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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学者:动用专制工具压制利益表达会激化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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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8 18: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09月28日 14:09羊城晚报

●没有正视公民社会兴起

●热衷人治而不是崇尚法治

●压制而非畅通利益表达,激化社会矛盾  

羊城晚报讯 记者尹安学报道:9月27日,在广东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主办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研讨会上,几位学者相继提出,传统社会管理最大的弊端,就是没有正视公民社会的兴起,对社会发生的重大变迁视而不见,迷信政府能统管一切,热衷人治而不是崇尚法治,压制利益表达而不是畅通利益表达,甚至动用专制工具来处理社会问题,最终激化了社会矛盾。

与会多位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分析:我国社会已经转入公民社会的发展时期,整个社会在原有工人、农民的基础上,逐步分化出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私营企业主等多个社会阶层,进而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等表明,传统社会的管理模式漠视公民社会的兴起,不能正确应对不同利益群体的矛盾、冲突,往往用强权压制公民正当的利益诉求。不从根本上解决利益失衡与社会公正问题,尽管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维稳,但面对涌现的社会矛盾、社会冲突,仍然显得力不从心,甚至激化社会矛盾。

调查发现,维稳经费逐年增多,但社会矛盾依然很大。一些领导唯GDP论,甚至喊出“谁影响发展一阵子,就影响他一辈子”,不是靠“疏”而是靠“堵”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些政府部门迷信行政力量,面对社会矛盾采取单一的行政干预,忽视淡化司法和法制的力量,没有推动公民参与社会管理;有人只想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求尽快平息事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副处长陈用龙认为,应该加快健全法治的有限政府,逐步放权于市场,同时积极探索公众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模式。

在昨天的研讨会上,省委政法委秘书长朱穗生说,晚上路灯不亮也有可能引发社会矛盾,所以,社会管理无小事,要提高警惕,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妥善解决社会生活中的事情。

尹安学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0_09/28/2656438_0.shtml

要改变大政府、小社会的传统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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