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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四川就城管是否扩权举行听证 多数代表明确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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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9 20: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广网北京9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昨天(28日),四川省举行《城市行政执法相对集中处罚权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包括城管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律师、普通市民代表等在内的11位听证代表参加。大部分人明确反对城管扩权。详细情况,我们连线中央台记者刘涛:

  主持人:立法听证会上,听证代表争议的焦点是什么?

  记者:焦点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个就是城管应该多管点还是少管点。条例提出,城市执法部门也就是城管对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规定、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十类行为可以实施行政处罚,这涉及规划、卫生、市政、绿化、环保、工商、公安等多领域,这在国务院明确的城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7个方面的基础上,四川省增加了国土、水利渔业和烟花爆竹管理方面的处罚权。11名听证代表大部分都反对城管扩权,他们认为现在不断曝光的城管打人事件,就是因为城管的权力太大,应该限制城管权力,而且城市很多违法行为需要专业部门的专业鉴定,比如说油烟机扰民需要环保部门确认,城管根本没有这个能力和精力管这名多事情。

  第二个焦点就是怎么样让城管能更文明执法。虽然条例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当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程序合法”,“不得采取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方式”,但听证代表坦言,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发生城管殴打摊贩等事件,所以就有代表建议,执法人员中女性和40岁以上的中年人应该占一半,女性执法温柔,中年人比较理性,这样会减少冲突。

  第三个焦点就是是否应该聘请协管员。《草案》提出:城管可以聘请社会人员负责宣传有关法规政策,劝导、引导公众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这些聘请的人员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很多听证代表认为,目前许多社会矛盾都是由于协管员也就是城管招聘的社会人员素质较低引起的,而协管员本身不具备执法资格,对城市管理作用不大,建议取消。

  不管听证代表如何争议,最终的目的都是要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改善城管形象。

城管这个在法律上不存在的执法机构,为什么权利在不断增加呢?
http://www.cnr.cn/china/gdgg/201009/t20100929_507118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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