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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雅阁撞豪车”:怎样让责任人赔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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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1 16: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曾被认为可能高达200万元的“雅阁撞豪车”中受损劳斯莱斯维修费,最终只有35万元,广本车的三责险和交强险叠加,只能承担16.2万,剩下18.8万需车主自己承担,较诸原先估计的上百万损失,已算不幸中之万幸,据媒体报道称,雅阁车主已对维修费用表示认可。
和上百万维修费相比,十多万元自然要轻得多,虽然依旧“肉痛”,但开车一族收入至少是白领水平,还不至于倾家荡产。但必须看到,责任人之所以不用赔那么多,是因为这次受损恰好未伤及豪车要害,无需更换大量价格高昂的进口零配件,说到底是一种未必能复制的侥幸,更何况,一辆已投保的车辆出了交通事故,投保人竟还要负担如此沉重的“自费项目”,本身也不合理。
一些媒体指出,雅阁车主未同时投保不计免赔险,但即便投保,全部保费相加也不过20.2万元,车主还是要负担14.8万元的不菲维修费;媒体还称,此次事故发生后,许多车主纷纷增保三责险,但现有三责险最高赔付金额不过50万元,如今街上的豪车越来越多,倘若发生事故后不似此番这般侥幸,而是果真伤筋动骨,维修费达到100万、200万,这区区50万+2000的保费,同样是远不足够的。
在加拿大等车险机制完善、发达的国家,车险是强制性投保的(有的省份可在几家保险公司中选择一家,有的则连选择余地都没有),可算是外国版的“交强险”,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条件赔付”和“无条件维修”是“铁律”,也就是说,“交强险”的“强制”,一方面是强制投保人必须先投保,再上路,否则即算违章,另一方面则强制保险公司必须全额理赔,而不受交通责任比例等因素的影响。这种“双强制”使得每一辆在街头行使的汽车都是“全险车”,一旦发生事故,不论责任归谁,都不至于无人“买单”,这不仅让“雅阁撞豪车”这类事故的“穷人一方”不至于负担过重,无力理赔,更有效避免了事故责任人因担心负担不起赔偿责任而故意逃逸,甚至陡起杀心。在加拿大高速公路边,经常看到发生碰撞或其它事故的车辆停在道边,当事司机在警察赶到之前已忙着相互留电话准备善后的场景,保险体制的完善,解除了肇事方的后顾之忧,是重要的原因。反观中国,“交强险”只对车主“强制”,却对保险公司则缺乏“强制”,区区2000元的最高赔付金额对于较高档的乘用车,恐怕连修个大灯都不够,而事实上作为交通主险种的商业三责险,同样设立了理赔上限,这种机制应付一般车辆间的事故尚能应付,一旦遇上“雅阁撞豪车”这种“穷撞富”,就会给双方都带来不小的麻烦。鉴于此,效仿国外管理,实行交险“双强制”,并取消主险理赔上限势在必行。
国外全额赔付并非没有代价:保险是一年一续的,一旦因责任事故导致产生全额赔付纪录,投保人来年的保险费率就会大幅度提高,甚至让其不堪负荷。笔者在温哥华曾遇到过一位加油站工作人员,他们夫妇两人分别出过撞车事故,并通过保险公司全额理赔,结果两人的保险费率都被提高到原先的一倍,甚至更多,令收入一般的他们根本无力“养车”,这位工作人员自我解嘲称,如今他们只能等4年,等其14岁的儿子长大考上驾照,才能重做有车一族,否则等他们自己保险费率一年年慢慢往回落,真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这种机制不仅避免了保险公司充当“冤大头”,也有效地提醒开车一族:上路悠着点,提高保费可不是闹着玩的。

http://blog.ifeng.com/article/16408006.html

交强险看来是只强制了投保人,纵容了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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