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196|回复: 0

[【其它】] 李妍:电信垄断不除 谁都维护不了消费权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2-15 21: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02月14日01:51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李妍

  最近,哈尔滨工商局启动“叫停电信收费不合法规则”行动,高调叫板电信行业的计费方式。面对挑战,电信行业也针锋相对,《人民邮电报》撰文称赞赏工商局为消费者维权的勇气,但指其越权执法,文章表示按电信条例规定,电信业由通信管理局监督,按现行法律和管理体系,工商局无权“叫停”电信收费。

  一个是行政部门对垄断行为提出质疑,一个是垄断部门针锋相对的反驳,这不是“神仙打架”,而是事关消费者切身权益的博弈叫停电信收费不合法规则。出乎意料,以行政执法部门为“急先锋”的消费者维权行动,这次不仅不再像以往那样,在行政执法领域长袖善舞,反而遭遇了电信行业的强大舆论狙击。通信行业报纸《人民邮电报》就专门撰文称哈尔滨工商此举越权,并从国际通行电信收费法则等多角度,对电信行业的垄断行为进行辩护。

  电信行业的收费及收费法则是否合理合法,其提供的服务能否与高收费相匹配,消费者是否对电信服务与收费表示满意,工商部门是否有权为消费者维权,“叫停”电信不合理收费……这样的维权质疑,在各地消协投诉统计的强大数据下,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层级高于 《电信条例》的法治准则中,相信已无需论证。

  电信行业媒体之所以敢理直气壮地站出来,为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进行辩护,一方面自然是因为专业信息不对等,似乎只要抛出一大堆专业分析、国际通行准则,就能提高收费的正当性,捂住公众质疑的嘴;另一方面其实也是垄断话语的惯性使然。

  这当然不是公众故意绕开技术问题,为难电信行业。而是垄断行业在质疑面前,动辄采用技术合理、国际准则来搪塞,这几乎成为垄断辩护的惯用路径。比如,去年媒体曾曝出内地上网速度排全球第90名、收费比很多国家和地区高的消息,就引发了公众对垄断低效的强烈诟病。国家发改委也于去年底针对电信巨头展开反垄断调查,也遭到了《人民邮电报》针锋相对的回击。在没有就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向公众说明情况的情境下,垄断舆论却一味指责行政部门没有正式结论就公之于众。而这类表态,只是垄断话语的冰山一角。

  再往其他垄断领域追溯,近日提到的银行乱收费,行政难遏制乱象,也几乎都是在垄断技术分析遭到民众驳斥后,依然能够抛开公众“合理涨价”的结果。这种坚固的垄断利益格局,甚至连行政法规都不能轻易打破,这才是就垄断行业不合理行为维权时,最让公众无力之处。

  以市场支配地位垄断资源、价格,缺乏透明高效的竞争,势必导致垄断低效高价的结果。这不仅让没有更多选择的消费者,无法使用用脚投票的基本权利,丧失与垄断行业博弈的能力,也会让行政执法、法律法规陷入法治无力的尴尬中。若垄断症结不除,则任何维权,都只能陷入垄断行业单方面制定的游戏。
(责任编辑:罗为加)
http://business.sohu.com/20120214/n334611546.shtml

人民邮电报的所作所为说明了垄断有代言,老百姓的代言寥寥无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20 09:47 , Processed in 0.26160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