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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女子遭强奸后收万元封口费翻案后再次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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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15: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子遭强奸后收万元封口费翻案后再次翻案

本报讯(记者于杰 通讯员赵群)昨天丰台检察院披露,因轻信对方能为自己提供工作,失业后的杨女士跟随陌生男子“参观工作场所”时惨遭强暴。嫌疑人曾试图出一万元要求杨女士翻案,杨女士翻案后对方却未兑现承诺,杨女士于是再次翻案。

9月的一天夜里,杨女士失业后独自坐在丰台一个小区楼下的长椅上。许某路经此地与杨女士搭讪,杨女士诉说了失业的无助。许某当即答应安排杨女士到自己所在的饭店工作,并许诺月薪2600元,他还邀请杨女士到饭店参观。杨女士同许某来到饭店后遭到强暴,其身体也受到轻微伤害。此后杨女士报警称被许某强暴,警方当晚将许某抓获。据了解,许某在该饭店负责夜间值班,警方指控其酒后闲逛碰到杨女士萌生歹意。

检方调查显示,案发后许某的亲戚找到杨女士,恳求杨女士翻案。许某亲戚让杨女士告诉警方她自愿与许某发生性关系,因一时害羞后悔才报警称被强暴。许某亲戚承诺,如果杨女士翻案,可以给她一万元作为补偿。杨女士听到这一承诺后心动,找到办案民警,按照许某亲戚教的话翻案。由于杨女士对事情的陈述前后迥异,民警深感疑惑,考虑是否要调整侦查方向。

向警方翻案后,杨女士立即联系许某亲戚,要求对方兑现承诺,马上交出一万元补偿费,但对方并未兑现承诺“一翻案就给钱”,而是一拖再拖。连续两天拿不到钱,杨女士意识到被欺骗了,便再次找到办案民警坦承“自己说了假话”。杨女士将许某亲戚与自己商议翻案的过程告知民警,并承认了错误。近日丰台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许某,杨女士因及时改正错误未造成严重后果,警方未追究其责任,对其批评教育。

http://news.qq.com/a/20101108/000087.htm
这世界什么事都不奇怪了,钱的威力也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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