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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1岁女童被烫伤 救护车以伤情不重为由拒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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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0 17: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讯(记者 蔡镇金) “快死的人才送,否则不送,我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昨日,福州马尾区的申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称,马尾区马江医院的120医生不负责任,不接送烫伤的女儿还出口伤人。但院方有关负责人表示,医生肯定没有这么说,120急救车拒绝接送申先生的女儿,也是符合规定的做法。

女儿被烫伤,为求快叫120

昨日上午10点多,申先生的1岁女儿被开水烫伤,下颚到脖子一大块红肿起来。申先生的妻子将女儿送到附近的马江医院,但该医院没有烧伤科,医生建议其将女儿送到福州的医院。把女儿暂时接回家后,申先生考虑到市区交通拥堵,女儿伤势又不轻,决定呼叫120急救中心帮忙,急救中心当即安排马江医院的救护车送申先生女儿。

申先生说,救护车到他家后,查看了女儿的伤势,随即表示“你女儿的伤并不严重”,并拒绝送去福州。“120救护车是快死的人才送,你女儿又不是快死的人。”申先生说,当时的医生这么告诉他,让他怒火中烧。经过一番争执,申先生终于带着女儿上了救护车,但该医生要他立刻交300元。申先生表示钱可以到了医院再交,但医生坚持要先交钱才肯开车,双方僵持了近20分钟。不得已,申先生叫了一辆出租车,将女儿送到福州总院。直到下午1点多,女儿的伤情才得到处理。

120救护车不会拒绝病人

对于申先生的说法,马江医院医务科张科长予以否认,他说:“120是专门接送紧急病人的,而申先生的女儿并不属于这种情况,因此拒绝接送是可以的。”张科长介绍,马江医院的救护车只有一部,因而不能随便当转院车,而医生也不可能说出“只送快死的病人”这种话。对于收费,张科长说,救护车不是只有车费,还有医生的院前护理费用,通常都是提前收的,只有病人情况危急,才允许送到医院再收费。

随后,记者致电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说,120救护车的调配遵循就近原则,如果区内调配,不加院前护理,大约百来块。而从马尾到市区这样的跨区收费,费用是由马江医院决定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先送病人再收费。此外,他们虽不提倡小病人叫救护车,但救护车也不会拒收一般病人。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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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变得太势利了,没有利益就无动于衷,人性到底丢失在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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