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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柳州近期红眼病病例明显增多 市民需注意用眼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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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4 11: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柳州近期红眼病病例明显增多 市民需注意用眼卫生


  广西新闻网柳州讯(记者陈小燕 通讯员曾宣彰)昨日,记者从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到,9月以来,柳州市部分县份的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即红眼病)病例明显增多。疾控部门提醒市民,要积极做好个人和家庭卫生,注意用眼卫生,远离红眼病。

  根据柳州市疫情网络直报数据统计,今年1-8月红眼病疫情平稳,9月份则呈较大幅度上升,在全市各区县均有发生。病例主要为学龄前儿童、学生和农民。


  疾控人员介绍,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是由细菌或病毒感染引起的。四季均可发生,以夏、秋季多见。该病传染性极强,易在学校、工厂、托幼机构等人群聚集的地方爆发流行,只要健康的眼睛接触了病人的眼屎或眼泪污染过的东西,如毛巾、手帕、脸盆、书、玩具或门把手、钱币等,就会受到传染,在几小时后或1-2天内发病。家庭或学校中一人得病,如不注意预防,往往很快蔓延全家或整个学校。

  怎么知道是否患上了红眼病?疾控人员介绍,一般感染后,会出现这样的症状:初起时眼睛感到发热,又痛又痒,眼皮里好像进了沙子似的;眼睛分泌物增多;发病后眼部明显红赤、眼睑肿胀、发痒、怕光、流泪、眼屎多,特别是在早晨起床时,上下眼皮常常被粘住,眼结膜呈鲜红或火红色,严重时会出现水肿。

  由于红眼病是一种传染性很强的眼病,因此,疾控人员提醒市民要注意预防和控制。个人注意不要用脏手揉眼睛,勤剪指甲,不共用毛巾、脸盆,外出后或乘公交车后要洗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发生疾病爆发或流行时,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强化晨检制度,工厂等集体机构要建立健康检视制度。一旦发现病人,应要求病人脱离学习、工作环境,居家治疗休息;病人病后7-10天内,应尽量居家治疗休息,减少到公共场所活动;患眼病后应开放患眼,不能遮盖,否则分泌物排不出,会增加眼局部的温度和湿度,利于细菌或病毒繁殖,加重病情;饮食以清淡为宜,不宜饮酒。

  此外,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应擦拭消毒、煮沸消毒或开水浇烫。病人的洗漱用品要严格做到与其他家庭成员或同居室人员分开,不能混用,避免交叉污染。如果接触病人使用过的物品,应充分清洁或消毒手部。病人应自觉不要进入游泳池、浴池等公共场所。


http://news.gxnews.com.cn/static ... eb355-3260484.shtml

一句话,就是不要碰到眼睛,如果不小心碰到要马上用清水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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