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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酸奶争相“卖老” “混战”恐扼杀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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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7 19: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西宁9月6日电(记者 姜辰蓉 何慧媛)白底蓝花的塑料碗里,盛着豆花状的酸奶。这种酸奶不是用吸管吸食,而是要用小勺子舀起来,慢慢咀嚼。近两年,这种名为“青海老酸奶”的食品因其独特的包装和口味,引得众多消费者追捧。但是,随着行情节节看涨,各地众多奶企纷纷争相“卖老”,希图分一杯羹,一时间拉开了一场“老酸奶”的“混战”。对此,许多消费者困惑不已:一夜之间,酸奶们咋就都“老”了呢?

  专家指出,青海老酸奶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和独特的品质工艺,盲目跟风很可能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需谨防“混战”扼杀这一新兴产业。

  酸奶纷纷“卖老” 消费者“雾里看花”

  在青海各地有一种传统酸奶,凝结若豆腐花,用碗盛着,食用时用小勺挖取。这种酸奶有着独特的制作工艺,许多到过青海的游客都被这种美食吸引。

  2008年青海小西牛生物乳业有限公司成功实现传统酸奶的工业化生产,为了突出青海本地特色以及传统特点,他们将这种新产品取名为“青海老酸奶”,还设计了以蓝、白为主色调的青花瓷造型外包装。“因为青海最早的碗装酸奶就是用蓝色花纹的白瓷碗装的。”小西牛乳业总经理王维生说。

  据介绍,“青海老酸奶”一经问世,立即受到追捧,日产量从最初的4吨增加到70多吨仍然供不应求,许多到青海旅游的游客都成箱购买。但是这一火爆的局面,很快引起了全国各家乳业的注意,各地形形色色的“老酸奶”纷纷上马,其中不乏蒙牛、三元、完达山这样的乳业巨头。

  记者发现,目前在市场上,各种各样的“老酸奶”令人眼花缭乱:“东北老酸奶”“蒙古老酸奶”“北京老酸奶”,甚至“汉口老酸奶”“西湖老酸奶”都登上了商店的货架。

  站在超市的冷柜前,五花八门的“老酸奶”让刘女士看花了眼,“这些外包装都差不多,都叫‘老酸奶’,真不知道该选哪一种。”

  许多消费者表示,对形形色色的“老酸奶”,真是雾里看花。“你看,现在好多的老酸奶包装都一样,都是白底蓝花的塑料碗。”消费者何先生说,“不仔细看还真分不清,这对消费者是种误导。我买了几种尝了一下,口感参差不齐。”

  “混战”恐对行业发展不利

  据王维生介绍,“青海老酸奶”是小西牛的“拳头”产品,仅2009年销售额就达到8000多万元,2010年则有望翻番,达到1.6亿元。对于目前的“混战”,王维生非常无奈。现在虽然还没直接影响企业的销售量,但是他担心,这种无序的局面,长远来看对企业发展不利。在混乱的局面下,万一哪家资质不够的企业“出点事”,连累的是整个行业。

  王维生说:“青海是我国四大牧区之一,食用酸奶有几百上千年的历史。‘青海老酸奶’其实代表了青海一种食用酸奶的文化。像文化、品质这些深层次因素,并不是通过简单地模仿就可以照搬的。”

  对于形形色色的“老酸奶”,王维生表示,当时只是注册了“青海老酸奶”这个整体商标,别人用“老酸奶”也不好说什么。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大部分老酸奶价格在每碗4元左右,几乎是普通酸奶的两倍。业内人士指出,国内普通酸奶市场份额已经被大品牌瓜分殆尽,中小乳品企业急需新产品拓展生存空间,老酸奶售价较高、利润空间可观,因此大家争相生产也就不足为奇。

  一家生产“东北老酸奶”的企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老酸奶在内蒙古和东北地区有着悠久历史,并非青海省独有,其产品是自己企业独立研发的。而对于相似度高的其他酸奶,不会花精力去追究。

  对于目前各地企业混战“老酸奶”的局面,专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陕西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尹晓俊说,食品行业本身具有很大的脆弱性。在目前“老酸奶”的混战中,不排除一些杂牌乘虚而入,追求的只是眼前的短期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突发事件,都会对这个新兴行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这样的事件在奶业中并不缺少前车之鉴。”尹晓俊说。

  加强监管自律 正本清源

  对于“老酸奶”的这场“混战”,曾经代理过“蒙牛酸酸乳侵权案件”的律师、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商标一处副处长刘贵增表示:“如果说‘青海老酸奶’作为青海小西牛生物乳业有限公司首先开发生产并且投入市场的青海省特产的话,那么其他乳制品企业生产诸如汉口老酸奶等行为,显然属于仿冒或者傍名牌现象。事实上,当市场做起来之后,尤其是品牌成为市场上知名或者驰名品牌之后,其他企业尤其是一些不具备实力的中小企业将跟风搅乱市场,损害消费者利益,所以有必要正本清源,肃清市场。”

  从法律角度上看,刘贵增指出,伴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日益扩大,品牌知名度日益提高,不可避免会发生各种傍名牌形式的侵权行为。当品牌是未注册商标而面临此种现象时,由于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很难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决。但并不是没有法律救济手段,只是受到一定程度限制和约束。企业可以通过认定驰名商标来保护其商标权益,或者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来寻求权益保护。

  尹晓俊表示,一味地盲目跟风模仿,对行业来说风险很高。行业内部应加强自律,培育品牌意识。而监管部门应根据发展现状,制定一套准入标准,引导这一新兴行业从零星向规模经济发展。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0-09/06/c_13480848.htm
跟风是普遍现象,只有提高自身技术,加强品牌保护意识来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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