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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气节问题漫谈 (大家一定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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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7 17: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气节问题漫谈
来源:2010年06月12日 10:56:37   北京日报
http://bjrb.bjd.com.cn/html/2010-06/12/content_281374.htm(这是源出处,但是PDF格式的,不好看,守版规,还是写上。同时推荐一个易读的网站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theory/2010-06/12/c_12214117.htm

推荐的理由:在国家面临复杂的国际形势时,在国家、民族利益需要捍卫时,总有一些人想通过翻历史定案为投降主义、汉奸卖国贼们叫嚣,制造有利的舆论,开始时还遮遮掩掩,最后会赤膊上阵。


小引

  这篇文章,拟谈一点自今溯古或自古至今关于气节问题几件往事,套用狄更斯《双城记》开篇名言格调,也写几句开场白:这是一个最讲气节的时代,又是一个最讲不清气节的时代。这是一个最讲民族气节、革命气节和做人气节的时代,又是一个最讲不清这些气节的时代。这是一个矛盾丛生的时代,又是矛盾的两个侧面不可分离地相互联系和对立统一的时代。

  一、关于气节问题争议之由来

  这几年,也可说改革开放以来吧,关于气节问题的争议,似有愈演愈烈之势。原本在气节问题上已成历史“论定”的某些人和事,转眼之间往往成了质疑或翻案的对象,而且这一类对象的名单,越来越长了。远的暂不说,只说现当代人们记忆尚新的三大历史阶段发生的一些人和事:1927-1936年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37-1945年八年抗日战争时期;新中国成立后的历次政治运动及“文化大革命”时期。国共斗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不做叛徒,这是革命气节。抗战时期,国难当头,民族存亡,中国人首先要求的是民族气节,爱不爱国就看你做不做汉奸。历次政治运动和“文革”时期,考验的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和做人的底线,不卖友(师)求荣,不落井下石,成为做人的气节问题。

  从目前争议的情况看,这三大气节问题,各有争议的人和事;但争议最多的,集中在抗战时期的汉奸问题和政治运动时期的卖友(师)求荣问题上面。既有争议,必有正反两方,而这次正方的两位主将,恰好是我的朋友兼同事何满子和陈福康二位先生。

  满子年长于我,为当代杂文一大家,生平疾恶如仇,我常说他是当代“汉贼不两立”论的坚定拥护者,对沦为汉奸之流的文人自然不屑稍假以颜色。就在他去世前一两年,写过一篇关于胡兰成、张爱玲的汉奸身份文章,称之为“一对狗男女”,在报上引起围攻。有的文章讥讽道:“都这把年纪了,火气还这么大!”(大意)我觉得,满子用词虽似过严,但这位批评者以年龄来嘲笑对方,潜台词所含轻侮之意,跃然纸上。以满子的辩才与笔力,立即回敬一文,应轻而易举。但我认为这种离开了主题的笔仗,实不值一打。当与满子通电话谈及此事,他沉吟一下,说:“元化也是这个意思。”元化指王元化先生,朋友或同事们平时都这样当面叫他,他做了部长(曾任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也未改变。我素知元化是经历并参与过抗战时上海租界地下党领导的文化战线对敌斗争的,对于当年文化汉奸之流活动情况清清楚楚。我几次见他对着朋友和弟子们,谈及当年敌我斗争时对汉奸的激愤之情,至少其中有一次也曾当众大发一通“火气”。

  如众所知,满子同时也是对“胡风案”主角之一的舒芜交信行为,曾有穷追不放的系列批评文章。如今满子与舒芜虽已先后逝去,但争议并未停息。就在今年第一期《新文学史料》上,登出了一组为舒芜辩护的文章,有“时代环境说”,有“历史责任说”、“被动交信说”,还有“总督犹大说”,等等。可惜满子以及一些已逝同案受难者如梅志、绿原等人,都已看不到这些辩护文章了。

  这次气节问题争议中另一位正方主将陈福康,也是我出版社朋友,虽仅一度同事,年逊于我,相识也近三十年,是知名研究鲁迅、郑振铎和南宋爱国学者郑思肖专家。他在张爱玲的《小团圆》受人大炒大热之际,却写了一篇《张爱玲的文品和人品》,投稿一家报纸。编辑请两位“懂行的”专家评审,一位专家审稿意见说:“我最讨厌拿民族主义说张爱玲的事儿。”另一位专家意见说,他“极讨厌”“所谓的‘民族大义’”了,评语最后的结论是“强烈建议不登”。最后幸得《博览群书》大度收容发表了这篇文章。(以上引语均见于2009年10月《博览群书》所载作者此文后记)

  事实上,这两位“懂行的”专家意见,倒是具体反映了当前在气节问题上的反方观点,很有代表性,即“民族主义”或“民族大义”亦即我们这里所说的民族气节,已经是过时的东西,不值一提了。延伸开去,是不是也意味着历史上所有的反侵略抵抗(自然也包括尚在人们耳目中的八年抗战)全都是咋呼出来的事儿呢?

  看来关于“民族主义”或“民族大义”,亦即民族气节问题的争论,还将继续下去。但这场争议中的正方,显然已处于下风,因他们的文章已不受某些报刊欢迎,不大容易登载出来。这原因其实并非今日方有,而是其来有自,所谓“古已有之,于今为烈”罢了。这源头,还得从奉为国学经典的《论语》说起。

  二、关于《论语》论气节

  “气节”一词,据通行的《辞海》释义为:志气和节操,如:革命气节;民族气节。《史记·汲郑列传》:“[黯]好学,游侠,任气节,内行修絜。”(见《辞海》1999年版第1762页)《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为:“坚持正义,在敌人或压力面前不屈服的品质。”(见《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079页)。此词正式出现较晚,《论语》中谈到气节的事或人的时候,用的是“大节”或“大德”。大节,如载曾子的话:“可以讬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论语·泰伯》)这是说勇于受临终托付幼君并代理国务的人,是有气节的君子人。大德,如载子夏说:“大德不逾闲。”(《论语·子张》)闲,围干,此指道德规范。

  另一位儒家圣人孟子,则用“大丈夫”代替曾子所说有气节的“君子人”,并加上具体的要求:“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文下》)

  毛泽东曾用“骨气”这个词来称呼相当于孟子说的大丈夫这样的气节之士,说:“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并举闻一多、朱自清为例(见《别了,司徒雷登》)。当然,当代有骨气的中国人不止闻、朱二位,谁都知道,像早于此文写作时间之前从容就义的瞿秋白,晚于此文之后犯颜争“雅量”的梁漱溟,坚持“新人口论”的马寅初等,都有资格称为“有骨气的”中国人,这些人当然也就是有气节的中国人了。

  由此可见,自古至今,人们尊崇的是有气节——如曾子所说“临大节而不可夺也”的君子,或如孟子说的“大丈夫”,毛泽东说的“有骨气的人”。

  然而曾子只说大节,未提小节;孟子倒是提过小丈夫,但意指眼界胸襟不够广阔之人。可与小节同论的,是子夏说的小德。子夏紧接“大德不逾闲”这句话,跟着就说“小德出入可也”,就是说可以做点与大节有出入的事。出入,后人有注疏为“行权”的,遇上困难不妨权宜行事,这空间就大了,启发了对小节、小德的理解与回旋余地。魏晋风度的名士们,以放诞自外于礼法,人称“不拘小节”,尚有赞许意;但到明朝,恪守礼法行为已被称为“匹夫之小节”(张居正“夺情”语),归入贬词了。

  再说大节、大德。《论语·宪问》载孔子一段话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这是涉及民族气节的事,这里的管仲便成了民族英雄。春秋时四夷习俗,披头散发,服装前襟向左,这样就是受夷族统治了。这段话重点在“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句,所说直指民族气节问题。孔子这里意思很明确,倘若不是管仲挽救了中国,我早就成为夷狄统治下的子民了。但他没有说明,他假若真的“披发左衽”了(后来的历史证明完全有此可能,辽、金、元、清等即是),面临民族存亡关头,将采取什么样态度:顺从还是抗争?《论语·八佾》又载孔子说:“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无)也。”《春秋》大义解释此语是“不以中国从夷狄也”(《谷梁传》襄公十年)。这都说明孔子重视大节大德,具有强烈的民族感和国家观念,尊王攘夷,严守华夷之防,坚持民族气节;但“吾其披发左衽矣”这段话,还是留下了一个含义模糊的表述。连孔子都不愿明白交代的问题,引起后世对气节问题许多争议,就不足为奇了。

  三、关于司马迁为李陵辩解

  大史学家司马迁著《史记》,最重节义。《史记》列传第一篇就是写不食周粟,饿死首阳山的伯夷、叔齐兄弟。《太史公自序》说:“末世争利,维彼奔义,让国饿死,天下称之。作伯夷列传第一。”《史记会注考证》引日本学者村尾元融说:“太史公欲求节义最高者为列传首,以激叔世浇漓之风,并与己述作之旨。”节指气节,其含义较广,合理、道理、情义、善义都有,姜太公称伯夷为“义人”,当时人称他“善人”。司马迁以此为后来二千多年历代王朝兴替、内祸外患中的臣民,树立了求仁取义、坚持气节的榜样。

  但是,在写成这篇《伯夷列传》的第七年,已任朝廷太史令的司马迁,遇上李陵投降匈奴事件,群臣纷纷置罪李陵。汉武帝问他意见,他从实回答了自己的看法,为李陵作无罪辩护。这篇辩护词,司马迁写在他的《报任安书》中,真正是文情并茂的好文章,后世传诵,至今还被选入各种古文读本,仍值得再次一读。今节录有关李陵一段:

  夫仆与李陵俱居门下,素非相善也,趣舍异路,未尝衔盃酒接殷勤之欢。然仆观其为人自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其素所畜积也,仆以为有国士之风。夫人臣出万死不顾一生之计,赴公家之难,斯已奇矣。今举事壹不当,而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孽其短,仆诚私心痛之。且李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足历王庭,垂饵虎口,横挑强胡,仰亿万之师,与单于连战十余日,所杀过当。虏救死扶伤不给,旃裘之君长咸震怖,乃悉征左右贤王,举引弓之民,一国共攻而围之。转斗千里,矢尽道穷,救兵不至,士卒死伤如积。然李陵一呼劳军,士无不起,躬自流涕,沫血饮泣,更张空弮(音拳,弓弩),冒白刃,北向争死敌者。

  陵未没时,使有来报,汉公卿王侯皆奉觞上寿。后数日,陵败书闻,主上为之食不甘味,听朝不怡。大臣忧惧,不知所出。仆窃不自料其卑贱,见主上惨凄怛悼,诚欲效其款款之愚,以为李陵素与士大夫绝甘分少,能得人之死力,虽古名将不过也。身虽陷败,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汉。事已无可奈何,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于天下矣。……

  汉武帝听了大怒,认为司马迁有意阻挠征讨之师,为李陵游说,下法司问罪,处以腐刑(宫刑)。李陵则满门抄斩,断了他“欲得其当而报于汉”的归路。后人读了这篇充满悲愤情义的辩护书,结合他的不幸遭遇,无不把同情投向司马迁;因而又把同情同时也投向了遭灭族之祸的李陵;对汉武帝则给与了残忍刻薄少恩的谴责。

  但这里存在一个法与情的问题。专制帝王虽说可凭一己喜怒好恶任意处置臣下,但形式上还得走一下法律程序。司马迁为李陵说了几句好话,不合武帝心意,欲治其罪,仍得“遂下于理”,“卒从吏议”,治以“诬上”之罪,处以腐刑。所谓“吏议”,当然只是法官秉承上意做出的判词。李陵投降匈奴,是真投降还是假投降,是兵败被俘还是兵败投降,有待事实的证明与区别,但都同气节有关。当两个民族生死搏斗之际,能不提民族气节吗?司马迁《报任安书》,以情代法,与此前所写《伯夷列传》,节义兼顾,在气节问题上明显地采取了双重标准。

  李陵投降匈奴后情况,班固《汉书》李陵、苏武传有较详记载。匈奴王单于厚待李陵,但另一降将李绪座位在李陵之上,陵“使人刺杀绪”。可见,李陵在匈奴已有一定权势,还很难说有没有争宠情绪。单于“壮陵以女妻之,立为右校王”,与另一汉使降者卫律(本胡人)立为丁灵王,“皆贵用事”。匈奴爱卫律,常在左右,“陵居外,有大事迺入议”。大事中总免不了与汉的和战之事吧。汉昭帝即位,大将军霍光、左将军上官桀当政,与李陵友善,派使者出使匈奴,打算迎陵归汉。在单于和卫律的酒会中,汉使数次以目示意或以言动之,“陵墨不应,熟视而自循其发,答曰:‘吾已胡服矣。’”“有顷,律起更衣”,使者说:“请少卿来归故乡,毋忧富贵。”陵说:“归易耳,恐再辱奈何。丈夫不能再辱!”《苏武传》则记载李陵几次为单于说降苏武,虽多有自怨自叹言辞,但不难看出,这时的李陵已从当时的假投降,逐渐变成真投降了。

  但司马迁的《报任安书》写得太动人了,影响一直流传下去。后人根据司马迁的这篇辩护词和《汉书》所记李陵与匈奴之战的场景,伪造了一篇《李陵答苏武书》,并被编入唐初的《文选》之中,受到广泛传诵。《文选》又编有李陵与苏武各五言诗三首和四首,未知真伪,杜甫有诗说“李陵苏武是吾师”,尊之为五言诗之祖。这是肯定其文品。怀李白诗有“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句,对李陵人品,想有同样感情。

  延至现当代,对李陵的评价,基本上以惋惜同情怜才为主,顶多说他“兵败投降”,或“功大罪小”,无一字关涉气节问题了。

  四、关于韩愈《伯夷颂》受批评

  司马迁写《伯夷列传》,表彰节义之士,作为后世臣民的气节楷模。唐朝韩愈作《伯夷颂》,进一步发挥,称伯夷、叔齐为“特立独行”、“传道笃而自知明”、“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的豪杰之士;他们的气节,“昭乎日月不足为明,崒乎泰山不足为高,巍乎天地不足为容”。这是最高的赞语。这篇文章的关键,是文末一句:“微二子,乱臣贼子接迹于后世矣。”这明显是仿自孔子评管仲的话。但孔子说的是尚无答案的未定词,韩愈说的是已有答案的判定词,进了一大步。后世论者大都忽视了韩文这句关键词。

  宋朝王安石写了一篇《伯夷论》,与韩愈相反,他说伯夷原是跟太公同时投奔周的,“及武王一奋,太公相之,遂出元元于涂炭之中,伯夷乃不与,岂……志不遂乃死于北海邪,抑来而死于道路邪,抑其至文王之都而不足以及武王之世而死邪?”王安石好发与众不同之论,这是一例。与王安石同时的程颐说:“《伯夷颂》只说得伯夷介处,要说得伯夷心,须是圣人语:‘不念旧恶,怨是同希。’”(以上王、程语,均引自马其昶《韩昌黎文集校注》)但他们都不提节义或气节,说明他们没有真正理解韩愈写此文用意,当然也不能进而理解司马迁写《伯夷传》列为《史记》列传首篇用意。

  到了明朝,明太祖朱元璋有次偶然看了《伯夷颂》,大为不满,写了一篇《驳韩愈颂伯夷文》,说:“忽见颂伯夷之文,乃悉观之,中有疵焉。疵者何?曰过天地、小日月是也。伯夷过天地、小日月,吾不知其为何物,此果诬耶妄耶?”朱元璋站在打天下、坐江山的帝王立场,自然不喜欢伯夷、叔齐这样坚持气节、不为我用、宁死不屈的人物。但他不懂得,臣民的讲不讲气节,对他大明王朝的兴亡,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

  清朝人看文章,着重文笔气势。姚鼐说:此文“用意反侧荡漾,颇似太史公论赞。”曾国藩说:“岸然想见古人独立千古,确乎不拔之概。”张裕钊说:“含蓄深妙,随手转换,运掉自如。”(以上亦见《韩昌黎文集校注》所引)他们不大理会这篇文章主旨是什么。

  跨过清朝,历史车轮滚滚,瞬间转到1949年8月18日,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乘“宜将剩勇追穷寇”之威的豪气,写了著名的《别了,司徒雷登》长文,其中有一段点名批评《伯夷颂》,真是气势万丈,掷地有声:“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唐朝的韩愈写过《伯夷颂》,颂的是一个对自己国家的人民不负责任、开小差逃跑、又反对武王领导的当时的人民解放战争、颇有些‘民主个人主义’思想的伯夷,那是颂错了。我们应当写闻一多颂,写朱自清颂,他们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

  一句“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一句“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这讲的都是民族气节。毛泽东以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看历史,利用《伯夷颂》做反面教材,教育人民,正好说明韩愈此文尚有一读价值。而因受韩愈颂非其人批评的影响,韩愈这篇文章长期备遭冷落,各种古文选本不敢入选,眼光与器度就显得狭小了。

  五、关于岳飞、秦桧

  到杭州旅游的人,西湖是一定要去的;到了西湖,岳王庙又是一定要去瞻仰的;而瞻仰岳王庙,岳王墓前跪着的秦桧夫妇铜像,又是一定会受游客唾骂的。几百年来,岳飞的大忠臣形象与秦桧的大奸臣形象,以及岳飞是被秦桧夫妇定谋东窗害死的故事,几乎家喻户晓,已成历史的铁案,深深印在一代又一代人们的脑海之中。

  但是,1923年(早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八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一部吕思勉著的《白话本国史》(全名《自修适用白话本国史》),其中的第三篇近古史(下)的第一章《南宋和金朝的和战》的第二节《和议的成就和军阀的剪除》,却彻底颠覆了这一已成铁案、深入人心的忠奸形象,为秦桧做翻案,为岳飞做辨别。从前也有认为岳飞之死,首犯应属宋高宗赵构,秦桧不过是从犯的论点,在明朝人的诗文中都曾有所流露。对岳飞也曾有过微词,如孝宗时人熊克著《中兴小记》载岳飞以武将上疏言建储事,认为拥兵自重,越职干政。但直接为秦桧翻案的尚不一见。何况这还不是一篇文章的论点,而是一部用作自修课本的大众通俗化教科书,这影响就大了,也引起了学术界的一片哗然之声。

  现将本节引起争议的部分,摘列(不加引号)如下:

  一、秦桧非金朝奸细,主和为一大功

  二帝北徙,桧亦从行。后来金人把他赏给挞懒(金国王子)。前782年,挞懒攻山阳(楚州),秦桧亦在军中,与妻王氏,渡海南归。宋朝人就说是金人暗放他回来,以图和议的。请问这时候,金人怕宋朝什么?要讲和,还怕宋朝不肯?何必要放个人回来,暗中图谋。秦桧既是金朝的奸细,在北朝,还怕不能得富贵?跑回这风雨飘摇的宋朝来做什么?当时和战之局,毫无把握,秦桧又焉知高宗要用他做宰相呢?我说秦桧一定要跑回来,正是他爱国之处;始终坚持和议,是他有识力,肯负责任之处。能看得出挞懒这个人,可用手段对付,是他眼力过人之处。能解除韩、岳的兵柄,是他手段过人之处。后世的人,却把他唾骂到如此,中国的学术界,真堪浩叹了。(吕思勉:《白话本国史》,第439-41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出版。后引本书,仅注页码)

  二、岳飞战绩夸大,南宋无力抗金

  《文献通考》说:“建炎中兴之后,兵弱敌强,动辄败北,以致王业偏安者,将骄卒惰,军政不肃所致。”“张、韩、刘、岳之徒,……究其勋庸,亦多是削平内难(按指境内群盗),抚定东南耳;一遇女真,非败即遁;纵有小胜,不能补过。”……岳飞只郾城打一个胜战。据他《本集》的捷状,金兵共只一万五千人;岳飞的兵,合前后的公文算起来,总在二万人左右,苦战半日,然后获胜,并不算什么希奇。……十二金字牌之召,《本传》可惜他“十年之功,废于一旦”,然而据《本纪》所载,则还军未几,就“诸军皆溃”了。进兵到朱仙镇,离汴京只四十多里,更是必无之事。

  当时诸将的主战,不过是利于久握兵柄,真个国事败坏下来,就都一哄而散,没一个肯负责任的了。所以秦桧不能不坚决主和。于是召回诸将,其中最倔强的是岳飞,乃先把各路的兵召还,然后一日发十二金牌,把他召回。前711年,和议成。……骄横的武人既去,宋朝才可以勉强立国了。我如今请再引《文献通考》所载叶适论四大屯兵的几句话:“诸将自夸雄豪,刘光世、张俊、吴玠兄弟、韩世忠、岳飞,各以成军,雄视海内。……廪稍惟其所赋,功勋惟其所奏;将版之禄,多于兵卒之数;朝廷以转运使馈饷,随意诛剥,无复顾惜,志意盛满,仇疾互生。……其后秦桧虑不及远,急于求和,以屈辱为安者,盖忧诸将之兵未易收,浸成疽赘,则非特北方不可取,而南方亦未易定也。”(第411-414页)

  据本书2005年新版前署名李永圻、张耕华的《前言》,引用作者写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三反”及思想改造总结》中,自评《白话本国史》说:“在当时,有一部分有参考价值,今则予说亦多改变矣。此书曾为龚德柏君所讼,谓予诋毁岳飞,乃系危害民国,其实书中仅引《文献通考·兵考》耳。龚君之意,亦以与商务印书馆不快,借此与商务为难耳。然至今,尚有以此事诋予者。其实欲言民族主义,欲言反抗侵略,不当重在崇拜战将,即欲表扬战将,亦当详考史事,求其真相,不当禁遏考证也。”

  可知此书论点,不仅受到一些人批评与反对,还被告上法庭,诉以“危害民国罪”。但作者未见立案判罪,书亦照常发行,数十年来多次重版,即使打过官司,还是归入了学术讨论,允许自由发表言论和出版书籍。那时人们可以不同意作者的结论,但仍尊重他“详考史事,求其真相”的学术探讨精神,为后来人留下一份处理政治与学术问题的经典范本。

  如今去杭州西湖边岳王庙的游客,仍照样怀着崇敬的心情,瞻仰这位精忠报国的民族英雄。跪在岳坟前的秦桧夫妇,也照样受到游客们的唾骂,表示对奸臣、卖国贼的憎恨。这些都一点没有变化,充分证明民间信仰与学术考证,同样受到人们尊重。

  附带二事一说:

  一、为此学术问题以“危害民国罪”上法院告状的龚德柏,号称“日本通”。抗日战争发生后,常为重庆《大公报》星期论文撰稿,好大言,人称“龚大炮”。

  二、多年前,学术界有过一次关于岳飞《满江红》词真伪的讨论,词学家夏承焘主张此系伪作,后无定论。我看这与后人为同情李陵,而造出《李陵答苏武书》一样,出于对岳飞的崇敬爱慕之情。我是赞同夏老考证的,虽然很爱听盛家伦的此词谱唱,唱出了抗日时期全民同仇敌忾的心声;甚至联带想到,流传甚广的“还我河山”那幅岳飞题字,也可能有问题。但即使如此,一点也影响不了对岳飞民族气节的崇高敬意,太深入人心了。民间传说、小说戏曲、评弹说唱,口耳相传,岳飞已成为民族气节最为人崇拜的英雄。然而又不能否认,诸如李陵、岳飞或秦桧等问题的存在与出现,使得后人如何评价这些争议人物,在气节特别是民族气节上,如何看待情、义、理与法的关系,面临一个两难的境地,不免顾此失彼,左右为难。但有一条是肯定的:原则与底线不容逾越。

  六、关于别国的情况

  气节问题是不是仅为中国独有,是中国特色呢?看看别国情况如何。下面一些资料,全是从媒体的公开新闻报道中看来的,查阅的话很方便。这里列举美国的两个案例:

  第一个,原驻韩国的美国陆军士官詹金斯,于1965年1月5日,越过三八线,向朝鲜人民军投诚。1984年,与一位被绑架至朝鲜的日本女子曾我瞳结婚,育有二女。2002年,曾我瞳获释,返回日本。两年后,詹金斯亦获释,携带二女来到日本,与曾我瞳团聚。美国国防部知詹金斯离开朝鲜,开始追究其叛逃罪行,并设法要引渡回美国审判,按军法敌前叛逃属于唯一死刑。在日方的斡旋安排下,2004年9月,詹金斯前往驻日美军基地报到自首。美国国防部“从轻发落”,判处拘役30天,军阶降为二等兵。随后詹金斯一家回日定居于日本新泻县。2008年,詹金斯的94岁老母中风病逝,他曾返回美国探望奔丧。

  这个案例,说明美国人也是讲气节的,气节就包含在法律之内。对待一个丧失了民族气节的逃兵,军法是以极刑论处的。但同时又讲人情:詹金斯有日本妻子,有两个女儿,又有自首情节,还有日本政府的人性化协商,故而“从轻发落”。但是,还得通过法庭审判,处以象征性的惩罚,决不含糊了之,或是我们常说的“蒙混过关”。

  第二个,朝鲜战争后自愿选择留在中国的美军战俘,有21人。据一份调查报告说:“开始的新奇感过后,由于语言不通,他们中有的人开始想家,并通过各种途径回到美国”。中国政府根据人道关怀自愿原则,陆续放行。其中除一人一直留在中国外,有20人全部返回了美国。他们一回到美国,就被陆军逮捕,作为叛国罪,被审问关押;虽然时间不长,最后被无罪释放,但背着叛国者的恶名生活,拒绝接受采访,担心他们的朋友和邻居知道他们的过去,不想再被人叫叛国者。其实知耻感也是一种做人气节的真实表现。

  这个案例说明,美国战俘虽有选择权,但一回到本国,仍得按法律接受叛国罪审查;而在无罪释放后,道德层面的歧视和谴责并未消除,使他们不敢接受采访,谈论过去的事。有人偶尔上电视,电视台主持人就会问他是不是个间谍。这都说明民族气节问题,在一般美国人那里也是同爱国主义组合在一起的,虽然法律上没有这样的条例。

  (钱伯城 作者为古典文学研究家、上海古籍出版社原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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