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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中心城区将积极建设限价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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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5 13: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sh.chinanews.com/PageUrl/20122231519157.html


据《新闻晚报》报道,昨天,“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全文刊登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的《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透露,“十二五”期间,上海预计开工建设和筹措的各类保障房,将占全市新建住宅总面积、总套数的一半以上。此外,本市将积极发展存量住房市场,扩大存量房交易规模。
  【住房保障】

  保障房占新建住宅“半壁江山”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上海预计开工建设和筹措各类保障性住房6200万平方米、约92万套(间),分别占新建住宅总面积的50%和总套数的60%左右;包括“十一五”期间开工结转项目在内,预计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间)左右。具体来看,本市将在“十二五”期间合理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适时调整租金补贴方式,根据租赁对象的收入情况,制定差额补贴办法,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通过配建、改造、收购、转化和代理经租等方式,大力筹措廉租适用房源,逐步实现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有效衔接。

  共有产权保障房方面,在继续加大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力度的同时,抓紧实施共有产权保障房租售转换等供应新模式。

  公共租赁住房方面,积极引导社会机构多渠道建设和筹集公共租赁住房,促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经营和管理主体多元化;积极鼓励产业园区、大型企事业等单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单位租赁房和市场化租赁房。

  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方面,以大型居住社区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和供应力度。

  要结合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产业园区的建设,稳妥推进定区域、定对象、限房价、限交易的特定限价商品房建设和供应;有序实施特定区域“先租后售”保障性住房政策,解决青年人才的阶段性住房困难。

  【旧区改造】

  启动并推开城中村改造试点

  旧区改造方面,“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加大旧区改造力度,中心城区完成350万平方米左右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动迁居民约15万户。基本完成长宁、静安、徐汇等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启动城中村和郊区城镇集中成片棚户简屋改造试点,并逐步推开,积极推进郊区国有农场危旧房屋改造。基本完成宝山区顾村镇、金山区朱泾镇棚户简屋改造试点。

  同时,继续扩大旧住房综合改造范围。预计完成旧住房综合改造和维修5000万平方米。进一步扩大旧住房综合改造范围,逐步对上世纪70年代建造的老公房实施综合维修。

  本市将进一步完善居住房屋补偿安置政策,全面推行“数砖头”加套型保底补偿安置方法;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加强房屋征收管理,全面实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结果公开制度,构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征收过程全透明,安置结果全公开。

  本市还将对杨浦、闸北、虹口、原黄浦、普陀等重点区的重点推进项目,加大旧区改造资金支持力度,中心城区各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挖掘潜力,建设就近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

  【市场调控】

  中小套型比例不低于70%

  住房市场方面,本市将保持住宅建设投资稳定增长。“十二五”期间,预计全市住宅建设投资总额为4900亿元,比“十一五”增长5%左右。住宅建设投资总额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继续保持在20%左右。

  同时,确保商品住房有效供应。预计新建商品住房6500万平方米 (含按政策规定应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销售面积6000万平方米;切实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量,确保中小套型住房占新建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不低于70%;进一步盘活存量住房交易,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本市还将在“十二五”期间建立健全商品住房开发建设、经营全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实施房地产项目跟踪监测和信息披露制度。住宅物业管理方面,“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建立“质价相符、按质论价”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机制。本市还力争在“十二五”实现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面实施项目招投标,建立覆盖全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平台,为全市城镇居民家庭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



政府花纳税人的钱去照福利房,资源分配的公正性是问题核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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