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264|回复: 0

[【社会视角】] 免费停车场30余辆车被损坏三天前被告知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车主怀疑停车场所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21 18: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汽车被喷漆,令车主很心疼。 实习记者 杨天啸 摄
  本报讯 (实习记者 欧锦程 田斌奇)昨天早晨在石景山区时代花园北路西口的东方家园家具建材商业有限公司停车场(以下简称东方家园停车场),30多名车主发现自家的车或被喷漆、刮伤,或轮胎被放气。三天前,东方家园给车主发放告知单,称本停车场为东方家园停车场,其他车辆停放,如出现任何意外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小区车位紧张 车主夜间蹭位

  东方家园防损经理昝先生称,东方家园停车场为免费停车场,约有340个停车位,供东方家园员工和顾客停放车辆。从早上9点至晚上9点东方家园营业期间,有专人巡视,下班后即无人巡视。由于周边都是收费停车场,小区内停车位紧张,经常有附近居民来停车。晚上下班后一般还停着200多辆车。

  昨天上午10点,停车场里有10余辆车有不同程度的划伤,20余辆汽车被放气,一些浅色汽车还被喷上了黑色的漆。车主王先生表示,他住在附近的西城忆树小区,前晚11点多回家时发现小区停车场已无空位,遂将车停在东方家园停车场。

  三天前开始,东方家园给车主发放告知单,称本停车场为东方家园停车场,开放时间仅供东方家园内部员工及到东方家园购物的顾客使用,其他车辆停放,如出现任何意外情况,一切后果自负。遂有部分车主怀疑此次事件是东方家园为防止他们停车故意为之。昝先生对此矢口否认,称他们十天前开始陆续接到一些车主反映有车辆被划伤。“由于晚上无人管理,我们本着对车主负责任的态度,才向晚上停车的车主发了告知单。”

  并非意外事故 保险公司不赔

  昨天上午,警方已在现场调查,并已取走监控录像。但是由于停车场摄像头为普通探头,且广场无灯光,监控录像并没有拍到可疑人物。警察目前还在调查事件原因。

  由于该停车场免费,且事件发生在非营业时间,昝先生表示,东方家园没有义务管理车辆安全,也不需对此次事件负责。京华律师团熊律师也表示,露天的免费停车场是属于商场的配套商业设施,在非营业时间内,商场并没有相应的保护义务。但在发现有危险隐患时,商场有义务通过告示等手段来提醒车主。

  昨天,记者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此事件非意外事故所致,不在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将不赔偿任何费用。

这段时间北京出现了好几起这种故意损坏车的情况,是不是有关部门该破获几起,杀一儆百呢?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0-08/21/content_579094.ht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14 23:19 , Processed in 0.224269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