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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八旬老人勇救落水大妈 要求被救者找媒体宣传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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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 09: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57岁的何大妈晨练时一头栽进了荷花池,82岁的孙老伯奋不顾身跳入池中救人。大妈心存感激,打算登门道谢,却被老伯要求找电视台报社,宣传一下他的行为。大妈的女儿得知此事,在网上发帖质疑老伯的救人目的,该帖引来网友热议。

>>救人者孙老伯

要求宣传为了教育旁观者


救人的老伯姓孙,连云港灌云人,今年82岁,1944年参加新四军,1953年抗美援朝之后被分来杭州工作。老伯特别强调,他不是第一个跳进池中的人。“我是第二个跳进池中救人的。第一个跳进池中的也是一个老头,年纪比我还大,84岁了。”

孙老伯告诉记者,他要求媒体报道此事,不为自己的名声。“让我寒心的是,当时在场那么多比我年龄小的人,他们都没去救,结果还是我们两个80多岁的老头跳进池里。唉——现在做好事的人越来越少了,看见人处于危难的时候肯伸出手搭救的人不多了,所以,有必要把这样的事情宣传一下,教育一下旁观的年轻人。我自己都80多岁的人了,要那个名声做什么用?”

对于那些怀疑他救人是为财的人,孙老伯说:“我是退役军人,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现在每月七七八八加起来收入过万,你说我还需要什么财?她(指何大妈)说要登门谢我,肯定是要带点礼物送过来,说实话,我不需要。”“你们小同志,不了解我们,不知道我们这代人的想法。”孙老伯表示,理解一代人要把他同他所处的年代联系起来,“我经历的历史塑造了我的世界观,我的世界观指导我的行为。我只是想通过宣传我的事情感染更多的人。我没想到这一举动引来那么多的误解。”

针对当今社会好事难做、好事不做、做了好事有后顾之忧的现象,孙老伯指出,在这种氛围下,做了好人好事就越需要多报道。

>>被救大妈

要向组织汇报我想不通


被救的何大妈表示,对于孙老伯所表达的弘扬见义勇为的思想,她是赞同的。“我们当初通电话的时候他也说过,是想为大家树立个榜样,好让大家都学习他的精神,提高社会风气。我觉得这个没什么错。”但是大妈对于老伯要求上电视,并让大妈向组织汇报救人一事的做法还是想不通。

何大妈表示,最近她的身体一直不是太好。“等我腿脚方便了,肯定要去谢谢他的。”

>>被救大妈的女儿

“雷锋做好事不留名”


何大妈的女儿韩女士,是改革开放后接受新教育的第一代,有自己的想法,坚持自己的原则。谈起孙老伯求表扬的事,韩女士对此一直不满,“本来私下拎些礼物过去谢谢他挺好的,哪有这样来求表扬的?”

在了解了孙老伯求表扬的用意之后,韩女士还是觉得“难以理解”。她认为孙老伯在记者面前说的和对她们母女在电话中说的不一样,比如,对记者讲他不是第一个跳进池中救人的,而对她们讲的时候说是第一个去救人的。虽然她承认了老伯的救人行为,表示感谢是应该的,但还是坚持“雷锋做好事不留名”的想法——“我就是不想让他曝光。”

事后,记者联系韩女士,向她说明真相,希望把误会解释清楚的时候,她并没有完全认同。“我们只是不愿意把自己的隐私曝光。既然已经这样,要弘扬正气,就弘扬吧,就算是我们吃了个闷亏。”

据《青年时报》报道


来源: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detail_2010_08/01/1866380_0.shtml

评论: 救人者的这种要求确实与大众熟悉的“雷锋做好事不留名”相背离,作为被救者带些礼品登门拜谢并到其单位表示感谢是可以的,但被要求上电视的要求有些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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