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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事】] 谨防招生诈骗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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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6 08: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 靳晓燕 刊发时间:2010-08-06 03:39:00 光明日报

  本报北京8月5日电 教育部今天发布2010年高考招生预警,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明辨诈骗伎俩,通过指定方式查询确认录取结果。
  2010年各省(区、市)高校招生本科层次录取工作陆续结束。从往年情况看,本科录取基本结束时,各类招生诈骗活动较为猖獗。不法分子主要采取5种诈骗伎俩:

  一是“ 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诈骗。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等不同的学历教育之间、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提示:上述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也不会通过教育部门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

  二是“伪造虚假招生信息”诈骗。不法分子或中介通过编造虚假招生院校、虚假合作办学单位招揽生源。

  提示:合法的招生院校名单均在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上公布,除此之外的其他办学机构均不具备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资格。

  三是“鼓吹有内部关系”诈骗。不法分子和中介谎称可通过交钱换取“内部指标”、“点招指标”、“机动指标”等,降分录取未达线考生。

  提示:没有所谓“内部指标”、“点招指标”、“计划外指标”。

  四是“走特殊类型招生捷径”诈骗。不法分子或中介向考生和家长大肆宣传“单独招生”、“自主招生”等就是学校“自由招生”。

  提示:教育部严禁招生院校避开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擅自录取考生。目前开展自主选拔录取(社会上俗称“自主招生”)的部分大学和试行单独招生的示范性高职院校,都是经教育部门批准开展试点工作的,考生必须通过高考或按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组织的单独考试。

  五是“军校降分招收地方生”诈骗。

  提示:从2008年起,未经教育部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共同批准,军队院校不得开办学历教育专业(班次)或按学历教育的学制和规格招收任何形式的地方委培生。
来源:http://www.gmw.cn/content/2010-08/06/content_1205339.htm
招生诈骗伎俩,广大考生和家长应明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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