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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广西34万多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家庭获住院医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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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9: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刘琼)9月14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财政厅、计生协会共同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财政补助暂行办法》,为全区22万多户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12万多二女结扎户家庭,实施计划生育爱心保险。这些计划生育家庭一年将免费获得最高限额为1.5万元的住院医疗保险金。

  9月14日上午,在南宁市西乡塘区2010年生育关怀·爱心保险启动仪式上,西乡塘区坛洛镇群南村村民梁洁进,接过计划生育爱心保险合同后,心里感觉多了一份踏实。这份最高限额为1.5万元的住院医疗保险金,将为家里的每个成员增添一份医疗“护身符”。

  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庞弶副秘书长介绍说,参加计划生育爱心保险的家庭,除了子女因病住院治疗可报销医疗费用外,子女伤残、死亡和监护人伤残、死亡均可获得赔付,这些都将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解决计划生育家庭部分后顾之忧。


  负责该险种开发的单位之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业务经理贺朝晖说,计划生育爱心保险是专门为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量身订做,在保险对象、保费、保险金额、赔付率等方面体现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计划生育家庭无需缴纳保金,在遇到意外伤害时,便能享受最高限额为1.5万元的住院医疗保险金。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出险后,应该如何办理保险金呢?据介绍,计划生育家庭在当地计生部门都有备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过拨打服务热线,也可以直接到当地保险公司或保险所报案。


http://www.gxnews.com.cn/staticp ... ff8e1-3262489.shtml

这样才对呀, 鼓励那些守法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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