包容方舟子!





2012年3月2日夜草,3日晨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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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00: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引用第12楼muntzer于2012-03-04 23:02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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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00:5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3楼书剑飘零于2012-03-05 22:08发表的 :
150人,具体是那些人,有名单没?
名单网上到处都有,包括原武大校长刘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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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01: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有正事做正事,无事看看书打打游戏喝喝酒,看看热闹也行。

自己抓扯起来似乎显得太无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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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09: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5楼yeahhey于2012-03-06 00:49发表的 :

你整天在茶社胡扯放炮,偷换概念有意思么?能改变事实么?

有人做了个方舟子妻子论文抄袭情况的全文对比,你自己看吧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的试行办法》是哪一年实行的,刘菊花的论文是哪一年完成的,你知道么?有人不仅自己玩穿越,还把别人“被穿越”,更有脑瓜不灵的人把这穿越当成事实……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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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09:4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5楼yeahhey于2012-03-06 00:49发表的 :

你整天在茶社胡扯放炮,偷换概念有意思么?能改变事实么?

有人做了个方舟子妻子论文抄袭情况的全文对比,你自己看吧

.......

原来这就是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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