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2231|回复: 20

据说笑死很多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2-23 16: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READER郑重声明  对于阅读本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由读者本人自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2-23 16:3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天,我有个很好的朋友给我讲了个笑话,把我笑翻了,后来由于肚子太疼而进了医

院。医生在给我做手术之前,问我为什么笑成这样啊,我就把那个笑话讲给他听。没

想到他听到后狂笑不止,最后吐了很多白沫,抢救无效,死了。
  
我真没想这样,可事情就发生了。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我们不想发生的事情,总是发

生;我们天天盼着的事情,就是不发生。但一旦发生了后,我们还得承担后果,真是

的,原来人活着,就是为自己不愿意发生的事情承担不愿意承担的后果,真是的,没

意思,一想到这里我就想死,死了多好?可我想死还不行,至少暂时不行,因为那个

医生的情人告了我,说我过失杀人。

糊里糊涂的,开庭了。法官让检察官简述了案情,其实也很简单么,就是我讲了个笑

话,那医生听了笑抽了,后来笑死了。为调查取证,法官让我把那个笑话讲出来,由

陪审团判定到底过失杀人的事实要件是否符合。尽管我是学法律的,但我已经有些担

心了,我怕我把这个笑话说出来后有“后果”,所以我就要求和所有在庭人员,一共大

概100来人吧,签订免责合同,即对本笑话讲出后的效果“不承担责任”。法官宣布休

庭,一天后重新开庭,宣布接纳我的意见,于是我们签订了合同。

既然有了法律保障,我就把那个笑话讲出去了。可没想到我刚一讲完,整个法庭就沸

腾了,有人笑的敲桌子,有人笑得在地上打滚,有人使劲捂着肚子边笑边疼得流出了

眼泪……我看来看去,发现还是那法官老头老道,纹丝不动,稳稳做在那儿,闭目养

神。我当时心里这个佩服啊,你看看,人家当法官的和咱当律师的就是不一样,临危

不乱,泰然自若。后来我知道他死了,当天所有听到我这个笑话的人,后来都笑死

了。   

于是,我瞬间成了名人。电视台记者采访我,问我讲的到底是什么笑话,这么厉害。

我很沉稳,我知道这要是讲出去有可能构成对公共侵害,万一有个什么闲的没事的社

会维权团体再给我来个集体诉讼,我可受不了。所以我对着电视镜头,说了一番话,

大意就是:理由永远是谎言,信仰永远是自慰。那记者明显没听明白,但我看出来

了,那小丫头反映快,不能让观众看出她笨不是?她连连称道,后来竟还挤出了几滴

眼泪!其实我又何尝不知道这不过是个噱头?怎奈我这人最受不了女人的眼泪,尤其

是漂亮女人的,结果我当机立断,配合了一下,说我愿意把这个笑话的独家报道和出

版权交给她。 

节目播出后,在全国引起了巨大反响。很多观众要求重播。可没想到,几个神秘的便

衣突然有天晚上闯进我的卧室,把正在吃饭的我连拖再拽的拉到了一个黑黑的屋子

里。过了好久,突然一束强光照到我的脸上。我勉强睁开眼睛,惊呆了,因为做在我

面前的人是目前这个国家唯一可能与我一样家喻户晓的人。 

总统明显没打算和我多说,他只跟我大致交待了抓我来的目的,很简单,让我把这个

笑话录下来,然后通过内线送到中东一个敌对国家的独裁者那儿,笑死他。我说这不

行,这是政治谋杀,更关键的是,这已经明显超出了总统作为最高行政首脑的权力范

围,未经国会批准,是违宪的。总统一把抓住我的衣领,将我拎了起来,咆哮到:“你

他母亲的难道真相信三权分立是咋地!”

我没办法,此时此刻满脑子都是宪法第一案那背景的艰难,便答应了他的要求,但同

时我提出我的这个笑话属于大规模杀生性武器,不可以针对和用于平民。总统答应

了,于是在那个小屋子里,我把那个笑话录了下来。我看到了总统先生微微地鬼笑,

我当时就知道完了,政客真不是东西。    

果然,两个星期后,总统宣布已经掌握了我那个笑话的关键技术,并且在沙漠地区试

用成功(成功笑死了713 个死刑犯。)这消息在国际间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国家惊

慌失措,一些曾对我们总统持反对意见的别国政撤纷下台,国际军事学家还给这种现

象起了个名字,叫“笑威慑”。就在我们总统洋洋得意的时候,东方一个国家突然宣布

也掌握了该笑话,后来我才知道是最开始给我讲笑话那哥们投靠了那个国家。于是,

我们之间形成了“笑平衡”。

60多年前的4月1日,也就是前个世界愚人节那天,不幸和我所一直担心的事情终于发

生了,中东一个恐怖组织不知道怎么盗取了我的那个笑话技术,在劫持了我们的国家

电视台后,把那个笑话向全国广播……   文明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人们对未来

不再有信心。合联国不得不召开了全世界主要国家首脑大会,最后做出了导致本个世

界诞生重要标志之一的重大决策:将以后的2月14日,设定为愚人节。这样一来,人

们对那天所有的事情都有了提防,都知道是假的,没人当真,也就好了。那个笑话,

便也像其他任何一句不被相信的话一样,不具杀伤力了。   

60多年过去了,我也已经80多岁了。在我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我想作为历史的见证

人,有必要把这个笑话讲给大家了。其实那天我那个朋友给我讲的这个笑话挺简单

的,很短,就一句话: 他说,他相信爱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2-23 18: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不太好笑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2-23 19: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说,他相信爱情。 

把这句话当成笑话的人,是最好笑的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2-23 21: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哀~~~我们生活在一个爱情已经显得十分可笑的年代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2-24 03: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妈说我傻
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吊死在一棵树上
我朋友说不要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我死后不就只有一掊黄土是我的安身之所吗?
森林里树木再多
不就只有那么一棵才是我追寻的吗?

我还是没有变聪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3-2 08:58:3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

  爱情是什么?永远是个迷惑。但它无疑是很美好的,让人向往憧憬。同时它贯穿于人类的正

常生活之中,是凡人不能弃之不顾的必需品。古人含蓄,不讲爱情,但有一句“食色,性也”,

大概其中的“色”便包涵了如今的“爱情”。古人认为色是和吃饭同样属于本性,食物可以看到,摸

到,这色中的爱情却是让人拿不准的。

  也许爱情就象水一样。水是无色、无味、无嗅的。端一杯清水,仔细端详,慢慢品味,你必

然会依恋它,甚至依赖它。

  当水在100度的时候沸腾,沸腾的时候很是热闹,这时的水是接近不得的。它会伤人。
   
    也许爱情不适合思考。

  我相信爱情沸腾之后,如同水沸腾了一样,会变成水蒸气,尔后会看不到,摸不着,但只要

你相信,其实它真的在。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宁肯相信爱情。

  爱情谈起来是很美的,但我们终归还要吃饭、做事。这个世界上也有太多的事情要比爱情更

重要,除了爱情,还有很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3-2 09: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爱情,还有很多。

9494

比如破解c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3-21 13: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爱情呀。
为什么不信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popxiaoma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3-21 14: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点都不好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3-21 16: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冷幽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3-21 16:4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幽默,很好笑啊,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eiyangltw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3-21 17: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不好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tigerjj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4-20 23: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多是苦笑!不晓得什么东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4-21 00:3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冷啊!怎么笑得出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wjhelibb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7-7 17: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哪是笑话,很相看过古龙小说后的一点发挥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n109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7-9 01: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更多的是悲哀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9 02: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10 01: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感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10 09: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棍朋友笑一笑
女友几时有 把酒问室友 不知隔壁姑娘 可有男朋友 我欲凿墙看去 又恐墙壁太厚 疼坏我的手 改用偷窥镜 屋里人已走 转楼梯 低头看 那某某 果不单身 她正挎住俊男肘 人有悲欢离合 月有阴晴圆缺 此事古来有 但愿没多久 他俩就分手 女友几时有 把酒问青天 不知告别单身 要等多少年 我欲出家而去 又恐眷恋红尘 空门不胜寒 起舞影为伴 寂寞在人间 追女孩 妄相思 夜难眠 不应有恨 何时才能把梦圆 女有黑白俊丑 男有高矮肥瘦 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 光棍不再有 以此献给天下间所有的光棍朋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2-5 03:20 , Processed in 0.180813 second(s), 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