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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被要求穿裙上班而辞职 港女教师告校方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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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1 18: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香港一名女教师入禀法院,指任教的中学要求她穿裙上班,涉嫌性别歧视。在校方向女教师道歉并赔偿后,双方同意庭外和解。

  协助该名女教师入禀法院的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林焕光形容,该起个案有重要的意义,值得香港雇主参考。他呼吁雇主订立员工衣着守则时,对男女要求要公平。

  今年5月20日,香港冯尧敬中学前女教师邝皓凝入禀法院,指女校长多次强烈要求她应穿裙子上班,让她饱受压力下在两个月后自行离职。

  女教师批评,校方性别歧视,要求办学团体香港中国妇女会及女校长赔偿和道歉。

  入禀状透露,邝皓凝于2007年入职,在9月首个开学日穿一件针织上衣及西裤回校,因没有穿裙子被校长孙莉华召入办公室。孙强调学校规定女教师应穿裙子上班,但最后双方同意邝可穿西裤上班。

  翌日,邝皓凝仍穿西裤上班,再被孙召入办公室。邝其后坚持穿西裤上班,但经常被校长召见批评其衣着,终在11月初离职。

  邝皓凝在入禀状指,校方做法让她感到受恐吓、无助及焦虑,也开始失眠及时常感到有压力,严重影响她的教学及士气,也损害教师尊严。她指出,校方向她施加的服饰要求实际上比对男教师的要求苛刻,是基于她的性别而歧视她,因此要求办学团体及女校长道歉及作赔偿。

  在双方和解后,邝皓凝称,事件令她承受巨大压力,包括失去教职,但她仍然感到这诉讼的意义比代价大,并不后悔。

  冯尧敬纪念中学则没有对这就事件作出回应。
  据香港平机会资料显示,香港过去曾出现至少三起类似案例,但在该会调解后,全部求助的女教师获准穿长裤上学。

  香港新妇女协进会表示,目前香港仍有一些学校规定女教师穿裙,要求教育局跟进,防止学校存在歧视性校规。

  协进会表示,三年前一直协助该起个案的事主,该会对双方和解表示欢迎,但希望教育局制定具体指引给学校,采取积极措施打破性别定型及对女教师服装的歧视性限制,并在这次个案后订出机制,处理日后相关投诉及公布结果。

http://www.zaobao.com/zg/zg100911_008.shtml

的确应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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