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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发时间:2010-09-02 02:14:16 光明日报
本报北京9月1日电 记者 冯蕾今天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新学期开学伊始,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除外)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政策落实情况;不符合民办学校认定标准要求,执行民办学校收费政策的乱收费行为;经清理整顿转回公办学校仍按民办学校标准高收费的行为;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除住宿费政策落实情况;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变相收取借读费的行为;免除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落实情况;公办幼儿园(所)收费政策执行情况;高等学校扩大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以热门专业等名义提高标准收费;高等学校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软件学院、研究生收费体制改革等名义乱收费等行为。
来源:http://www.gmw.cn/content/2010-09/02/content_1236892.htm
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这个检查很有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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