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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奇女子"用假身份分身恋爱 骗财41万获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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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3 16: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推荐理由:这种人真是骗财成性
来源:http://news.zj.com/detail/1292431.shtml
    33岁的平度女子张华,先后编造了7个假身份,在几乎同一时段,与8个人谈起了“恋爱”。就是这个已有家室的“奇女子”,竟“成功”地周旋在不同男性和女性之间,陆续骗走财物高达41万多元。近日张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这“红娘”热心为哪般?

  2008年3月份,市民田桐通过朋友介绍,和一个名叫康迪的女子谈起了恋爱。交往了一个多月,康迪告诉“男朋友”田桐,自己有个叫张慧的同学想找对象。田桐一听,马上把自己的兄弟刘兴介绍给了“女朋友”的“闺蜜”张慧。不久之后,张慧和刘兴成了恋人。

  这个张慧是个闲不住的“红娘”,和刘兴确定关系三个多月,就商量着把自己的表妹许真真介绍给了刘兴的哥们儿韩亮。很快,韩亮收到了许真真的短信,俩人很快成了手机上的朋友。

  2008年11月份,张慧到医院探病,认识了正在住院的马峰。一来二去两人熟络了,张慧“红娘”的热情又来了,非把“另一个”表妹于海兰介绍给“新朋友”马峰不可。就这么着,马峰和于海兰通了电话,虽然一来二去俩人都是在电话里联系的,可马峰觉得这个“表妹”还挺适合他。不仅如此,马峰还把自己的朋友于清介绍给了张慧。

  本来看起来挺美满的事情,在2008年底“爆发”了危机。已经为康迪花了7.8万元的田桐发现,女友的工作单位是假的,而且似乎在同时跟多人交往。他觉得自己可能受骗了,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连锁反应立即发生,原来韩亮等人也先后发现,他们的女友都以谈恋爱为名,不断问他们借钱,而这些女友们似乎是同一个人。

  5年前 骗局就已经展开

  2005年9月,市民徐森在潍坊一婚介所征婚。没过多久,一名名为“李巧”的女子给他打来了电话。从那开始,两人逐步确立关系。然而从2005年到2008年3年时间里,李巧以各种名义从徐森那里拿走了16.8万多元。

  一年后,徐森和朋友张益吃饭时,遇见了“女朋友”李巧。时隔不久一条陌生短信就发到了张益的手机上,对方自称王晓菲。随即李巧就来了电话,王晓菲是她的亲戚,希望他俩好好处。从那之后的一个月里,王晓菲向张益先后“借”了1.5万多元。

  与此同时,潍坊市民张敏通过朋友张华认识了其表弟于波涛。有张华在中间撮合,张敏和于波涛的关系也越来越好。可没过多久,于波涛开始以各种名目向张敏借钱。张敏越来越觉得,这一切似乎都使张华编造的骗局。

  慢慢地警方通过分析,逐步将注意力放在了33岁的平度女子张华身上。

  7个假身份 其实同一人

  2009年初,张华被逮捕。经过审讯,先后出现的7个身份都是假的,这7个身份只有一个“正主儿”,那就是张华。

  2005年张华到潍坊一家婚介中心登记,当时徐森正好打电话要征婚,细心的张华从登记簿上取得了徐森电话,离开了婚介所。随后她就以李巧的身份跟徐森取得了联系。

  此后张华通过徐森认识了张益,又通过两人的朋友认识了田桐。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张华周旋在这个以徐森为中心的男性圈子里。而她“介绍”的所有女性,其实都是她本人。

  令大家都大跌眼镜的是,有的受害者只凭着电话和短信就轻信了那头的“女友”,轻易把钱给“掏”出来。

  2010年4月份,此案开始正式审理。法院认定张华的诈骗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伪造身份、虚构事实的手段,诈骗他人财物41万多元,构成诈骗罪。鉴于案发后张华仅退赃10万元,法院判决张华有期徒刑13年,继续追缴其非法所得31万多元。 本报记者 张焜 通讯员 罗卫琴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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