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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广东韶关国土局干部伪造征地合同诈骗三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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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8: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方农村报7月29日报道:前日,南方农村报报道了韶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科原科长陈寿斌因受贿470万元、诈骗2738万余元被判处其无期徒刑一案。昨日记者获悉,此事与2009年5月21日南方农村报曝光的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村委会“金碧园新村”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土地使用存在乱象一事紧密相关。该报道刊发后引起了韶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同年7月2日,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根据韶关市委的指示,在对良村村委会涉嫌非法倒卖土地建“金碧园新村”及资金的收入和去向问题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陈寿斌涉嫌重大受贿;8月7日,检方经调查证实了其犯罪事实。

记者从韶关中院了解到,陈寿斌大肆敛财主要是为了偿还赌债。而为了搞钱,身为国家公务人员的陈寿斌“胆大妄为”,不仅伪造《征地合同》,甚至伪造红头文件,还私刻韶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财务专用章、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公章。

百余村民被骗

据介绍,检方在调查良村村委会资金收入和去向问题时,发现了一笔170万元的资金最后由陈寿斌拿来偿还了赌债。

据陈寿斌供述,2007年下半年,他因赌球输了钱,急需钱来偿还赌债,于是他想起在良村的金碧园附近有一块空地可以投资赚钱,于是他就打算找人来合伙开发这块地,然后将别人合伙投资的钱先用来偿还赌债。2008年2月,他带事主陈某良到实地察看这块地,陈某良看后表示愿意投资。

为了骗取陈某良的信任,陈寿斌找人偷刻了一枚良村村委会的公章,并用这枚公章伪造了一份与良村的征地合同给陈某良看,陈某良看完这份伪造的合同后就与陈寿斌签订了一个《合作协议》。陈某良按照陈寿斌的要求,将170万元转到良村村民委员会的账户上,将120万元转到了“庄家”提供的深圳市某有限公司的账户上。陈寿斌用这290万元偿还了赌债。

2008年4月至5月,陈寿斌“如法炮制”,以合作征购良村一块集体土地的名义,伪造了与良村的《拆迁安置土地征购协议》骗取了郑某334.8750万元。事后,陈寿斌还伪造了两张良村村委会的收据给郑某。

陈寿斌还通过村干部把手“伸”向普通村民。2007年5月至2009年7月期间,陈寿斌以帮助事主购买土地、合作征购土地及借钱投资等名义,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先后诈骗刘某、吴某、及五里亭村100多位村民等人人民币共计27384250元。

捏造补充耕地项目骗钱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寿斌担任韶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科科长期间,手中掌握乐昌市长来镇罗村易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第6批次)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下达的韶关三年要完成20万亩耕地开垦任务的通知,其中2009年度韶关要完成8万亩耕地开垦任务等工程信息,其利用对这些工程有一定处置权的职务之便利,许诺给他人工程做,先后收取了私人老板林某征、林某德、罗某林、罗某槐、王某等人共计人民币470万元的工程回扣费。

据其供述,2009年6月的某一天晚饭后,他约罗某林喝茶并告知:“现在韶关准备上马一个1万亩的耕地开发项目,要是有兴趣,我有把握把这个工程给你做,但你必须给我400万元回扣,而且要预先给我150万元现金作为打点关系的费用。”陈寿斌当时将一份自己伪造的省国土厅和农业厅联合下发的有关下达易地开发补充耕地的公文给罗某林看以骗取信任。

陈寿斌供称,这150万元现金到手后,全都用于赌博或还赌债,根本没有给工程罗某林开发。

在省国土厅附近受贿

陈寿斌供述说,也有企业家主动找上门来。2009年四五月的一天,王某打电话问他,“是不是出点钱就能从你手上接到耕地开垦的工程?有的话照顾一下兄弟我”。双方一拍即合,“王某他们提出不想转包工程,而是要直接参与招投标。我说那就要在400万元回扣的基础上加多60万元,而且前期打点关系的活动经费也要在150万元的基础上加多30万元”。

之后,陈寿斌叫王某带一个司机,开陈寿斌的公务用车一起去广州。到广州之后,他们在省国土资源厅对面的天河体育中心门口见到了两个阳江老板,那两个阳江老板从他们的车尾箱里拿出两个袋子放到了陈寿斌的车尾箱里后说,这两个袋里装的100万元,另外的80万元他们将汇到之前提供的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五里亭村委的账户上。然后,陈寿斌还独自开车到省国土资源厅附近转了一圈。(来源:南方农村报)

(南方网-南方农村报)


http://news.qq.com/a/20100729/000088.htm
要杜绝这类的违法,还要从制度改革和行政透明上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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