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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柳州市出台保障性住房新政 廉租房门槛再次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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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7 14: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柳州市出台保障性住房新政 廉租房门槛再次降低



  广西新闻网柳州讯(记者王剑)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柳州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柳州市将进一步放宽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同时对现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做出新的调整,以期更大限度地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廉租房门槛再降低


  根据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政局、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扩大柳州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规定,柳州市对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进行了适当调整,如家庭人均月收入的上限要求,由原规定的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的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的低收入家庭,而原规定的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申请条件维持不变。同时,新规定还将原规定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每户月补贴的最高额度,从450元调整到500元。

  记者获悉,重新调整后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已从今年8月3日起实施。今年4月,柳州市曾针对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做过类似调整,将申请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上限从450元调整到500元。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再次放宽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意味着更多低收入家庭将从中受益。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柳州市今年已竣工并具备入住条件的廉租住房小区共有1217套住房,均已基本住满或分配完毕;3个在建项目可供应3410套廉租住房;年内计划再开工兴建3个项目,供应廉租住房1395套。

 经适房新政有宽严

  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切实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居民住房条件,柳州市住建委对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主要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条件、已购经适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和经适房配售制度三个方面。


  申购条件方面,新规定既有放宽也有严格:放宽了对申购人户籍的限制,在柳州市区工作满3年的外来务工人员,今后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单身家庭申购人年龄限制,由原来的30周岁下调至25周岁。严格了对申购人家庭收入的限制,同时规定已享受经济适用房和房改相关优惠政策的家庭均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从而使经济适用住房更有效地惠及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在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规定方面,新文件规定:2007年11月19日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满2年可上市交易。从2007年11月19日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回购价格由市财政局审核确定,资金从市廉租住房保障专项基金中列支,回购的住房将用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保障。

  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制度方面,新规定把摇号制度调整为摇号轮候制度,连续3次摇号均未中签者,可获得参加同一项目第二次摇号的机会;此外,为规范申请人的申购行为,新文件增加了对中签者放弃购房行为的限制,即申购家庭在第一次摇号中签后,对该次选房结果不满意的可以选择放弃一次,再次放弃的,从其第二次放弃开始5年内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http://news.gxnews.com.cn/static ... 9bd69-3189781.shtml



愿越来越多的人都有好房子住,还要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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