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284|回复: 0

[【社会视角】] 沪离婚率35%?! 民政局:计算有误 协议离婚率不到4‰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2-17 12:4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sh.chinanews.com/PageUrl/2012214194267.html

就在许多新人满怀憧憬地选择在“情人节”登记结婚之际,有媒体报道称2011年上海市的离婚率高达35%,“三对夫妻中就有一对离婚”的“事实”让许多人震惊!对于35%的“离婚率”,东方网记者致电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核实,处长周吉祥在听到这一数字的第一反应是“肯定不对”,据他介绍,虽然民政部门没有正式计算过离婚率,但大致的数字应该是在3‰到4‰之间。
  
  据相关媒体报道称,上海市民政局近日公布的2011年婚姻登记统计情况显示,2011年上海共有3.8万对夫妻离婚,离婚率超过35%,比2010年上升4.06%,位居全国第二。对于这样的说法,周吉祥非常肯定地表示,35%的离婚率算法肯定有问题。他告诉东方网记者,因为民政部门统计的数据仅限于协议离婚的夫妻,对于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数据,民政部门并没有统计,基于这个原因,没有办法算出准确的离婚率。
  
  “离婚率,指的是当年离婚人数和当年平均人口数的千分比,2011年有3.8万对夫妻协议离婚,2011年上海的人口是2300万,不可能有这么高的比例。”东方网记者了解到,2011年上海市共有38850对夫妻协议离婚,即77700人,以2300万为平均人口数为基准的话,协议离婚人数的离婚率仅为3.38‰,印证了周吉祥“估计”的3‰到4‰之间的说法。
  
  “离婚人数占结婚人数的比例”,这是很多网友眼中的“离婚率”,然而,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度上海市办理国内结婚登记145870对,即便以此计算,离婚人数占结婚人数的比例应为26.6%。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民政部门在前几年开展“离婚疏导”工作初显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婚姻登记工作平台,采取公益性招投标形式等政府购买服务,引入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多方资源,由婚姻家庭领域的心理咨询师、律师、社会工作者、资深婚姻工作者共同参与,探索开展包括婚前学堂、婚姻家庭疏导咨询、婚姻家庭经营咨询等服务,提升婚姻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婚姻家庭和谐。2011年全市咨询离婚疏导达4250余人,有2340人不当场办理离婚登记,成功率达55.06%。


离婚率到底该怎么计算才能反映真实的婚姻状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20 09:38 , Processed in 0.135368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