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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广西将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三类岗位之间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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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0 09: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贾经纬)8月9日,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在南宁召开。会议就医疗、教育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在三类岗位之间转聘等问题提出意见,欲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进行大胆尝试。

基层医疗机构全员聘用

会议透露,目前,自治区区直机关有20家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通过了审核、核准;379家单位通过了预核。各市1600多家市直单位通过了预核。


据统计,目前部分事业单位在岗人数远超过编制设定数。一些医院近几年发展壮大,医疗设施不断增加,原有的编制人数已不能满足现今的需要,而一些乡镇卫生院则存在“在岗不在编,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近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卫生厅制定了有关意见,指导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员聘用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乡镇卫生院人员竞聘上岗,以提高人员积极性。

教育单位岗位设置细化

座谈会提出意见,科研所(室)、现代教育中心、职教中心、中小学实践中心等教育系统中非学校类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其岗位设置结果比例参照相同或相近的行业指导标准执行,也可按照全区总体控制目标比例设置。

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分别设置初中和小学两部分岗位,高完中学分别设置高中和初中两部分岗位,均按照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进行设置。

小学、幼儿园中已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中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岗位。五级、六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由县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各岗位等级的具体聘用条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竞聘上岗。

三类岗位之间可转聘

事业单位人员在三类岗位之间的转聘,是指工勤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或技术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

就三类岗位之间转聘的问题,座谈会提出意见:在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中,已由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现聘(任)岗位聘入相应岗位。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后,在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根据工作需要,三类岗位人员可以转聘。

对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符合相应基层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一般聘用到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岗位。

对于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提前离岗或内部退养,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座谈会提出,应按照该人员离岗前所任职务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确定其工资待遇标准并记入档案,作为退休时计发退休待遇的依据,其实际待遇按原办法发放。
编辑:林娟 作者:贾经纬

http://www.gxnews.com.cn/staticp ... 0824a-3171792.shtml
广西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要比其他省区市落后很多,口头上说重视人才,实际上却是埋没人才、任人唯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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