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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官员子女“吃空饷”,必须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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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8 02: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02-17 23:43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钱桂林
  

  山西省长子县教育局局长李福刚,竟让还在读书的儿子入职当地一中学。15日,这位教育局长被免去职务。此前有媒体披露,李福刚之子李楠2010年从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毕业,却已经有了7年的工龄。据工资表显示,他在2006年,也就是他高中毕业的时候,就参加了工作。2007年刚上大学的李楠,被调入长子县岚水中学,2011年7月完成转正定级,整个过程没有经过任何公开考试或面试。(2月16日中国新闻网)

  近些年来,不时曝出官员子女吃空饷的丑闻。如:重庆市万州区前区长的女儿在驻京联络处吃空饷两年;山西省静乐县县委书记女儿5年吃空饷10万元;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政府个别领导为自己儿女谋福利,该镇政府工作人员蔡成法儿子蔡欣然(音)、刘户发儿子刘学政、梁中银的女儿、魏庆伟的媳妇等人,这些人要么上学,要么赋闲在家,可都拿着齐村镇政府一千多元的财政工资;等等。

  梳理一下吃空饷事件,不难看出,每一个吃空饷事件都有一个不平凡的主角,而每一个主角背后更有一个不平凡的背景。这也成了我们社会中大大小小的“吃空饷”事件的一个“惯例”了。

  关于“吃空饷”一词,《史记》曾记载:“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饷”。由此可见“吃空饷”是古已有之。如今,人们之所以把此现象与腐败联系起来,是因为“吃空饷”不仅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增加财政负担,而且直接关系到政府部门的形象以及社会公平和正义。

  “吃空饷”的直接获益者和有关权力在握者,主观上有一定的意思联络和共同认知,归根结底,“吃空饷”严重侵害了民众对国家机关及公务人员的廉洁性要求和企盼,从法理上讲,“吃空饷”可以纳入“诈骗”范畴,其危害程度已达到将该类行为作为犯罪来处理的地步。

  “吃空饷”现象久禁不绝,除了人事管理存在漏洞和财政监管的乏力,也暴露出法律、法规的缺失。对“吃空饷”行为定性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在相关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其他规章、条例也没有明确说明。要从根本上堵塞“吃空饷”的漏洞,除了建立科学严密的监管网络体系,必须填补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设置“高压线”,强化问责制,对“吃空饷”者和纵容者予以严惩,才能使“后来者”望而却步。

  这次,不能把持公权的长子县教育局长又倒下了,这样的处理能否让某些蠢蠢欲动的公权长些记性呢?(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链接:http://news.xinmin.cn/rollnews/2012/02/17/13693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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