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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水能兴坛、亦能覆坛—给小茶客留份心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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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09: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茶社是水区

水区是大家各自在论坛生活的真实心态

复杂了、认真了,就何必称为茶社?

靠管理、靠刺激,只能让水区形成分层

给小茶客留份心情吧

如违规,请扣1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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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10: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网上就害怕碰到“认真”的人,纠缠起来没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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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9 10: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mxqchina于2011-07-29 10:08发表的 :
在网上就害怕碰到“认真”的人,纠缠起来没完没了。

认真放到值得认真的地儿,令人敬佩

普世化的认真,就难免恐惧

世界上还有很多和“认真”值得并列的词儿

水就是水,和水认真是加糖?加盐?加碘?

何必和水认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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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10: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点完全同意,水区、茶社,本就是一个放松、休闲的场所,管得太紧,似无必要。
发帖者如果抱着交流、放松的心态,尽可以放宽要求,毕竟不是为了那一财富才发帖。
当然,如果只是为了每天赚那么一财富的,也很好甄别,发帖就扣,也就不会再来捣乱了
比如fgpzyft同学,在“月收入计划”帖子中就明确了每日在茶社发帖的目标。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5072918
引用第0楼fgpzyft于2011-07-28 11:20发表的 月收入计划 :
每月30天计

1.每日签到1财富,一个月30财富。我每天还要买1财富的cookie,相当于没有了。

2.书园茶社每日发表一个原创,自动获得1财富(好的话有版主评分,不算里了),一个月30财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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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11: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茶社一点也不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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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12:3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最近坛子事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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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12: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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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12: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欲速则不达,无为而治。水能兴坛,亦能覆坛,凡是关键是个“度”,但是这个精确的“度”究竟在哪里,除了事后总结,过程中大概只有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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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12:54: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交流的平台,园地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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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9 13: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dszsy于2011-07-29 10:45发表的 :
如果只是为了每天赚那么一财富的,也很好甄别,发帖就扣,也就不会再来捣乱了
.......

其实只要符合版规

有感而发

这一豆得去何妨?

茶区的基础是水,不是海洋里的水才是水

我也为一豆强灌过水

对于有些会员,挣1豆并不容易,确实是难得的强灌的水(一周一次或数周一次),何妨宽容?

既是水区,就让各种水都能生存,而不是海洋里的水咄咄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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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14: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五月忆于2011-07-29 13:58发表的 :
既是水区,就让各种水都能生存,而不是海洋里的水咄咄逼人.......
说得真好,呵呵

期待能让园地活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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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14:3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诸位,都是好人。

不过,既然你把自己当外人或者看热闹的,并且将说教建立在本不成立的“水区”基础上,似乎有点不科学合理。

各位喜欢袭人或者认为应该对袭人这种人或者现象宽容的人能否假设一下袭人是自己的某位看似个性十足又鲜明实际上相当丢人现眼的亲戚或者朋友或者家里的客人,试问你希望自己的亲戚朋友这样为了展示个性而故作复古状实际上是标新立异或者自己家里经常来这么个话都说不清楚却动辄立高论的客人?

所以,各位好人都是看热闹的,各位的宽容也是不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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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9 14: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醉乡常客于2011-07-29 14:34发表的 :
楼上诸位,都是好人。

不过,既然你把自己当外人或者看热闹的,并且将说教建立在本不成立的“水区”基础上,似乎有点不科学合理。

各位喜欢袭人或者认为应该对袭人这种人或者现象宽容的人能否假设一下袭人是自己的某位看似个性十足又鲜明实际上相当丢人现眼的亲戚或者朋友或者家里的客人,试问你希望自己的亲戚朋友这样为了展示个性而故作复古状实际上是标新立异或者自己家里经常来这么个话都说不清楚却动辄立高论的客人?
.......

跑题了吧

这个特例是苦难特管的了

好象大家想的是:能不能别把茶社发展为高端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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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15: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醉乡常客于2011-07-29 14:34发表的 :
楼上诸位,都是好人。

不过,既然你把自己当外人或者看热闹的,并且将说教建立在本不成立的“水区”基础上,似乎有点不科学合理。

各位喜欢袭人或者认为应该对袭人这种人或者现象宽容的人能否假设一下袭人是自己的某位看似个性十足又鲜明实际上相当丢人现眼的亲戚或者朋友或者家里的客人,试问你希望自己的亲戚朋友这样为了展示个性而故作复古状实际上是标新立异或者自己家里经常来这么个话都说不清楚却动辄立高论的客人?
.......
第三段读起来怎么那么费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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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16: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读书园地
就要有点书味
看了一些帖子
似乎与这宗旨无关
人非圣明
但违背宗旨的事
最好不做

大家要互相理解
特别是版主与普通会员
要注意沟通与交流
我感到
作为版主,很不容易了
不管是在文区、茶社还是其他版块
版主(含管理等高层)都有不少令我感动的做法
这个茶社太好了
会员还得维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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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21: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感而发,比无病呻吟,还是要好些。呵呵
飘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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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21: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少在茶社当楼主(含转贴),喜欢跟帖的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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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22: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醉乡常客于2011-07-29 14:34发表的 :

各位喜欢袭人或者认为应该对袭人这种人或者现象宽容的人能否假设一下袭人是自己的某位看似个性十足又鲜明实际上相当丢人现眼的亲戚或者朋友或者家里的客人,试问你希望自己的亲戚朋友这样为了展示个性而故作复古状实际上是标新立异或者自己家里经常来这么个话都说不清楚却动辄立高论的客人?
.......

所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只要没有违反论坛的制度,彰显个性抑或标新立异并没有错。如果一定认为“这种人”错了,或丢人显眼了,那是基于论坛制度的缺憾。

可以修改论坛规则,或者直接把论坛规则添加如下条款:

“如任何管理者认为不符合他本人口味的行为,可以做出符合他口味的处罚,任何会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反驳。”

官可以有,官本位不能有。当然,在神奇的国度里,不神奇反而是一件神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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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22: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这位算是直言,不过远远算不上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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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23: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算不上仗义,因为他和我没关系,我犯不着拔刀相助,也犯不着得罪一些人,特别是拥有更多资源的人。
英国窃听门事件,是因为一个普通家庭的电话被窃听;高铁723事故,是因为一个2岁小女孩的“奇迹”救出而达到铁道部批判的高潮。实际上,任何一件事,只要涉及到最基层的毫无权势的民众,就会变成敏感话题。
而这几次冲突,本来是非常小的事情,茶社本来就是各说各话吐口水的地方,如果都要唱赞歌,改名叫红歌社更为妥当。所有人的讨论,本来可以在平等的基础上加以解决,但有一些人非要挥舞大棒,只会产生矛盾和冲突。
你要想当裁判员,就不要当运动员。
最可怕的就是带着有色眼镜看人,所以说,基于“这种人”或“这类人”,还是改成“这个人”吧,别一竿子打了一树的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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