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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盗取7000万给煤老板买矿 数十名邮政储蓄员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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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7 10: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西省临汾市近日曝出一起离奇的盗取储户存款窝案,100多名储户的七千多万元存款被盗取,借给煤老板投资,结果投资失败,导致案发。临汾市邮政局下属8个储蓄所的所长、20多名储蓄柜员卷入此案,数十名邮政储蓄员因此被判刑。


  每个月的25号,是小韩最不愿意度过的一天,这一天,她都要请假去临汾市公安局南街派出所汇报思想工作。因为“挪用公款”,她被法院判处了两年的缓刑。在这两年时间里,她不能随意离开临汾市。

  小韩:见一下管我们的片警,知道我在临汾,我没有出去就行了,人家说你要是出远门,就得和我们打电话请假。

  记者:这两年你都不能离开临汾?

  小韩:他说我不能去外地,去北京也好,去太原也好,我得给他打电话,只要不出临汾尧都区就不用。

  两年前,小韩还是临汾市邮政局向阳路储蓄所的一名储蓄营业员。临汾市翼城县法院的判决认定,小韩在担任营业员期间挪用了160多万元储户存款。判决书这样描述她的犯罪经过:

  法官:身为国有邮政储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受有关领导指使,违反储蓄存款有关规定,违规操作,冒用储户姓名,挪用储户存款为他人使用,涉及金额达169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挪用公款罪。

  小韩所在的储蓄所,涉案的5名储蓄员全都被判刑,一名姓席的储蓄员因挪用1300多万元被判处了6年有期徒刑。另外两家储蓄所的储蓄员武某和任某,因被认定挪用了1000多万元分别被判处5年半和5年的有期徒刑。涉案的8个邮政储蓄所遍布全市,共有30多人被判刑,大部分是缓刑。

  法院判决记载,挪用公款的时间,多发生在2005年5月至2007年10月间。

  为什么这么多人在同一时间段大量地挪用公款?事实上,这都与一个叫崔英的人有关。

  崔英,女,40岁,临汾邮政局原营销分局局长助理。

  小韩说,她和所有涉案人员都是在崔英的授意下取出的储户存款。

  小韩:崔英给所里打电话,问所长你有钱吗?我给你个账号,你从这个账号转到那个账号。

  小韩说,这些存款分批分次被以转账形式,转到崔英指定的账户;或者是取出了现金,交给崔英派来的人。

  小韩:所长让那个女孩从两个账号上取下来三四十万,我们点好、捆好,崔英安排人过来在外面等着。

  就这样,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崔英指使临汾邮政局原营销分局下属八个储蓄所的所长及普通营业员,私下取走储户存款达到7300多万元。

  那么,这名叫崔英的临汾邮政局营销分局局长助理,为什么要从储户账户里取走那么多钱呢?从崔英到各储蓄所所长,再到几十名柜员又是怎么操作的呢?在涉案人员的判决书中,记者找到了答案。

  原来,崔英指使各邮政储蓄网点私自盗取的这些钱,其实是借给了一个叫狄小娃的煤老板。

  崔英接受调查时说,她和狄小娃是朋友,2005年,狄小娃分期付款买下了一个煤矿,后来钱不够,就让崔英帮忙解决一部分资金。当时,邮政储蓄不能贷款,通过正常程序无法获得资金,崔英和狄小娃就盯上了储户的存款。

  于是,崔英或是通过其他人、或是由自己出面,吸收了大量的储户,然后将这些储户的存款以上述方式分批偷偷取走,再借给狄小娃投资煤矿。

  一位受到处分的储蓄所负责人说,在崔英的授意下,每次从储户账户上取走的钱少则五万,多则几十万。前来取现金的人,就是煤老板狄小娃的司机和会计。

  储蓄所负责人:每次都告诉我们折子在她那呢,朋友的钱,这两天不在,你给我取了。法院说,让取钱的人就是开煤窑的那个人的司机。

  按照金融管理规定,取钱需要账户、密码和身份证号码,而银行工作人员是绝对不能掌握储户的密码,并用来取钱的。而崔英和储蓄所的工作人员却跨过了这一基本底线。

  储蓄所负责人:她就给我们账号、密码、身份证号,从这个账号卸下来,转到另一个账号上。

  储蓄所负责人:她有身份证号,没有密码,钱也是卸不下来,关键是密码。

  记者:他们怎么会知道储户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呢?

  储蓄所负责人:这就是崔英嘛,崔英知道,她储户告诉崔英。

  记者:他为什么要告诉崔英呢?

  储蓄所负责人:这就是储户和崔英之间的。

  储户为什么要把密码告诉崔英?

  几位知情人道出了其中的秘密:崔英承诺在她这里存款一万元,在获得正常利息之外,储户每月还能得到60元到100元不能的高息。作为交换条件,储户必须交出存款账号和密码。

  知情人:你是崔英的储户,崔英说,你给我那存100万,1万块钱我给你多少钱,听起来就和放高利贷差不多。

  你就一万块钱给我五十,很可观的,我放十万,放三个月,一个月五百,三个月一千五拿到手了,有的还不止五十,还更高。

  在如此高的利息诱惑下,很多储户心甘情愿地将钱存到了崔英指定的储蓄所,并如愿拿到了利息。

  崔英随后将这些存款都借给了狄小娃,但没有想到的是,狄小娃投资购买的三交煤矿是一个“黑矿”,因为无法办全开矿手续,不能正常开工生产,狄小娃投资的钱打了水漂,储户账户上的漏洞无法补平。

  2007年10月,有着急用钱的储户发现账户是空的,才匆忙报了警。

  知情人:年底了用户着急用钱到银行取钱,储户折子上是空的,好多储户就报警了。

  崔英在供述中说,她从储户A这里挪用存款,付给储户B利息或者本金。就是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让她得以在两年时间内瞒过了储户。

  事情暴露后,崔英、狄小娃等人被警方控制。多个涉案的储蓄所所长和柜员分别在2009年5月被传唤。今年,这些涉案人员全都被判刑。

  那么储户7300多万元的本金怎么还呢?据知情人透露,通过追缴储户非法获得的利息,拍卖狄小娃的房产、汽车等方式,警方追回了1000多万元案款;剩下的大窟窿,则由山西省邮政局划拨了2000万、临汾邮政局自行消化解决其余的亏空。

  按理说,任何一家金融机构都应该有完备的会计制度、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崔英真的能够凭借一己之力,让整个体系形同虚设吗?两年半时间挪用7000多万存款,相关的监管体系难道丝毫没有发挥作用吗?邮政局的领导和监管部门难道没有察觉?多位涉案储蓄员认为,局里不可能不知情。

  记者:崔英这么干局里不知道吗?

  柜员:那你觉得它能不知道吗?05年到07年底,两年多,局里能不知道吗?

  甚至有人提出,局里在支持崔英的做法:

  柜员:邮局开会呢,头开会说是,你们都积极配合崔英,崔英给咱们创造利益呢。一说创造利益,那还不是挪用转着,你想哪个人不知道在咱们这开个煤窑能赚钱,但是没想到这个人把钱全花了。

  但是,临汾邮政部门的安保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他们毫不知情。

  安保负责人:我们专门有稽查制度,他们就没发现,要是发现了早就查了。

  崔英等人不惜以身试法,挪用巨额存款,背后究竟有怎样的利益驱使?两年半时间里,多个储蓄所一百多个账户异动,如何能够通过各项例行检查的?这起窝案暴露了临汾邮政在管理上怎样的漏洞?又应该给相关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敲响怎样的警钟?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记者陈俊杰)
http://www.chinanews.com.cn/gn/2010/08-07/2452837.shtml
    崔英等人利益熏心,利用职权,知法犯法。另外一些人架不住一些小恩小惠的诱惑,告知自己的密码,结果了大上当。同时也说明我国相关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在某些方面存在着严重的漏洞,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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