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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广西警方: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从宽政策期限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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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2 17: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新闻网南宁11月21日讯(记者潘晓明 通讯员雷经)11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了解到,自今年5月以来,广西公安机关强力推进“清网行动”,克服警力不足、任务繁重等各种困难和问题,不断扩大战果,广西“清网行动”现已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截至11月19日,广西共抓获网上在逃人员7938名,在已抓获人员中投案自首4915人,抓获故意杀人逃犯305名,部督逃犯12人,厅督逃犯42人。

目前已有4915名在逃人员向广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公安部11月11日下发通知,决定“清网行动”于12月15日结束。通知同时要求各地利用有限时间集中开展行动,务求全胜。

8月份,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10月6日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有关工作实施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在逃人员于2011年12月31日前向广西各级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可能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依法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强制措施。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依法可以免除处罚。《意见》印发后广西有一大批在逃人员相继到各级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为自己赢得了宽大处理的机会。截至11月19日,广西已有4915名在逃人员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从宽政策期限提前到2011年12月15日

目前,广西仍有部分网上在逃人员负案在逃。前一阶段,自治区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规定了投案自首的期限为2011年12月31日前,根据11月11日公安部的通知要求,“清网行动”将于12月15日结束。为此,广西公安机关也将《通告》规定的投案自首期限提前到2011年12月15日。这意味着投案自首的从宽政策期限将至。

近期,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将再次上门规劝,并在规劝工作中重点落实三个100%(100%发通告到家里;100%上门做工作;100%落实责任)。借此机会正告仍负案在逃的人员:珍惜难得的政策机遇,丢掉幻想,为自己争取一次从宽处理的机会,尽快投案自首。

广西警方将进一步加大追逃力度

在“清网行动”最后的20多天冲刺时间内,广西各级公安机关将集中力量、集中发力对目前仍然负案在逃人员集中追捕,力求取得全胜。在此,自治区公安机关郑重告诫那些仍在观望,犹豫不决的在逃人员:对于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采取一切措施和手段将其抓获归案,绝不放任姑息。即便“清网行动”结束后,公安机关对在逃人员的追捕力度也绝不会放松,依然会采取一切手段和措施直至将其抓获归案。

广西各级公安机关将全力以赴保证完成全区“清网行动”的任务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http://www.gxnews.com.cn/staticp ... a531c-4351089.shtml
敦促一切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及早归案,于已于人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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