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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新华时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考验政府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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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5 19: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xinhuanet.com/2010-10/15/c_13559362.htm
    新华网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 卫敏丽)九九又重阳。尊老助老这一传统的话题,在当今时代显然有着更为迫切的意义。面临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挑战,我们不仅需要弘扬美德,更需要以实际行动养老助老,让老人安享幸福的晚年。

  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现实我们已无法回避。截至2009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67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2.5%。预计到2050年前后,全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37亿左右。人口结构上高龄化、少子化、空巢化的加速发展态势,更与人口高峰、就业高峰相重叠,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文化转型相交织,渗透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但在“银发浪潮”的挑战面前,我国对应的养老服务却相当“乏力”。据统计,中国有835万老人需要入住养老机构,但目前各类养老机构床位仅能满足三分之一的需求。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扶持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难以落实,一些民办养老机构生存状况堪忧。

  发展养老事业,应对老龄化挑战,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已成为我们必然的选择。而如何调动和保护民间资本投身养老服务业的热情,考验的则是政府的智慧。

  政策扶持的力度仍待进一步加大。对于国家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各级政府部门有必要认真地细化、量化、具体化,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制定系统性、操作性更强的配套优惠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对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应成为相关部门一项重要的内容,努力建设专职的养老服务行业人才队伍。同时,积极倡导和组织爱心志愿者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各种志愿服务,补充机构从业人员的不足,缓解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用工压力。

  打破“公办”和“民办”的身份壁垒,建立起二者之间有效的沟通机制必不可少。应发挥典型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利用定期组织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学习班,现场观摩管理规范、服务良好的公办养老机构等各种形式。通过政府的引导和鼓励,促使民办养老机构建立和提高品牌意识,调动其积极性,使其真正成为养老事业发展的有益补充。
养老事业发展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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