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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广西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市民可进行大胆"挑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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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4 09: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文彩云)戴“大盖帽”的执法态度好不好?执法过程中言行举止是否庄重、文明?行政处罚有无对老百姓乱罚款或罚错款?9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法制办召开的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动员会上获悉,即日起至月底,我区将对全区公安交警系统、交通路政等领域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据悉,这是《广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今年8月1日实施后的首次执法检查。记者了解到,这次执法检查中,普通百姓也可参与,对执法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进行大胆“挑刺”。


“未按要求白天5分钟、晚上10分钟出警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未提前示意车辆停车接受检查、突然冲到车辆前方拦车,拦停车辆后未先向驾驶人敬礼的,扣1分。”“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乱罚款或者罚款不开票等‘三乱’现象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记者了解到,本次执法检查由自治区法制办等单位组成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抽查。交警部门路面规范执法情况是此次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交警是否取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是否持证上岗;交警的仪容仪表、语言、行为等是否符合有关规范;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职责履行情况,对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等等。
自治区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仇仰廷表示,本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为了让《广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落到实处而开展的。他说,以后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对这样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将常态化。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后,将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行政执法工作”、“吊销执法证件”、“确认违法”等处理。同时,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情况和处理结果,将予以通报或向社会公布。


仇仰廷表示,广大市民遇到不当执法时,也可通过举报投诉的合法途径来反映。

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发现执法部门的执法有“问题”,可以投诉、举报。邮寄地址:南宁市民乐路1号自治区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电子邮件:xzzfjd@126.com



编辑:黄伟 作者:文彩云
http://www.gxnews.com.cn/staticp ... ea6d5-3260310.shtml
行政执法涉及政府机关的形象,必须依法行政,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法过程中发生与群众的尖锐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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