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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男子偷吃超市价值20元食品被打破脾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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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5 04:4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163.com/12/0215/02/7Q96HTTB00014AED.html



有个20多岁的南通小伙,春节前来南京打算找网友一起过年,结果网友没见着,因为家庭的原因他也没有回家,春节就在南京流浪度过。身上带的钱花完了,几天没吃饭的他前两天来到江宁一家超市偷了一些牛肉干、牛筋填肚子。结果被超市老板发现,老板和亲戚几人将他暴打一顿。小伙不久脸色惨白腹痛难忍,后经医院诊断为脾脏破裂大出血。目前,打人的超市老板和亲戚两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警方刑拘。

据江宁陶吴派出所张副所长介绍,今年2月8日下午1点多,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超市老板王某报警称,他们超市抓到一个小偷。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只见一个20多岁的小伙蜷缩在超市办公室墙角,用手捂着腹部,表情非常痛苦。超市老板说,这个小伙子是小偷,经常来他们店里偷东西。刚才他又来店里,早就被员工盯上了,过了一会他要出店,员工拦住他,发现他身上有一些牛肉干和小包装的牛肉筋等食物,这些食品上的标签已经被他撕下来了,就是为了防止不付钱出店门时超市门口的报警器发出声响。

民警随后在小伙身上搜出一些食品,价值20多元。据超市老板称,他刚才偷的东西远不止身上的这些,有很多已经被他在偷来之后就吃掉了。民警随后将超市老板和涉嫌偷东西的小伙子一起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不料在接受民警询问时,这个小伙脸色惨白,已经疼得说不出话来,过了一会就突然晕倒在地。民警立即用警车把他送到就近的陶吴卫生院进行抢救,民警介绍说,小伙的伤势非常严重,医生在其腹中抽出很多血来。很快小伙被送到江宁城区的大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脾脏破裂大出血。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经警方调查,原来小伙叫曹某,今年28岁,南通人。他的家庭比较特殊,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母亲改嫁了,因为和继父关系不好,曹某很早就离家出走浪迹社会,曾两次因盗窃被警方打击处理,一次是劳动教养一年,还有一次被法院判刑6个月。春节前,他从南通来南京江宁准备找一位网友一起过年,没想到这位网友回家了。曹某过年没有回家,而是一个人留在江宁。身上的钱很快花完了,他只好流浪,据其本人称在事发当天他已经三天没吃饭了,肚子实在太饿就来到超市,在零食区偷了一些东西填肚子。没想到被发现了,老板和几个人将他痛打一顿。目前,超市老板王某及其姐夫两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记者从医院方面了解到,目前曹某的整个脾脏已被手术摘除,医生表示曹某今后不能够从事剧烈体力劳动和运动了。据了解,目前曹某尚在住院治疗阶段,何时伤愈出院尚不明朗。治疗费用目前已达2万多元,据了解,这笔钱是在警方协调下由超市方面垫付的。警方表示,根据目前调查掌握的证据,超市方面声称的曹某经常来店里偷东西的说法不能成立,有据可查的只有曹某当天从超市偷了价值20多元的食物。这一案值太小,不构成盗窃罪,也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属治安违法行为,警方将在曹某伤愈出院后依法对其进行治安处罚。至于曹某因为脾脏摘除对今后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警方表示,曹某及其家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形式来向超市方面追讨经济赔偿。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作者:焦 哲)netease



这是人生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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