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恩-霍华德于1954年3月1日出生在奥克拉马州 邓肯市,是演员兰斯和琼-霍华德(Rance and Jean Howard)的儿子。他2岁的时候就在巴尔的摩(Baltimore)的戏剧《七年之痒》(“The Seven Year Itch”)中登台亮相,并出演了电影处女作《妇女界》(“Frontier Woman”)。1959年,他5岁时又出演了政治暴力片《旅行》(“The Journey”),这是他首次在荧屏上露脸,这以后他就频频活跃于美国的电视节目中,并对演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如1960-68年的电视系列喜剧片《安迪-格里菲思》(“The Andy Griffith Show”)、1971年的电视系列剧《史密斯的家》(“The Smith Family”)等,都成为美国观众广受欢迎的节目,奠定了他的童星地位。在经过1962年荣获第20届金球奖最佳影片奖的音乐剧《欢乐音乐妙无穷 朗·霍华德获奥斯卡最佳导演奖》(“The Music Man”)和《埃迪父亲的求爱》(“The Courtship of Eddie's Father”)中一些有特性的表演后,他逐渐有了一些名气,也更加成熟起来。这一时期他的父亲成了他的保护人和经理人,忙着为他开发市场,料理着他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