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274|回复: 0

[【其它】] 39名“庸懒散”责任人被问责 其中1人被辞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20 05: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汉网消息(记者 杨文平)市治庸办昨日宣布,有关区和单位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12日展开的首次“治庸”暗访所涉及的3个区、5个市直部门39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其中: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23人,通报批评的34人,诫勉谈话的14人,调离现职工作岗位的7人,辞退的1人,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4人,扣除全年绩效奖金的1人,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的8人,停职反省一个月的2人,并责成6个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公开检讨。39人均受到2项以上的问责处理,最多的一名工作人员共受到6项问责处理。

据悉,12日,市治庸办成立暗访组,共对14家单位进行暗访,发现29起“庸懒散”问题,媒体曝光了其中8个典型事例。市治庸办要求被曝光单位迅速核实整改有关情况,并限期回复整改意见,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有关区和部门对暗访暴露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教育,明确岗位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并采取集中检查、明察暗访、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开通“直通车”举报等方式,加大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力度。

市治庸办要求,全市各单位要正视此次暗访中部分单位暴露出的“庸懒散”问题,引以为戒,加强监督管理;要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优化政务发展环境;要严明工作纪律,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治理“庸懒散”等顽疾;要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庸懒散”问题。

市治庸办表示,将不定期地开展对“庸懒散”问题的暗访工作,一经查实,严肃问责,以进一步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市治庸办转发通报白玉山街违法建设案

8名责任人受记过或警告处分

青山区白玉山街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管控不力,8名玩忽职守人员分别受到行政记过或行政警告处分。昨日,市治庸办转发了青山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关问题处理的通报。

案件回放:2010年12月,群众举报青山区白玉山街辖区的两个村存在违法建设,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委办、区政府办和区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深入现场调查,发现武汉先源工贸有限公司、武汉市安德建材有限公司和武汉鼎九隆工贸有限公司3家企业院内存在万余平方米的违法建设,且在青山环保科技园规划用地范围内,属于白玉山街办事处管辖。区委、区政府当即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管控措施遏止违建势头,并对已成形的违法建设依法处理。

2011年2月,区委办、区政府办和区环科园办公室到白玉山街对青山区环保科技园规划用地进行现场勘察时,发现违建情况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环科园办公室立即向区委和区政府汇报,区领导当即作出批示,责成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并要求依法处理。2月24日,区监察局对有关问题展开调查。3月21日后,区监察局及区城管(执法)局、白玉山街纪检监察部门相继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政纪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4月1日,根据相关责任人玩忽职守的事实,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区监察局给予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刘某、白玉山街办事处副调研员钱某行政警告处分;白玉山街办事处给予街办事处城管科负责人雷某行政记过处分;区城管(执法)局给予区城管(执法)局驻白玉山街城管中队中队长汪某、副中队长夏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区城管(执法)局驻白玉山街城管中队二分队队长胡某、队员李某、周某行政警告处分。










要能一直这样严格问责, 那就太好了



http://news.cnhan.com/content/2011-04/19/content_1278035.ht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5-27 07:30 , Processed in 0.287641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