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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公司规定员工每月上厕所不得超40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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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3 09: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南方都市报

  广东东莞黄江友邦塑胶五金电器制品厂曝出限定员工上厕所时间的丑闻。据员工反映,该公司规定员工每月上厕所不得超过400分钟,超时则将扣罚工资。在媒体的介入下,这条明显违背劳动法的规定暂时得以取消。

  厕所“所长”门口把守

  黄江友邦塑胶五金电器制品厂地处黄江板湖,是一家成立于1974年的港资企业,主要生产金属礼品及家庭用品,约有员工三百余名。日前,该公司门卫处贴出了一张特殊的处罚通知。通知称,谢四祥等18名员工因在7月份上洗手间超时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其中谢四祥的处罚最重,被记大过一次且罚款一百元。

  不少员工对此不满。据员工介绍,公司自今年3月份起,规定员工每月上厕所不得超过400分钟,否则将按每超时一分钟扣除一块钱的计算方式进行处罚。员工称,该规定出台后,公司在每层楼的男女厕所门前,都设置专门的厕所所长进行把守,员工们在上厕所前,得先打卡,由电脑系统记录上厕所的具体时间。如果有员工不打卡的话,厕所所长则会估算该名员工上厕所的大致时间,且将这名不遵守纪律的员工名字张贴在办公室以示警告。

  厂方称:限厕是因员工偷懒

  员工称,天凉的时候这条规定还好接受,可现在天气太热了,人不停地喝水,上厕所次数自然多了,一不小心就会超时。据员工介绍,不少员工因此长期憋尿,憋得膀胱疼痛,前几天还有员工因为上厕所的事情,差点跟人打架。

  面对记者的求证,友邦公司负责人起先矢口否认了上述规定。随后,记者出示在工厂门卫处拍摄到的处罚通知,该负责人才承认了上述事实,并称制定如厕令纯属无奈,“现在工厂的年轻人都爱玩手机,常常躲到厕所里,一玩就是一个钟头,除了限制上厕所时间外,我们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劳动监察称:工厂此举违法

  接到举报后,黄江劳动监察人员对此展开调查取证。

  监察人员表示,友邦公司确实制定有限制员工上厕所时间的规定,且该规定明显违背劳动法,劳动分局方面已责令友邦公司在7到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如果逾期不改,那劳动分局将对该公司进行经济处罚。

http://news.sina.com.cn/s/2010-08-13/060520888163.shtml

晕啊,这是什么规定,简直不把员工当人看待。
不可否认有些员工借上厕所偷懒,但如此规定实在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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