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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华辞职对各方都是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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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4 16:3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始出处:联合早报



香港特首董建华目前正在北京,首次以政协代表的身份出席中国全国政协会议。他前天抵达北京时被记者问及是否真有辞职一事,董建华没有予以否认,而是表示在适当时候会给大家作一个交代。这种表态似乎已经表明,董建华的辞职传闻也许很快就会得到证实。

  香港回归中国七年多来,“一国两制”和“港人治港”的政策方针,始终在接受严酷现实的检验和挑战。最初,香港和国际社会最担心的是来自中央政府的直接干预,后来发现北京方面还是相当自制,故而外界对“一国两制”的怀疑有所减轻。

  但是,在“港人治港”方面,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至今还没有展现出令人信服的自治能力。在过去七年里,香港不仅没有体现出本该有的团结进取精神,反而变得越来越政治化,民怨日深,缺乏凝聚力,难以形成社会共识。

  作为第一任特首,董建华本人也经受了从未有过的政治磨难。在殖民时期结束之后,董建华成为第一位特首,不仅对其本人,而且对香港以及整个中国来说,原本都是一个莫大的光荣。但后来,这种荣耀却逐渐变成北京、香港和董建华本人的负担。

  在主观上,董建华没有丝毫的从政经验,更谈不上具有足够的政治技巧和施政能力;而在客观上,香港回归之后的最初几年,其实是最为艰难和痛苦的转型时期。由一个施政经验完全空白的新手,去处理一个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如果说董建华在第一任期内跌跌撞撞,施政不力,政绩不佳,都是在所难免和情有可原的,那么,他在第二任期开始后依然屡屡失策和失误,名望长期低落,不能凝聚共识,不能有效地推进各项施政计划,就明显暴露了他施政能力和政治威信的不足。

  在过去几年里,董建华在去留之间一直面对着选择,但一直进退维谷。他曾经说过,选择留下来比选择离开更为艰难。这句话其实能够准确反映出其内心的挣扎以及特区政府的艰难处境。在这种背景下,董建华现在决意离去,其实是在情理之中。

  由于七年来积弱太深,董建华施政无方的形象在市民中根深蒂固。北京方面原本毫无条件地扶持特区政府,但现在必定也已经认识到,若让董建华勉为其难地继续苦苦支撑下去,未来两年特区政府不仅依然难有作为,而且中央政府还要继续事必躬亲地出面帮助。现在把董建华安排到全国政协任职,应该可以说是北京同意其辞职的先兆。

  董建华离开港府,对其本人是一种解脱;对香港和北京而言,也可以说是如释重负。因为董建华已经成为香港社会发泄各种不满的对象,虽然这对他并不公平,但他远离港府之后,各方面的压力就会失去焦点。

  然而,董建华的离去,毕竟并不意味着香港所遇到的问题就会自然消失。相反,全体港人都要有所反省,有所承担。当新任特首开始施政之后,香港人再也不应该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到某一个人的身上。因为所谓“港人治港”不是一个人治港,而是需要全体港人的同心同德以及集体的智慧和力量。

就特首接任者任期 港政界展开角力战

(2005-03-04)
● 易锐民(香港通讯员)
  香港政界就特首董建华接任者的任期应是两年还是五年,展开一场激烈的角力战,“战果”将直接影响曾荫权的政治前途,及第三届香港特首选举的安排。

  中国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昨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揭幕,董建华以政协委员身份获安排坐在主席台的较前排位置。

  香港及澳门回归以来,董建华及何厚铧均是以特首身份坐上政协会议主席台上,而今次是董建华自1996年辞任政协委员之后,首次再以此身份出席,仍然被安排坐在主席台,因此格外受人注目。

  政协主席贾庆林在发表工作报告时,呼吁港澳委员“支持中央及特区政府,依法处理问题”,有关讲法与去年的工作报告,促请港澳委员“支持特区及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的言论,略有不同。

  事实上,如何依法处理“董建华接任者任期”问题,在香港正闹得满城风雨。

  消息指出,董建华将在3月12日政协闭幕后宣布请辞,由政务司司长曾荫权暂代,并在六个月内透过800人选委会的选举正式确认为新特首。但是,任期到底是两年(董建华仍未完成的任期)?还是新开始的五年?在法理上存在灰色地带。

  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俞晓松认为,关键是现任特首的辞职是一个什么背景。他说,“譬如他如果是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担任,那么按法理上讲,这个新当选的,应该只是补充他这一届,就是两年。”

  而据香港部分报章引述消息人士指出,董建华将于日内向北京提出“因病请辞”,北京也部署好,曾荫权代理特首职务四个月,新选出的特首,只能做董建华余下两年任期,并要接收“董家班”,不作大变动。

  据悉,有关安排一方面是要再“观察”曾荫权两年,同时,也让有意角逐第三届特首的人士继续参与,避免政治失衡。亲北京的民建联及代表工商界的自由党,就率先支持新特首的任期应是两年。

  但泛民主派及部分港区全国人大、政协认为,按照基本法,新特首应是五年。

  其中,港区人大代表刘佩琼认为,“如果有人辞职,由谁人代执行职务,那个人不能当为正式任期,一定要尽快选另一个出来,选出来的应是正式任期,即应是五年。”

  身兼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表示,如果从字面上理解基本法,新任行政长官的任期应该是五年。他认为,如果北京认为有需要“释法”,就应该主动提出,并非由香港要求。

  前基本法草委、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李柱铭最初赞成“人大释法“,但其后又反口,表示由于接任的人选也经选举产生,任期应同样是五年。

  另一位法律界立法会议员吴霭仪也认为,基本法已清晰列明行政长官任期是五年,因此无需“人大释法”。

  “澳门赌王”何鸿燊就相信,董建华在被推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后,还会有重要宣布,届时香港的四、五个大难题,都会迎刃而解。但他没有进一步解释是什么难题,只表示“到时反对派都可以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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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4 18: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来了就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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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4 20: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毕竟,他涉及太多人和世界许多政府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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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4 20: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对各方都是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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