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宣布起诉黄光裕并要求其赔偿 国美昨日向香港高院递交诉状,对公司的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称其在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违反公司董事的受信责任及违反信托责任,故寻求赔偿。
不过,黄光裕也非等闲之辈,其已通过独资拥有并为国美电器主要股东的公司发出信函,要求国美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其中一项重要的动议就是要撤销现任国美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陈晓的职务。
在业界一直对黄光裕与国美董事会关系进行诸多猜测之际,国美昨日晚间的一则公告彻底将双方决裂的关系公之于众。
国美电器昨晚公告称,国美已于昨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诉状,起诉大股东黄光裕,称黄光裕在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违反公司董事的受信责任及违反信托责任,并向其寻求赔偿。
国美电器门店
黄光裕:动议胞妹进入董事会
而在另一边厢,黄光裕也在筹划对国美董事会进行“反攻”。国美的公告透露,国美日前收到黄光裕全资控制并为国美主要股东的公司——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 shinning crown一封要求举行特别股东大会的信函,在信函当中, Shinning Crown指称近一年来国美业绩下滑,是由于“陈晓先生领导的董事局管理不当”,由此提出动议,不仅要求撤销公司今年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一般授权,还要求撤销陈晓的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撤销孙一丁的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但保留他为公司行政副总裁职务。黄光裕同时提名胞妹黄燕虹以及曾在国美收购三联商社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邹晓春为国美执行董事。
国美董事会:坚决反对黄的要求
国美针锋相对指出,董事会已经做出决议,坚决反对上述要求。董事会认为撤销发新股的授权同时撤销陈先生及孙先生的职位将再一次对公司业务的稳定和持续发展造成严重的破坏,极大限制管理层获取资本的灵活性,并限制了公司未来发展潜力,进而导致公司在极具竞争的市场环境里面对竞争对手时处于明显的劣势。国美董事会同时认为黄先生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根本不具备陈晓先生及孙一丁先生深厚的相关经验和行业普遍认可的领导力。
有分析指出,黄光裕和国美董事会的这些举措标志着双方关系正式决裂,黄光裕为求保住自己在国美当中的绝对控制力仍会不断向现任董事会发难,不过以陈晓为代表的现任管理层选择了坚定推行“去黄光裕化”。
昨日,国美在香港联交所因上述事项暂停买卖,并已向联交所递交今日上午9时30分起恢复股票买卖的申请。黄光裕在5月的一审判决中被判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成立,判其有期徒刑14年,消息称,本月上旬或有二审结果出炉。
黄光裕致国美信函
撤销公司今年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一般授权
撤销陈晓的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
撤销孙一丁的执行董事的职务,但保留他为公司行政副总裁职务
提名邹晓春为执行董事
提名黄燕虹为执行董事
国美声明
陈晓先生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出色的有感染力的领袖人物,我们相信在陈晓先生的领导下,国美在持续增长的中国市场中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董事局主席陈晓获管理层集体支持
在昨日晚间国美发给本报记者的一份声明中,陈晓获得了现任管理层的集体支持。国美总裁王俊洲认为,黄光裕的行为是一个非常令人失望之举。“陈晓先生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出色的有感染力的领袖人物,他也是我值得信赖的同事和亲密朋友。”
国美董事会独立董事孟宁也表示,董事会全体团结一致,并相信上述行为是单一股东个人利益驱动,缺乏正当理据、是不明智和不受欢迎的。
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贝恩资本则指出:“我们对国美是长期投资,并有意持续支持现任管理层和公司为保障股东、员工和客户的利益的行动。我们相信在陈晓先生的领导下,国美在持续增长的中国市场中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陈晓的官方表态则透露,在黄光裕危机事件发生之后,“我们的员工肩并肩地一起重建国美,为员工保住就业机会,为客户能继续获得国美提供的服务,也更为了全体股东的投资能有持续增长,国美的管理层今天还将肩并肩坚定地抗争。我们将在近几周内全面推进我们的新的发展战略,加速国美的增长。” (责任编辑:孙丹)
转自:http://www.ce.cn/macro/more/201008/06/t20100806_21695117.shtml
点评:国美的名誉已彻底被黄光裕给败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