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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哈市对禁烧区域派专人盯守 违规焚烧冥纸冥币最高罚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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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08: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北网1月15日讯 记者14日从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获悉,该局要求全市所有执法人员昨晚起,对全市114条街路、22处区域进行盯守,严禁有人在禁烧区域贩卖、焚烧冥纸冥币。14日晚,市区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共出 动百余人对全市部分重点区域进行了巡查,共劝阻近百位欲烧纸的市民离开禁烧区域,疏导120余商贩到准烧区销售冥品。

  18时许,记者跟随城管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对部分城区“禁卖、烧冥品”的街路、广场进行了检查。18时30分,执法人员来到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与经纬街交口,这里是哈市划定的136处禁烧区域中的一处。记者现场看到,有两处流动摊床正在贩卖冥品,其贩卖的冥纸、冥币、金元宝等冥品多达几十种,有市民正在摊床前购买。其中一处摊床的商贩看到了执法人员后;企图推车逃跑,执法人员将其拦下,对摊床的女商贩进行说服教育,劝导她到背街背巷销售,并将散落在地上的冥品返还给女摊主,协助其将摊床移至背街内。

  19时许,执法人员在森林街与地段街交口处发现,有一家三口正准备在此焚烧冥纸,道里区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上前劝阻: “这个交口距离冰灯游园会的主会场很近, 目前正值中外游客来哈游览旺季,希望您配合城市管理工作,到背街背巷烧纸。”执法人员帮这家人选择了较近的一处准烧区十字路口。同时,执法人员还在现场疏导一处贩卖冥品的摊床,退出“禁区”贩卖。

  记者从市城管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春节期间,市区执法部门将以疏导为主,对欲在禁烧区焚烧冥品的市民、销售冥品的商贩进行说服教育。如不听劝阻,执意在“禁区”焚烧、贩卖冥品,执法人员将依照《哈尔滨市市容卫生管理条例》中“在道路等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等冥品’”的规定,责令其清除,并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依照《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的,予以现场查封,责令限期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强制清除,并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新晚报
http://heilongjiang.dbw.cn/system/2012/01/15/053638994.shtml
千年陋习何时能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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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1: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是在大街上烧冥纸冥币的么?
这烧给谁享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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