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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陕西咸阳出台城区限制养犬规定 将捕杀流浪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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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3 11:3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咸阳市出台城区限制养犬规定,大型犬、烈性犬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小型观赏犬出户时间限定为每天的19时至次日7时。从昨日开始,全市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犬类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咸阳市公安局下发的紧急通知,即日起养宠物的人不得再携犬进入市场、商场、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幼托园、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娱乐场、候车室和其他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携犬只乘坐客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人同意;同时携犬只出户时,应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牵领,并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对犬只在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及时清除。对于带犬出来遛弯也有时间上的规定:大型犬、烈性犬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得放其外出,小型观赏犬出户时间限定为每天的19时至次日7时。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按照治安管理属地管辖原则,各辖区派出所也要落实禁养责任,管片民警、社区警务室民警、巡逻防控队员要按照各自管辖的范围,深入单位、社区、街道进行检查劝阻,不留死角,绝对不允许各类犬只(宠物犬、大型犬、烈性犬)进入公共场所和在本辖区城区道路遛犬。对流浪犬只进行捕杀,坚决不允许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和城区道路。
http://news.qq.com/a/20101013/000657.htm
能不能换一种更人道的方式来解决流浪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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