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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暧昧”政策下的废电池回收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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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5 20: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暧昧”政策下的废电池回收困局
发布时间: 2010-08-15 |  作者:吕苗莉 张盖伦 孟津

  周日特别策划

  专家呼吁,媒体宣传,公众认同,废电池回收处理日益达成社会“共识”,但等来的政策却是“不鼓励不反对”。政策已实施七年,当初投身其中的企业和热心人士却被逐渐边缘化——“暧昧”政策下的废电池回收困局。

  如果你问:“废旧电池应不应该回收?”相信大多数人都会给出一个并不意外的答案:“回收啊,多污染环境。”

  事实是,早在7年之前,原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废旧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明确指出,废旧电池的收集重点是废弃的可充电电池和扣式一次性电池,在目前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旧一次性电池。

  对这个7年前出台的文件,很多接受采访的人第一反应依然是——震惊!在随机采访的对象里,不乏小心翼翼将废旧干电池收集起来等待“有关部门”处理的“环保人士”。

  就在这个暑假,湘潭大学化学学院实践团在长株潭地区进行了一次关于废旧电池回收现状的调研,他们发现,超过九成的受访民众认为电池应该回收。

  一组找不到出处的数据

  “一节1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1平方米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吨水受到污染,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这是在介绍废旧电池危害的文章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引用语,然而,对它的出处,所有引用者都语焉不详,用“有关资料显示”一笔带过。笔者在中国知网的论文数据库中进行多次搜索,也未能找到原始材料。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上世纪90年代末,“电池虽小污染大”的观念经过媒体的宣传报道,一时成为社会“共识”。

  综观2000年左右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基本都认为废电池“不可一扔了之”。专家学者呼吁国家尽快开发废电池的处理技术,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实现废电池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1999年,《新乡日报》的记者推出了“田桂荣”这一回收废旧电池的典型人物。当事记者在回忆报道初衷时说:“我们认为,回收废旧电池的活动既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顺乎国情民意,又不违背事物的发展规律,大方向正确。”

  事实也是如此。这个河南的普通农家妇女,因为回收废旧电池被媒体称为“民间环保大使”,并于2001年获得福特国际环保奖。2002年,新华社记者的报道《谁来援助这位环保先行者》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国家环保总局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河南省局尽快对田桂荣回收的废旧电池进行处理,保护环保志愿者的热情。

  据当时报道:“这批废旧电池将被运到省环保局投资几十万元在新郑市建成的临时仓库暂时存放。待河南一个正在审批的利用废旧电池生产的项目投产后,再运至该企业处理。”

  该领域的另一个“典型”,是北京的王自新。与田桂荣惊人的相似,他也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报纸上对废旧电池危害的报道,从而萌生了回收的念头。

  不仅仅是民间人士在自发收集。1998年4月,在民间收集废旧电池的热潮下,北京市有用垃圾回收中心开通电话热线,鼓励市民回收废旧电池,并承诺超过30公斤即上门回收。当年,回收中心的美好愿景是“收集家家户户用过就扔的废旧电池”。

  时至今日,很多写字楼、商场和单位的办公楼门口,还摆放着回收废旧电池的纸箱子。

  政策不鼓励也不反对

  2001年,王自新和北京科技大学合作,在河北易县建成了一个废旧电池处理厂。不过,由于该处理厂的回收技术和设备存在废水排放问题,被迫关闭。此时,王自新原计划投资的700万元几乎化为乌有。

  更沉重的打击接踵而来。专家之前一直呼吁的相关法规终于出台,但政策也骤然转向。2003年颁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明确规定:废旧电池的回收,应由回收责任单位审慎地开展。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旧一次性电池。

  在此之前,关于废旧电池的学术争论就已经初露端倪。2000年,国家环保总局委托清华大学调查废旧电池回收状况;2001年,日本福冈大学经过15年的研究,认为含汞电池随生活垃圾填埋也是可以的。

  “日本的这个研究引起了(原)国家环保总局的重视,为此,环保总局专门召开了两次专家论证会。”王自新对2003年条例的出台有自己的理解,他认为一方面因为它采用的回收技术存在污染,另一方面因为电池低汞、无汞正成为大趋势,再加上“国家当时没有相匹配的干电池处理技术”,所以一些专家主张的“废旧干电池不用回收”的观点成为主流。

  而已经因回收电池而获得诸多荣誉的田桂荣,在得知这一文件之后感到“非常气愤”。日前,她回忆道:“我作为一个农民,没他们文化高,我只知道废电池无汞或低汞,也不是完全没有污染,其中的铜也污染。即使不污染,也可以回收钢壳啊。废电池是放错的资源,浑身都是宝,我认为政府、专家不负责任,对环境、资源、地球不负责任。从这开始国家都不支持了,我也不出钱回收了,等着环保人士送来。”

  2004年,在原国家环保总局掀起的“环保风暴”中,王自新的工厂被第一批“枪毙”掉,他此前收集的800多吨电池被运往天津进行固化填埋。“有没有污染我不知道,但是资源回收再利用肯定不可能了。”

  清华大学环境与工程学院教授聂永丰是“不用回收派”中的代表人物。尽管表示已经多年没有研究电池问题,但提起干电池回收,聂永丰依然认为,废旧电池回收的重点在于二次电池,至于一次电池,应该走低汞无汞化道路。

  但北京科技大学的曾平荣教授持相反的观点。他认为电池中除了汞以外,还有镉、锰、铁、铅、锌等重金属,这些重金属也会污染环境,而且废旧电池里含的重金属都是从地球里挖出来的一次性资源,同样具有经济价值。    

  困局中的电池回收产业

  媒体依然在关注废旧电池回收,不过,关注点转移到了后端的处理上。民间环保组织和热心人士自发收集的废旧电池,却面临着无处安放的困境。

  “现在,我们安放了废电池回收箱的商场、学校都会定期联系我们运走电池,还有人把电池送到我老家的仓库或者我们环保协会的仓库。我现在总共还有20吨左右,我听专家说存储废电池只要不超过一米高,通风防潮、夏天撒点硼酸防止腐蚀,就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田桂荣说。

  目前,来自全国各地环保人士回收的废电池还在源源不断地送到田桂荣手上。

  “我现在压力也很大,”田桂荣不无焦虑地说,“没有厂家愿意处理它们,有些愿意以1000元一吨的价格收购其中的充电电池,还有的只要氧化银纽扣电池(回收银)。我只能把手里的废电池保存起来,目前还没有好的办法处理。现在环保协会存储废电池的仓库要改造,房地产商已经在催我找新的仓库了。”

  当年号召民众进行废旧电池回收的北京市有用垃圾回收中心,也没有更好的处理方法,只能将电池运至安定填埋场,等待某一天它们能够找到归宿。

  近日,笔者尝试着拨打当年回收中心在媒体上公布的回收热线,无人接听,于是直接联系二清分公司下设的北京有用垃圾回收中心。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现在依然回收废旧电池。

  “可是你们收集的电池怎么处理呢?”笔者问。“我们已经联系了一家公司,近期就会把电池送去处理。”对方答道。“上一次处理电池是什么时候?”“几年之前了吧,在天津处理了一批。”但是,当笔者致电该工作人员所说的公司时,接线员却称该公司并没有处理干电池的技术,只回收铅酸电池。至于和北京有用垃圾回收中心的合作,接线员以“合同还没有签订”以及“相关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透露任何信息。

  同样,当笔者向深圳格林美公司提出采访要求时,也遭到了拒绝。格林美的主营业务是回收利用废旧电池、电子废弃物等废弃资源循环再造高技术产品。但是,笔者问及干电池回收及政府补贴等基础性问题时,相关负责人却表示“不方便回答这些问题”。

  在格林美公司的官方网站,笔者看到格林美在12个城市启动了废旧电池回收行动,首创政府部门主导的废旧电池回收武汉模式。格林美这样介绍干电池的资源价值:1吨干电池=350公斤氧化锌+锰铁合金300公斤+镍合金5公斤。

  这一点,王自新也很认同。“每节电池中含有22%的锌、26%的锰、17%的铁,那么3000吨废旧电池可以回收杂锌锭141吨、冶金二氧化锰300吨、铁皮260吨、电解锌181吨、电解二氧化锰340吨,价值相当于国家开发两个中型矿山的费用。”

  不过,对于格林美公司宣传的干电池回收,他持怀疑态度:“这家公司,做得最多的是有经济利润的充电电池回收。”王自新还透露,格林美曾试图兼并自己的公司,因为格林美“不方便接受采访”,这一说法笔者无法求证。

  聂永丰说,干电池回收肯定是赔本的事情,除非国家进行补贴。

  据笔者了解,在美国、日本,废旧电池回收后交到企业处理,每处理一吨政府给予一定补贴;韩国生产电池的厂家,每生产一吨要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用于回收者、处理者的费用,并指定专门的工厂进行处理。还有的国家对电池生产企业征收环境治理税或对废旧电池处理企业进行减免税等。

  坚守还是放弃,这是个问题

  2004年,王自新的工厂被关闭之后,一度淡出了公众视野。但是,他收集废旧电池的脚步并没有停下。得不到任何补贴的他笑称现在主要依赖“自身造血”,靠处理塑料、牛奶包装等垃圾所得的利润来积攒资金。

  他组织了一个叫“绿色之星”的志愿者服务队,现在在多个社区定点回收三类生活垃圾——塑料、牛奶包装和废旧电池。王自新有处理塑料、牛奶包装的合作单位,处理一吨大概能赚取100—200元的利润。他说,这就是公益性的事业,不仅可以在源头上实现垃圾“零废弃”,同时还能为真空热解处理废旧电池设备积累资金。

  真空热解处理废旧电池设备是王自新借钱委托一家公司设计制造的。对于这项技术,王自新保证是零污染。“不产生废水、废气、废料,各个环节都很环保,所有的出产物都可以回收。”但是,在无利可图的废旧电池回收行业打拼十余年的王自新,已经无力再拿出300万元来让设备运转开工。

  他用回收垃圾的方法筹钱,这是一种极其缓慢的方式。对于专家所说的“无汞或低汞的电池分散处理对环境影响微乎其微”说法,王自新反驳道:“北京的填埋场只有那么几个,这几千吨的干电池集中在那里,怎么能叫分散处理呢?锌锰等金属多了,照样会污染生态链。”所以,他坚持要在这条同伴已经越来越少的道路上走下去。说到钱,他表示明年可能可以筹到“一部分”。

  与此同时,“电池大王”田桂荣也在回收废电池的道路上执着而行。经常到各地做环保宣传的她,现在更多的是倡导大家使用充电电池。“一节充电电池相当于999节普通电池的寿命,使用充电电池更环保。我现在更关注的是越来越多的电动车废电池。很多处理厂光要外面的壳和里面的铅,产生了大量废水。国家不让往河里流,他们就打井排在地下,往地下渗水污染更严重!”

  田桂荣也向笔者透露了自己的愿望:“希望政府加大执法力度,不让小厂生产假冒伪劣的电池;也希望电池生产厂家能回收电池,一个省或几个省能有专门废电池处理的厂家,将放错的资源利用起来。”

  这位六年坚持穿印有蓝天白云棉布衣裳的普通农妇还有一个心愿,那就是带领她的环保协会召开国际废电池循环利用研讨会,找到废电池回收处理的办法。

  处理的方法似乎已经找到。自认为技术已经过关的王自新,却无法得到专家论证。“不是因为技术问题,而是专家评审团不予论证,他们一看是回收废旧干电池的,就认为不符合国家政策。”但他认为,国家政策不鼓励集中回收,恰恰是因为“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条件”。王自新觉得,这件事陷在一个怪圈里,被踢起了皮球。(本报北京8月14日电)

原文链接:http://www.stdaily.com/kjrb/content/2010-08/15/content_219215.htm
保护环境,政府应该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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