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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武汉市近6000人身份证“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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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8 13: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市近6千人身份证重号

  据统计,武汉市户籍人口中,有约6000人被发现存在身份证重号问题,昨据警方介绍,根据公安部的核查,武汉市居民与湖北省内其他地市居民重号的有290人,与省外居民重号的有5694人,武汉市居民之间已经不存在重号问题。


  从今年6月份开始,武汉警方就在努力解决这5984名居民的重号问题,其中,省内重号的已解决46人,跨省重号的已解决1329人。目前,仍有4609人的身份证重号问题待解决。

  警方介绍,我国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登记发放始于1986年,大量重号身份证就是在那时留下的,当时使用的系统没有校验重号功能,编号工作也完全采用手工操作,由此产生了一些重号、错号现象。直到第二代身份证实现了全国联网,重号问题才浮出水面。

  警方表示提供3项便利条件帮助重号市民改号:公安机关免费制作证件;开具身份证明帮助市民办理其他各种证件变更;必要时公安机关全程跟踪服务,陪着重号市民改号。

  警方提醒,一旦发现身份证重号,不能怕麻烦拖延更改,拖延越久意味着该身份证号使用越多,造成的遗留问题也会越多。


  非婚子女也可上户口


  在“两实”调查中,警方发现,很多武汉市民的户口方面也存在较多问题。目前,已经发现有3500人没有正常落户,还有不少应销未销户口和重复登记户口。

  对于目前已经摸排出的3500名未落户人口,警方表示,这些人口基本属于“持证未落”情况,如初生幼儿持出生证未落户,复员转业人员未落户,劳改劳教人员未落户。其中,非婚子女没落户的情况较多。

  警方表示,针对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子女的户口登记,可以凭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有关证明、生育证或者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专用收据,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并登记生育证号或者专用收据号后即可登记上户。没有生育证或者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专用收据的,公安派出所亦应登记上户,但应在30日内通报所在乡镇或者街道计生办,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登记或缓登记上户,且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另外,发现有死亡后未销的户口、重复登记的户口,都请尽快向辖区派出所反映解决。










这非常的不负责任, 太过分了



http://www.cnhan.com/gb/content/2010-09/17/content_11991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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