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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应对金浩茶油监管者启动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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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8 14:4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新京报 社论

  在金浩茶油事件中,面对公众“为什么质监部门掌握信息后半年不公布”的质疑,新华社记者日前专访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甘跃华、金浩公司副总裁周逸平。在这个专访中,我们看到,湖南省质监局仍然试图推卸自己的责任,不是声称“多次责令企业公开相关信息”,就是说“自己无权公开”,把责任推到上级主管部门。

  对于为什么不肯公开而是秘密召回,金浩公司高管对新华社记者谈了三点,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第三条理由“确实没经验,不知道该怎么办”。经过“三聚氰胺”事件沸沸扬扬几个月,食品安全法更是在媒体宣传日久,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出了问题要赶紧纠正,金浩公司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明显是在掩盖责任;而更值得追问的是,作为监管机构的湖南质监局,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吗?

  令人遗憾的是,从金浩茶油被查出致癌物超标,到“个案”演变成民意汹汹的“公案”,乃至到现在,还没有哪个部门“统一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在事件曝光之后,金浩公司不得不向公众承认事实,并向公众道歉。作为一家并不太知名的企业,显然无法抗拒社会舆论压力,在丑行曝光之后,其一切侥幸心理也不复存在。然而,该事件中的另一个主角———以“不公开问题是为维稳”论而令世人惊愕的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至今不但没有向公众道歉,而且其对待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的傲慢似乎“涛声依旧”。

  据《法制日报》昨日报道,其记者去湖南质监局采访金浩茶油事件,却被要求填写《新闻媒体采访申请表》,等待相关处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等各级层层审批。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这一规定他们已经实行了很长一段时间。“记者采访需要审批”,这一规定的荒唐不必赘言。记者对公共事件进行采访,负有解答之责的政府部门,应该做的是尽可能提供采访的便利,保障记者的采访权和民众的知情权,而不是通过“层层审批”人为设障。

  实质上,真正令公众吃惊的是,在舆论鼎沸之际,湖南质监局对待舆论监督的态度依旧如此没有改进,其仍然没有意识到作为公共事件的主角之一,负有向媒体和公众及时、充分提供相关信息的义务。也就是说,到现在,湖南质监局仍然没有学会如何对待信息公开,如何面对公共危机。

  “采访需审批”的规定,乃是消极抵抗媒体监督,本质上仍然是不愿信息公开。这样的规定实行已久说明,湖南质监局在金浩茶油事件中的表现,乃是其一贯作风的延续。正是其长期秉持如此保守的立场,才会视瞒报为“正常”,也才会有一系列“奇怪”的论调粉墨登场。

  事实表明,通过“赌一把”的隐瞒并不能将损失降到最小,反而在“瞒报”破产之后,损失会无限扩大。在这场瞒报事件中,茶油行业信誉受损,政府信誉也被流失,但愿如此明明白白的事实与教训,能够给湖南质监局带来真正的反思;也令许许多多的公权力机构、企业、官员、个人,再遇到类似公共事件的时候,知道究竟应该怎么办。

  作为必要的惩戒手段,有关方面应当尽快启动问责机制,这样才能令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渎职者与失职者,无处藏身。

原址:http://comment.bjnews.com.cn/2010/0908/24287.shtml
监管无处没有,机构“一大再大”。
今天有人说,要对监管者问责,对照历史,这次估计也只能是说说而已。
再翻历史,如渤二,如康世恩(前)副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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