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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hexun.com/2010-08-10/124536733.html
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是一个新兴的蓬勃发展的朝阳行业
目前,有一种能源管理模式——运用市场和技术经济手段达到节约使用能源的目的。有一类服务型机构叫节能服务公司,正在迅速发展。他们专门帮助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管理,对用能大户进行节能诊断,他们可以投资进行技术改造,还可以帮助用户实现节能运行。只要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用能单位无需投入和承担风险,而且与节能服务公司共同分享节能收益。这就是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促进节约能源管理的服务机制,在世界各地方兴未艾、蓬勃发展。国家发改委在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的支持下,实施了“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将这一机制引入中国。建立一种新机制的目的,就是让懂节能管理的人管能源,让清楚节能减排知识的人去具体操作。只有运用科学的方法,才能把节能减排指标落实到实处。
1998年,以市场化为机制的合同能源管理刚刚引入中国时,大多数人只是雾里看花,看不清楚节能量在哪里,存在着疑惑和不解。十多年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发展,其投资、技术和节能效果等优势正逐步显现,被越来越多用户所接受。十几年的铺垫使人们概念清楚了,用能单位在观念上接受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和模式,由于具体运作中还有很多环节需要打通,如:融资困难、税收政策有待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不明确等问题,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普遍存在着叫好不叫座的现象。
节能量认证是突破口
普遍存在的问题要从制度上找原因,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4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恰逢其时,必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拉动潜在需求,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达到利用先进的和市场化的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目的,揭示了节能减排,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彰显了中国政府保护全球气候的责任感和决心。
面对新形势、新的发展方式,我们怎样做好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必须创新发展理念,节能减排管理工作也必须创新。其实,能源管理工作要干一些什么事、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已经很清楚了,重要的是运用市场手段和先进的技术手段转变管理方式,形成科学有效的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很强的管理工作,“能商”较低,就不能很好地全面了解和掌握能源及节能的要素,也不知道怎样做好能源管理工作。若缺乏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先进的科学的能源管理理念和方法,常常盲目地跟风,结果会适得其反。
回顾已走过的路径,合同能源管理采取了三种合同类型: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所有。节能量保证型——客户提供全部或部分项目资金,节能服务公司实施节能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节能服务公司赔付全部未达到的节能量的经济损失。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管理和改进能源系统,节能服务公司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减少。这三种型式实现的焦点是节能量的认证。任何一种模式的运行,一种新的机制贯彻实施如果找不准问题所在,就没有针对性,就没有重点,就没有方向。
节能量的认证,就是合同能源管理的突破口,也是合同能源管理的生长点。《意见》明确指出:“加强用能计量管理,督促用能单位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基础条件”。
建立后评价机制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还要把握节能工作的客观规律性,更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整合好各种资源,寻找节能工作新的增长点,必须建立一套节能工作后评价机制,不断持续改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节能工作后评价是运用现代系统工程与反馈控制的管理理论,对节能改造项目和节能管理的决策、实施和运作结果作出科学的分析和判定。节能项目后评价反馈机制是一个表达和扩散后评价成果的动态过程,包含后评价成果的反馈流程和管控机制。通过该机制的有效运作,使后评价成果在新建或已有项目、或其他开发活动中得到采纳和应用,最终使实际结果逼近计划目标,从而实现节能的整体性和持续性。
实施“后评价”是节能工作的内在要求。节能工作,目前无非是通过两个渠道来实现:一是对以往不节能的问题进行更新改造;二是对新建项目进行节能技术控制。节能改造项目和节能管理工作,看似简单,但实际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针对建筑节能而言,牵扯到楼宇自动化、能源审计、能源管理和投资管理等专业的内容,并且与诊断测试、重新设计、工程施工等行业密切相关。而在传统的节能管理活动和节能改造项目中,一般是根据不同的管理对象选择不同的管理手段,各种管理手段、方式之间不能互有关联,很可能毫不相关,即围绕着某个问题的各个侧面选择相应的解决方法,这也就是“单一完成任务”的方法。
后评价机制的建立,能够把节能的控制贯穿到工程的各个环节、各个部分,能够真正把各专业、各部门联结起来,实现从建筑材料的低层次节能到合理利用能源、合理使用能源等高层次的节能转变;也正是后评价机制,能够真正建立各行业、各领域的专家组,对项目的节能成效进行评价、反馈意见、提出改进,提高节能的技术含量。
实现“后评价”是节能实践的具体要求。后评价机制对于节能项目实践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主要体现为:一是后评价机制的建立是实现投资项目管理从决策、执行、评价、反馈到决策优化的闭环管理模式的关键环节。二是根据强化理论和期望理论,建立有效的节能项目后评价反馈机制可以改变人们对项目结果的预期,提升项目决策者、建设者、运营者的工作责任心,从而达到事前控制的目的。三是通过后评价反馈机制的建立并与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必要的接口,能够约束项目需求单位的行为,增强项目前评估的准确性和可信性,只有经过后评价的节能量,才是真正的节能量。以科学的后评价方法,统筹的整体解决方案,才能使合同能源管理走向双赢的路径。
怎样申请合同能源管理奖励
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中央财政决定2010年安排20亿元,用于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行节能改造,对相关项目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节能服务公司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逐级审核后,对外公布公司名单及业务范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工后,节能服务公司向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节能主管部门提出财政奖励资金申请。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和合同进行审核,并确认项目年节能量;根据审核结果,据实将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奖励资金拨付给节能服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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