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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事】] 教材购配有多少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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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6 17: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教材购配,政府部门的官员为何不愿节约经费,而偏偏愿意多花钱?
  
  对于安徽阜阳等5市初中学生开学前临时更换英语教材一事,安徽省教育厅回应称,换教材源于供应商要求自办发行;供应商则称,拒绝合作是因为安徽省的教材发行费太高。
  
  根据双方解释,大致可以得到教材发行的两种模式———一种是,一本教材定价10元,由出版机构直接面向学校配送,只收取7.5元,其中0.3元为配送费。如果各学校采用这样的教材100万本,政府用于统一支付的免费教材费为750万元;出版机构扣除配送费,教材销售收入720万。
  
  另一种是,同样这本书,由省里统一的采购中心采购,需要书的定价的28%为发行费,另外还要出版社让利2%。采购100万本免费教材,政府部门统一支付的费用为1000万元,其中,700万给出版机构,280万进入发行中心,20万作为发行公司的财政结余,再用于义务教育经费支出,购买免费教材。
  
  从报道所提供的信息看,安徽省教育部门所采取的教材采购、配送方式,属于后一种———政府花1000万,然后“得到”20万“让利”,再“投入”义务教育。而前一本账,则仅仅只需政府花750万元,就配送好教材。也就是说,100万册定价10元的教材,如果让出版机构配送,政府可节约经费230万!
  
  这是小学生都能算的简单应用题。可政府部门的官员们似乎不会算。尤其令人不解的是,现在政府部门不是在说教育经费不足,要“提高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的使用效益”,可为何愿意采取这么不精打细算的模式呢?那节约的230万,不是可进一步用于购买免费教材、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吗?
  
  提起中小学的教材采购、发行,各个环节的“返点”让利一直是公开的秘密。简而言之,“返点”有“明返”、“暗返”之分,也有返给公家和私人之别。明返就是返给公家,暗返则是返给个人。一般来说,返给个人,有很大的风险,我国刑法修正案已将教师收受回扣,列为商业贿赂罪问罪;返给公家,则又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上交公家的上级财务,二是作为公家小集体的“小金库”,三是公家有关参与人员私分“小金库”。第一种情况,完全符合现行规定,没有“任何问题”(就如安徽省教育厅在情况说明会上提到的2%让利),第二种情况,只有小金库,没私分,就违规违纪但不违法,第三种情况,则涉及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
  
  很显然,用公家的方式,来操作“返点”,是“最保险”的方式,也是符合现行规定的方式———安徽教育部门一直声称目前的操作不违规。但是,由一家企业来垄断经营发行并收取发行费,收来的“发行费”再进行怎样的“分配”,不免让人怀疑其中的猫腻。
  
  看明了这一点,也就知道明明可以按低折扣进教材给学生,却通过发行公司按低折扣进货,再用全价与政府部门结算的奥妙。在这种思路下,一些地方所宣称的推广循环免费教材,只能是停留在口头———每本教材每年都要进行一番小修改,修改之后必须购买新的,怎能循环得起来?
  
  □熊丙奇(学者)


原址:http://comment.bjnews.com.cn/news/2010/0905/24251.shtml
本文也能当“教材”——大家一齐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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