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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农信社发展面临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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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7 00: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周,农信社的改革再一次引起社会各界瞩目。银监会9月2日出台了《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旨在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督促高风险农信社兼并重组,加速全国200多家高风险农信社脱胎换骨。业内专家指出,《指导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农信社财政可持续性和规范化发展,必将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体系的稳健性,提升“三农”和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事实上,农信社改革在过去的30多年间从未停止过,特别是2003年农信社深化改革试点以来,促使农信社整体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只是由于农信社独特的社会功能和市场定位,以及其本身固有的顽疾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加之其普遍背负着沉重的历史包袱,因此仍有部分农信社风险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危及着农村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抑制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有数据显示,评级为六级的农信社2007年有585家、2008年为419家、2009年是212家,这些高风险机构数占到农信社机构数的9%,据了解,这些高风险农信社大多资不抵债,不良贷款率比同类型金融机构高出20多个百分点。业内人士认为,复杂的股权结构以及现代公司治理的缺失导致农信社不良贷款比率很高,农信社依然是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环节。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副主任姜丽明表示,监管评级为六级的农信社风险仍然很高,这些机构依靠自身努力短期内难以走出困境,也难以通过市场手段实施股份制改革,成为风险化解的重点和难点。

  记者注意到,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主要解决的正是农信社的经营模式问题。因此,监管层打开并购农信社的闸门,以期通过并购重组高风险农信社,处理长期大量不良贷款,利用外源性融资拓宽农信社发展道路,实现农信社的市场化经营方针。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监管层本着少关闭、多兼并重组、减少市场振荡、防止出现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和弱化“三农”服务的原则,在《指导意见》中明确表示,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优质企业均可作为并购方实施并购;境内金融机构最高可按100%持股比例全资并购,而境外机构和民间资本显然也可参与其中。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民间资本再获进入金融机构的渠道,是金融业对《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尤其在目前银行牌照稀缺的背景下,无疑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提供了契机。

  尽管有消息说,目前一些大型金融机构对兼并重组高风险农信社兴趣不浓,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农信社并购重组不被看好。但对一些经济发达或相对发达地区而言,一些机构已表示出参与并购的热情,显然是希望通过并购重组高风险农信社,进而达到进军当地发达的农村金融市场的目的。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这些农信社虽然有一定的风险,但是金融行业本身就是经营风险的,所以没有必要太担心。并且未来经济的发展就是农村城镇化,为“三农”服务的农信社在未来发展的潜力是非常大的,所以温州的民间资本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地介入到农信社的并购重组中去。

  其实资本逐利本就无可厚非,无论并购方的初衷如何,我们希望看到的是,高风险农信社能够通过并购重组,被成功纳入到一些有较高信誉度的机构旗下,使这些农信社能够通过先进的管理理念、风控技术和创新意识,摆脱目前的困境,更多地吸收存款,扩大经营,健康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体系的稳健性,提升“三农”和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虽然银监会表示,并购后机构仍须坚持为“三农”、小企业县域经济服务的宗旨,服务的对象和地域都要保持不变,吸收的存款应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但仍有专家担心,服务“三农”的基本目标可能会弱化。这就需要管理层加强监管,促使其承担社会责任,进行规范发展。
http://www.financialnews.com.cn/ ... /content_310038.htm
在现在的情况下,金融应该对农业多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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