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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事】] 福建省教育厅取缔千余所无证民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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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8 09: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刊发时间:2010-09-27 10:48:00 中国青年报
  记者今天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该省近5个月来通过开展无证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已取缔1357所无法整改的无证民办幼儿园。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儿童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

  据介绍,福建各县(市、区)由政府牵头,教育、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逐一开展幼儿园的现场检查评估和分类梳理。对存在重大消防和卫生安全隐患,确实无法整改的无证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对经整改后基本符合办园条件的,补发办园许可证;对当前在教育、消防、卫生等方面未能符合条件,但经进一步整改能基本达到教育、消防、卫生基本要求的,现场提出整改的具体意见;对经整改后基本达到消防、卫生要求的,且在园幼儿分流难于一步到位的幼儿园,通过进一步指导和检查,使之逐步到位,并鼓励、扶持积极整改的民办园。

  在落实清理整顿工作的同时,福建还积极做好被取缔园幼儿的分流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幼儿入园需求。在城区,主要通过增加公办园容量做好分流工作。如福清市在城区筹建3所公办幼儿园,并积极探索将开发商建设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回收由政府举办,园舍由开发商无偿提供,师资和经费由教育部门调配。

  在乡镇和农村,扩充乡镇中心园资源,扩大容量吸纳生源。如顺昌县郑坊镇加大投入,利用技校校舍改造并扩大乡镇中心园容量,改善办园条件,解决当地5所被取缔民办园在园幼儿的分流问题,同时,通过增加带编教师数量,加强与城区公办优质园捆绑互动,提高师资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乡镇公办园办园水平。

  截至8月31日,全省共清查民办园6711所,核查率达到100%,其中,通过验收和补发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园达4109所,占61.23%;取缔无法整改的无证民办园1357所,占20.22%;尚在限期整改的民办园1245所,占18.55%。
来源:http://edu.gmw.cn/2010-09/27/content_1276791.htm
加强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取缔无证幼儿园;同时做好被取缔幼儿园幼儿的分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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