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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书评介]] 做语言的忠实记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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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0 00: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韦氏三版新国际英语词典》看词典编纂中的描写主义
             朱宪春

  《韦氏三版新国际英语词典》(以下简称《韦氏三版》)1961年由美国 G & C 梅里亚姆公司出版。这部足本词典是在1934年出版的《韦氏新国际英语词典》(第二版)(以下简称《韦氏二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主编菲利普•B.戈夫在《韦氏三版》的前言中宣称,这部词典“是一部全新的著作,重新设计,重新定式,重新排版;词典的每一行都是新的”。《韦氏三版》共收词条45万,包括十成新词和旧词新义。编写人员由具有各方面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整个编写工作花去757个编辑年,总投资额350万美元。
  《韦氏三版》的突出特点是反映语言的时代特色。它尽可能回避采取对语言现象下权威性结论的做法,而是如实地记录语言的实际使用。也就是说,它抛弃了相沿已久的规定主义编纂传统,转而采取描写主义的编纂方法。
《韦氏三版》的描写主义特点
  《韦氏三版》如实地记录语言,描述语言的实际使用,而不是规定如何使用语言。这种描写主义编纂原则主要体现在收词、注音、释义、设例及修辞标记的使用上。
一、收词
《韦氏三版》收词量大,收词范围广。它对《韦氏二版》的词目进行了彻底的甄别,从《韦氏二版》的60万词条中删去了25万。这一点之所以能够做到,主要是因为《韦氏三版》把收词起点从《韦氏二版》的公元1500年起的文献,推迟到1755年以后(此前的某些重要作家的用词不受此限),即1755年以前就已见废的词不属《韦氏三版》的收录范围。此外,《韦氏三版》主张只收普通词,不收专门词语。因此,它删去了人名、地名、伤口名等。另一方面,《韦氏三版》大量增收新词新义。它比《韦氏二版》新增了约10万条,包括相当数量的当代通用的口语用词,特别是俚俗语,以及过去几乎从不进词典的所谓“四字母词”。新增的词目中还包括许多科技词语,特别是电子学、核物理、火箭技术、通讯、自动化、医学、军事、政治等方面的新词语。在对词条的处理上,《韦氏三版》除将连写的或用连字符的复合词收作词目外,还将分开写的复合词、短语动词和缩写词等也列为词目。和《韦氏二版》相比,《韦氏三版》作了大幅度的删减和增补。对此,《韦氏三版》在前言中说明道:“英语像其他活的语言一样,处于不停变化的新陈代谢之中。”因此,“不仅要腾出地方来收新词,而且要腾出地方来收旧词新义”。《韦氏三版》尽管从《韦氏二版》中删去了25万词条,但由于新增条目10万,所以收词总数仍达45万。
二、注音
  《韦氏三版》在注音方面采取了比较客观的态度。它“尽可能地标注出英语世界中有文化教养者,在正式和非正式场合讲话时一般的发音情况”。它“无意规定该采用哪一种发音”,而是“广泛地展示各种可行的发音”(Philip B. Gove,“Preface.” 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Springfield,1961: pp.6a—7a.)。编者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各种录音设备等现代化手段,记录和整理了许多地区各种人的实际发音情况,做到有闻必录。此外,《韦氏三版》还吸收了多年来美国各项方言调查研究项目的丰硕成果,从而提供了许多极其完备的包括美国区域性方言在内的语音资料。为适应记录实际语音的需要,《韦氏三版》对沿用多年的韦氏音标体系作了一些修改。如《韦氏二版》中使用的很多发音符号在《韦氏三版》中被取消了,以及用//表示重读音节中的中性元音等。《韦氏三版》抛弃了标准读音惟一的传统观念,转而采取有闻必录的描写主义方法,注音反映客观实际。因此,有些词目的音多达10种甚或20种以上。
三、释义
  《韦氏三版》释义准确、详尽,义项完备。在解释词语的意义和用法时,不靠主观判断,全凭客观引证。编写人员从1936年开始,广泛地搜集引证。他们订出详细的计划,广泛阅读各种书刊,同时参考已出版的各种词典,系统地摘录引证,使引证总数达到?1000?万条。   这1000万条引证构成了《韦氏三版》据以释义的基础。《韦氏三版》的释义方法也与以往词典有所不同。全书一律采用“单一短语释义法”,即无论释文长短,均写成一个短语。总的说来,释义准确、醒豁、得体。如将beatnik释义为“偏爱不合传统的行为与服装,而又沉迷于奇特的哲理探讨并醉心于自我表现的人”。由于单纯依靠语法制约关系来构成短语,释文中大大减少了逗号的使用,使释文一气呵成,连成一片。这样既可避免冗长的叙述,又可使释文在功能上与词目对等,总体上大大压缩了释文的篇幅。
  《韦氏三版》的释义是体现语义描写原则的。描写是对词语的客观实际意义的描写。正如主编戈夫在《韦氏三版》的前言中所说,“准确性,除要求做到不错和真实外,还要求词典阐述词语实际使用时的含义,而不是编者主观上认为的那种含义”(Philip B. Gove,ed. 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Springfield,1961: p.193.)。《韦氏三版》在释义上的一些做法是有强烈的创新精神和现代意识的。
四、设例
  《韦氏三版》的设例也很能说明它的描写性。编者主张多引用例证,少作释义性说明,以便让读者自己从上下文中去判断词义。有人称它为例解词典,这正反映了它的描写特点,例证构成了它的一种描写手段。在例证的选收上,《韦氏三版》不同于《韦氏二版》。《韦氏二版》中的绝大多数例证出自乔叟、莎士比亚、弥尔顿、斯宾塞等古典作家的笔下。而在《韦 氏三版》中多数例证产生的年代较近。例证的作者中有很多是同时代的人,还有很多例证摘自一些当代的报刊及其他出版物。全书例证涉及14000多名作者。
五、修辞标记
  《韦氏三版》的创新,最具体最集中表现在对词语的修辞标记的处理上。它不再采用传统的“错误用语”(erroneous)、“不正确用语”(incorrect)、“文盲用语”(illiterate)、“口语”(colloquial)等修辞标记,代之以两个较少含有主观色彩的修辞标记“次标准”(substandard)和“非标准”(nonstandard)。“俚语”(slang)这个标记虽然没有取消,但使用得不多。保留下来的修辞标记还有“方言”(dialect)、“古语”(archaic)和“废弃语”(obsolete)。这样,《韦氏三版》把修辞标记减少到最低限度,以便能够最大限度地客观地描述语言的使用,而不是向人们提供权威性告诫。
  总之,《韦氏三版》坚持描写主义编纂原则,忠实地记录和描述语言的使用,而不对语言的使用作硬性规定。形象地讲,《韦氏三版》放弃了传统的语言“立法者”和“仲裁者”的身份,而充当起语言的“历史见证人”的角色了。
围绕《韦氏三版》的大论战
  《韦氏三版》以描写主义为指导原则,努力反映当代的语言现实,大胆地将描述的范围扩大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使人耳目一新。因此,这部词典刚一出版,就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强烈关注。美国许多报刊纷纷发表评论文章,有高度赞扬它的,更有严厉批评它的。双方观点之对立,争论之激烈,在词典史上都是空前的。赞扬它的,将它誉为“智慧的最高一级的成就”、“《牛津英语词典》出版以来最伟大的贡献”(Cited in Philip B. Gove,ed. The Role of the Dictionary. 1967: pp.31—32.)、“一部继承了大型参考著作传统的参考著作”(Cited in Roberts and Turgen,eds. About Language. 1986: p.128.)。赞扬者认为,《韦氏三版》体现了词典编纂学的最新成就,是一部真正全面地记录英语的历史和现状的好词典,它的出版是美国学术界值得庆祝的大事。
  然而,在一段时间里,赞扬声却被严厉的批评与无情的攻击所淹没。有人在一些著名的报刊上发表文章,说《韦氏三版》“令人失望”、“使人感到震惊”,认为它的出版“是个大灾难”(Wilson Follett. “Sabotage in Springfield.” Atlantic. January 1962: pp.73—74.),将使英语“加速蜕化变质”“Webster’s New Word Book.” New York Times. October 12,1961.,“对规范美丽的英语是个沉重的打击”“Logomachy Debased Verbal Currency.”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Journal. January 1962: p.48.。《大西洋月刊》中的一篇评论文章指责道:“这部据说要获得横跨大西洋学桂冠的、人们日夜盼望的词典,结果却是一件丑闻和一场灾难。”Wilson Follett. “Sabotage in Springfield.” Atlantic. January 1962: p.74.《美国律师学会会刊》指责它是“一个公然不负责任地编纂辞书的典型”“Logomachy Debased Verbal Currency.”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Journal. January 1962: p.49.。《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和《生活》杂志也都刊载文章,指责《韦氏三版》的“失职”。一时间,两派意见针锋相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英语词典史上称之为“第二次词典大战”。
  针对种种批评和指责,主编戈夫在一篇题为“语言学的发展与词典编纂”的文章中声明,《韦氏三版》的编写是以下列五条原则为指导思想的:1.语言经常在变动;2.变动是正常的;3.口语才是语言;4.正确性取决于用法;5.一切用法都是对的。这五条原则正是对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理论的高度概括。戈夫继而指出,词典“不应和正确与不正确、好与坏之类人为的概念发生关系,它应是描述性的,不应是规定性的”Philip B. Gove. “Linguistic Advances and Lexicography.” Word Study. October 1961: p.4.。相当一部分批评指向《韦氏三版》对用法的处理上,特别是它取消了诸如“口语”等修辞标记的做法。对此,一些评论家解释说,取消这些修辞标记是因为它们在读者的心目中已不再是对各种语体的客观描写而带有较强的谴责色彩了。更何况,“一个单词,脱离上下文,很难知道它是否是口语。”Philip B. Gove. “Preface.” 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Springfield,1961: p.6a.戈夫坚持认为,词典应该反映语言现实。
  那么,这场论战的实质是什么?为什么会产生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呢?显然,争论的焦点在于词典的作用是什么。如果从词典编纂的基本原则来看,则是:词典应起规定的作用,还是应起描述的作用?《韦氏三版》的批评者认为,一部好的词典只应该收录标准的、正规的用语,而不应该收录那些“不规范的”、“粗鄙下流的”用语。他们反对《韦氏三版》把许多“不规范的”用语都收进去,更何况许多在他们看来是不规范的用语又没有加任何修辞标记。然而,《韦氏三版》的支持者却认为,凡是如实反映语言实际的词典就是一部好词典,而《韦氏三版》正是这样的一部词典。说到底,围绕《韦氏三版》的这场论战实质上是描写主义和规定主义之间的论战,是要不要以描写主义来指导词典编纂。

规定还是描写
  既然围绕《韦氏三版》的这场论战实质上是描写主义和规定主义之争,那么,词典编纂究竟应沿着规定主义的道路走下去,还是应像《韦氏三版》一样沿着描写主义的道路走下去呢?   这是词典编纂的原则问题。我们不妨回顾一下英语词典编纂的历史。规定主义编纂传统起源于英国。由于18世纪英语所处的地位,以及当时以理性和有序为中心的文化环境等因素,很多人都热衷于英语的规范化。这最终导致约翰逊编纂出著名的《英语词典》(1755)。约翰逊在《英语词典》的序中写道:“每一种语言都有其不妥和荒谬之处,纠正或扬弃它们正是词典编纂者的职责。”在他看来,词典的作用应是“固定我们语言的发音,促进语言的成熟,保持语言的纯洁,确立它的用法,延长它的持久性”Samuel Johnson. “The Plan of 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1747) Johnson: Prose and Poetry. Mona Wilson,ed. Cambridge,Massachusetts,1957: p.138.。这种把词典看做是语言的立法者和仲裁者的观点,一直延续到以后的词典编纂。在美国,这种规定主义编纂传统在韦伯斯特的《美国英语词典》(1828)中得以延续。尽管韦伯斯特主张确立一种全国一致的美国英语,但他对词典作用的态度本质上是和约翰逊一致的,都认为词典应该规定语言的用法。
  约翰逊的词典编纂理论,总的来说是保守的。从英语发展史来看,它延缓了而不是促进了英语的发展,是对实践的一种反动。然而,约翰逊并没有走向极端,而是在实践中逐步修正了自己的观点。同样是在《英语词典》的序中,他不无感慨地写道:“想念我这部词典的人会要求说,它应该把我们的语言固定下来,再也不要听任时代和偶然因素任意变动我们的语言了。我承认我曾为此自鸣得意过一阵,但现在开始担心我所促成的这种期待心情于事于理皆站不住脚了。当我们看到一个又一个世纪人们相继变老、到某个时候便离开人世的时候,我们就会讥笑那种保证延寿千年的长生不老药。一位辞书编纂者,如果拿不出一个例子证明一个民族可以使其语言免遭变动,而却设想他的词典会使自己民族的语言永葆青春,会使它不致衰退下去,并自认有回天之力,能一举从尘世摒除愚昧、虚荣和矫揉造作,对于这样的辞书编者,人们同样有权利来嘲笑他。”遗憾的是,后来的许多词典编纂者并未重视约翰逊观点上的这种变化。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反对意见了。事实上,英国语言学家理查?德•?C•特伦奇早在1857年就发表了有关英语词典的缺陷的论文。他认为,词典编纂者应是历史记录者,不应是批评家,词典应该历史地记录语言。特伦奇的理论为描写主义词典编纂奠定了基础。后来的规模宏大的《牛津英语词典》率先采用这种描写主义编纂方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从此,描写主义编纂方法逐步为人们所接受。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结构主义语言学派的影响日益强大。在美国,以布龙菲尔德为代表的描写主义语言学派的发展,给英语词典的传统编纂理论带来进一步的冲击。布龙菲尔德认为,语言学者的任务,就是收集、分析和描述语言资料,然后分门别类。这种对语言全新的分析方法彻底推翻了对语言的传统分析方法。它旨在揭示人们如何使用语言,而不是企图告诉人们应该如何使用语言。因此,一部好的词典必须而且只能对各种用法进行全面、精确的描述。《韦氏三版》显然深受现代语言学发展的影响。
  再者,教育在不断普及,读写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过去很多要用正式文体的场合,现在用通俗文体也完全可以被人接受。语言日趋非正式化。因此,再给许多词语加上“口语”等修辞标记,已无多大意义。社会风气改变了,人们对别人讲话采取了谅解和宽容的态度。
  《韦氏三版》遵循描写主义编纂原则,把语言实践看做是语言正确性的基础,显然是受了上述诸因素的影响。主编戈夫曾说:“一些评论家们认为,词典应该置客观依据于不顾,而确立一个标准;《韦氏三版》的编者们认为,词典应该通过描述客观依据来揭示一个标准。”Philip B. Gove. “Telling the Truth About Words.” ?Aspects of American English?. 2nd ed. Elizabeth M. Kerr and Ralph M. Aderman,eds.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Inc.,1963: p.123.现代语言学的发展,人们对语言的深入认识,以及词典本身的社会功能,都要求词典编纂者如实地记录和描写语言。正如戈夫所说,词典的作用是告诉人们真实的语言。词典应该描写而不应该规定语言的使用。
《韦氏三版》对英语词典编纂的影响
  《韦氏三版》的出版及其引发的大论战对其后的英语词典编纂产生了很深的影响。自此,多数词典学家接受了词典应该记录而不应该规定语言的描写主义观点,继续沿着描写主义的道路走下去,编纂出许多部以描写主义为指导原则的新词典。
  《?6000?词——韦氏三版新国际英语词典补编》出版于1976年。这部补编继续坚持描写主义编纂原则,收录了1961—1976年间出现的新词语,以及《韦氏三版》所收的旧词新增加的意义,并增补了以前由于种种原因被忽略了的旧词。它在收词、注音、释义、设例等方面,一仍《韦氏三版》的体例,保持了释义准确、鲜明的特色,基本上把现代美国流行的语言现象都收罗记录下来。著名的《牛津英语词典补编》也吸收了《韦氏三版》的描写方法,收词和例证范围在大大扩大。《简明牛津词典》第六版在导言中更直截了当地宣称:“本书采用描述性的而不是规定性的态度,即词典努力记录受过教育者使用现代英语的情况。”《朗文当代英语词典》也是根据描写主义原则编写的。它大量地对词的语法特征加以描写,特别是对词与词之间的搭配关系和英语口语的当代用法描述得尤为详尽。
  然而,《韦氏三版》引发的大论战对英语词典编纂也有其负面的影响。1969年出版的《美国传统英语词典》一反描写主义编纂原则,与《韦氏三版》针锋相对,重新采取了规定主义的态度,主要表现在通过“用法评议委员会”提供用法指导。这显然是受了当时对《韦氏三版》的批评的影响。此外,1966年出版的《兰登书屋英语词典》也深受当时对《韦氏三版》的褒贬之争的影响。该词典在前言中宣称,它采取的是“一条语言上站得住脚的中间道路”,即不但记录语言,而且给予指导。这些都反映出人们对语言的态度仍然趋于保守。尽管如此,自《韦氏三版》问世以来,词典应该忠实地记录语言的描写主义观点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并已成功地付诸词典编纂的实践。描写主义词典编纂之所以有生命力,是因为它较好地顺应了时代的潮流。

结语
  语言发展和词典编纂的历史表明,词典编纂者不应该主观武断地规定人们如何使用语言。语言作为一种社会的约定俗成总是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词典编纂者的职责不是限制或延缓语言的发展变化,而是忠实地记录和描述这种发展变化。那种认为词典编纂者可以通过词典“至高无上的权威”来规定一种惟一正确的用法的观点是错误的。词典的任务是描述语言的使用,而不是规定它的使用方法。词典编纂者应做语言的忠实记录者。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军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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