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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郑州市民被广东警方误抓 警方放人道歉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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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 12: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郑州市民被广东警方误抓 警方放人道歉赔损失
2010年10月01日12:04 来源:大河网

  被广东惠州警方误抓的郑州市民马秋玲已被释放归家。“妻子是在昨天上午被我接回郑州的,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向我们道了歉,赔偿了5000元。”昨日,马秋玲的丈夫崔广倩拿着惠城区分局的释放通知书,安慰着不停掉泪的妻子。

  9月17日,郑州市民马秋玲在领工资时,被郑州警方抓获并关押到看守所,原因是今年7月她在广东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被网上追逃。而其丈夫崔广倩说,妻子从没去过广东,他怀疑是非法行医者冒用了妻子的身份信息。马的邻居也说,这一两年,他们几乎每天都能见到马秋玲。9月20日,本报以《天天能见的女邻居咋在广东非法行医?》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

  昨日,崔广倩给记者打来电话说,他的妻子被惠州警方无罪释放了。崔广倩说,9月27日上午,他接到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水口派出所于副所长的电话,通知他去接人。崔广倩于当天下午乘飞机赶至深圳。

  崔广倩说:“9月27日晚,我赶到水口派出所,派出所所长翟敬宜和副所长于承宏给了我一份释放通知书。在我到来之前,他们已经和我妻子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向我们赔礼道歉。”

  至于马秋玲被误抓的原因,崔广倩说,他怀疑妻子的身份信息被冒用,但究竟是何原因,警方至今没有透露。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水口派出所于副所长,他称自己无权透露案情,无法向记者介绍抓错人的原因,“我们承认自己抓错了,已经向他们道歉赔偿了”。

http://legal.people.com.cn/GB/12871060.html

首先,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警方办错了,就要道歉。但也不能因为办错了就一下否定,毕竟只要办案,就可能错嘛,绝对不能影响工作积极性。多一点宽容吧。/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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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 18: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不能把人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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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 20: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1.赔偿金额如何确定的,为何就是一个整数?
2.人被你抓过来了,怎么不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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