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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大米、纯牛奶、婴幼儿配方食品等将禁止“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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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7 13: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shipin.people.com.cn/GB/12262337.html

2010年07月27日11:32 来源:人民网-食品频道
  人民网7月27日电(记者孙杰) 今后我们喝到的纯牛奶将不会再出现满口“留香”的情况。昨天,卫生部在官网发布了《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人民网记者从卫生部获悉,今后纯乳、原味发酵乳、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食糖、大米、包装饮用水等25类食品和食品原材料不得添加香精香料。

  产品“加香”须明确标注

  针对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卫生部表示:是根据澳大利亚等国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有选择性地规定的。同时规定凡是加香的产品都应明确告诉消费者。例如纯牛奶,不能添加乳香香精,若加了乳香香精,那么该牛奶就不能叫纯牛奶,应称为加香牛奶。

  卫生部同时列出了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其中包括纯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原味发酵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稀奶油、植物油脂、动物油脂(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无水黄油无水乳脂、新鲜水果、新鲜蔬菜、冷冻蔬菜、新鲜食用菌和藻类、冷冻食用菌和藻类、原粮、大米、自发粉、饺子粉、杂粮粉、食用淀粉、生鲜肉、鲜水产品、鲜蛋、食糖、蜂蜜、盐及代盐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法规有明确规定者除外)、包装饮用水等25类食品。

  卫生部还指出,凡是加香的产品都应明确告诉消费者,使消费者对食品性质和质量不产生误解。

  专家:香精过量添加有健康风险

  目前市场上充斥着大量添加了香精香料的大米、牛奶等食品,专家称过量的香精香料对人体存在健康风险。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系副教授柴巍中在接受人民网记者专访时指出,食品本身就应发挥其自然风味,尤其是很多食品都给孩子食用,更应该给孩子们创造一个天然风味的饮食环境,让他们从小接受食品的自然香味。如果香精香料使用过多,一方面会直接对人体的健康威胁,另一方面将导致人们忘记食品的本来口味,对食品香味产生疲劳感。

  事实上,并非所有香精香料都不能添加,有些食品如果不添加口感达不到预期效果。柴教授表示,有些从食品中提取的天然香精香料对增加食品口感还是有很多帮助的。

  那么目前市场上很多食品添加香精香料目的是增加口感,以便促进销售,如果香米不再香,牛奶也没了扑鼻的乳香,那么会不会影响到产品的销售?对此,柴教授表示,现在的消费者非常的智慧,不会盲目的追求高香的产品,消费者会根据产品的标示自行选择,纯天然的东西应该会更得到青睐。
(责任编辑:李彦增)

食品安全非常重要,生产企业应该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为了利润而向食品中添加一些没有必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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