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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实施房产税应同步改革土地出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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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3 15:5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期:20101013 作者:卢 伟 来源:大众日报

  种种迹象表明,房产税的开征已经是板上钉钉,随着信贷和土地政策的“政调”空间越来越小,房地产调控正在迎来一个“税调”时代。

  当房产税还只停留在坊间传闻的阶段时,很多人对房产税的调控效果寄予厚望。按一般的理解,房产税属于对住房持有环节征税,拥有的房子越多,交的税也就越多,这势必会打击买房投资人群。但随着税率、征收对象、开征初衷的各种消息越来越多,关于房产税能否起到调控房价作用的担心也多了起来。尤其是一些部委官员类似“应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普遍征收,不分几套房产”,“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的表态,更让外界担忧房产税到底能否起到作用。集中的质疑声音在于房产税最终会由租房者和不只是投资客的所有买房者承担,而对房价调控的意义也仅仅是让各地增加了一条增加财政收入的渠道。

  客观来讲,在土地出让制度和其他房地产的税费设计不做改革的情况下推出房产税,能否起到调控房价的作用,要打一个问号。众所周知,在当前的高房价中,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的成本占了大头,有数据表明和房地产相关的六十多项税费占到了房价的百分之四十甚至更多,其中土地出让金是最大的一项。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据,去年土地出让金超过了一万五千亿元,房地产商任志强说光这一项就占房价的百分之五十。土地出让金成了不少地方的“二财政”,因此,真正要让房价降下来,除了打击投机需求,还必须改变各地政府对卖地收入过于倚重的现状。

  房产税本身的特点使其有条件将一次性获得的七十年土地出让金转为按年征收,以房产税来代替土地出让金,如此既降低了房屋成本又让各地不卖地也有较为稳定的替代性收入。这是在当前的制度框架下打开土地财政症结一个较为现实的办法,也应该成为房地产领域税费改革的一个指向。如若真按照一些人猜测的那样,只增不减,除了开征房产税,其他各项税费一分不少地继续征收,则不但有重复征税之嫌,加大的税收最终恐怕会变成房价继续攀升的新推手。

  开征房产税,最低目标应该能够通过增大持有成本打击投机需求,最高目标应该是破解土地财政的利益死结,成为房地产领域税费改革的推手和枢纽。无法完成最高目标,起码也能达到最低目标,如果下一步在制定征收细则时既无法撼动土地财政,税收负担又被轻易地转嫁给了租房者和一次购房者,除了为8万亿的财政收入锦上添花之外没有起到任何作用的话,那么,该税种的征收也就失去了意义。
来源:http://paper.dzwww.com/dzrb/data/20101013/html/5/content_1.html
理由:配套工程跟不上,不能真正打击房产投机商,不能保护穷人的利益,那么实施房产税征收就没有多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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