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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广西部分复方甘草口服剂、银杏叶片被检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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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4 11: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张若凡)9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公布了28个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其中,广西广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个批次复方甘草口服剂、广西半宙大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3个批次银杏叶片被检出不合格。9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广西药监部门正在对这两种药品进行复检。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对国家基本药物品种三七胶囊、大活络丸等11个制剂品种进行了质量抽验。结果有28个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抽检结果显示,广西广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71114、081020、090321的复方甘草口服制剂各1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分别为PH值和装量;广西半宙大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银杏叶片不符合标准规定,批号为080601的2批次,批号为080701的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含量测定。


当天,记者走访了南宁市七星路、桃源路的多家药店,均未发现有这两种药品销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处的负责人介绍,此次被检出不合格的两种药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PH值和含量测定。PH值对药品的稳定性有很大的影响。药物在溶液中的水解、氧化、分解等各种化学反应都与PH值有关。含量测定则与药品有效成分的含量有关,如银杏叶片的主要有效成分是黄酮,如果含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有可能影响到治疗效果。

据介绍,已出厂的药品检测不合格,不排除有运输、储存不当造成的原因。因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经派人前往两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按照相关规定,对于每一批次的出厂药品,药品生产企业都必须留样。检查人员将对问题批次的药品留样进行检测,如果复检仍不合格,将根据销售金额、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依照《药品管理法》进行处罚。

编辑:林娟 作者:张若凡
http://www.gxnews.com.cn/staticp ... 1882b-3237022.shtml

医药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必须从严管理,从政治的高度来抓好医药用品的管理和监督,切实维护医药市场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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