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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外交部谈中国南海诸岛主权历史和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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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9 18: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9月19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今日表示,中国对南沙群岛和附近海域拥有主权的历史和法理依据在于,中国最早发现并命名南海诸岛,最早并持续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洪磊同时强调,未经中国政府允许,任何国家或者公司在中国管辖的海域从事油气勘探活动,都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和权益,是非法和无效的。

  洪磊是在今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他说,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在南海的主张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任何国家或公司未经中国政府允许在中国管辖海域从事油气勘探开发活动,都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和权益,是非法、无效的。

  洪磊表示,我们希望有关国家尊重中国的主张、立场和权益,切实按照《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和指针,不单方面采取任何使分歧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域外国家应尊重和支持域内国家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争议的努力。

  洪磊说,中国对南沙群岛和附近海域拥有主权的历史和法理依据在于,中国最早发现并命名南海诸岛,最早并持续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中国早在汉代就发现了南沙群岛,唐代以来的历代政府一直对南沙群岛进行管辖。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继续行使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中国自古以来还对南海有关海域长期进行开发利用和管辖。中国在南海的主权、权利以及相关主张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直为中国政府所坚持。

  洪磊强调,中国一贯致力于同有关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直接谈判和友好协商,和平解决在南海存在的岛礁主权和海洋划界争议。
http://news.sohu.com/20110919/n319858940.shtml
讲道理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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